• 「憲法法庭」2024/4/23決戰死刑存廢?「法務部」召集專家應戰:2024-03-03
  • 「憲法法庭」2024/4/23決戰死刑存廢?「法務部」召集專家應戰:

                       (自由時報2024/02/19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即將任滿8年,依法必須強制退職,他選在下台前於憲法法庭排審刑法「死刑」的合憲性,定4月23日言詞辯論,頗有要留下歷史地位的意味。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繃緊神經,19日召開諮詢會議,邀集專家學者與最高檢察署到會說明法律見解,以備戰我國法律史上影響最為重大的生死辯。

        死刑的合憲性牽涉範圍甚廣,不只從憲法高度出發,還要綜合社會、文化、歷史、法律取捨、人民情感、國際潮流、立法形成自由、刑事政策選擇等多重面向討論,極其複雜多元,且無標準答案,歷任大法官為求社會穩定,均不願碰觸此議題。

        受理或不受理死刑釋憲,本屆15位大法官內部意見歧異,許宗力拍板審查,經過投票,受理方勝出,排定4月23日進行6個小時的言詞辯論,其中蔡烱燉與蔡彩貞兩位大法官之前擔任法官時,因曾審理過死刑案件,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順的律師,三人自請迴避獲准,故最終只會有12位大法官審理,只要過半票數、也就是7位,就可決定死刑存廢。

        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應於言辯後3個月內宣判,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因此本案最遲須在9月23日以前宣示判決,而許宗力的任期到10月31日任滿8年,若未提前請辭,死刑生死辯將是他轉身下台前的最重要代表作,也是立下歷史定位的里程碑。

        法務部接獲憲法法庭開庭通知後繃緊神經,19日召開諮詢會議,邀集美國法、德國法、日本法等學者專家出席,說明各國法制差異,以身為歐盟成員的德國為例,其憲法已揭示死刑的違憲性,明文禁止;日本雖未敘明死刑是否合憲,但憲法第31條「不經法律規定的手續,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或自由,或科以其他刑罰。」被認為可推論肯定死刑的合憲性。

        除了比較各國憲法對於死刑的見解不同,法務部亦請最高檢派員參加,聽取其見解。而因死刑並非只是憲法問題,更是國家刑事政策走向與政治議題,故如有必要,也得拉高層級到府院討論。

        我國法制多參考德國,許宗力也是留德大將,從本屆大法官的自由派風格來看,不排除傾向德方觀點,加上憲法訴訟屬於特別救濟,只能做成對當事人有利的違憲判決或維持合憲,一旦從憲法保障的「生命權」角度出發,不論是政府或任何人,都無權剝奪受刑人的生命,形同天條,大法官們究竟要如何解釋死刑合憲與否,法界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