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基層管理員的待遇,請問各位先進看法 回 覆
發表人:旭東 瀏覽:21421 回覆:4 日期:2013-04-07 02:44:09
請教各位先進:
目前擔任直接戒護工作,基層管理員的職等及薪資結構:
委任第三至第五職等。本俸、專業加給、增支專業加給。其中增支專業加給即俗稱危險加給,3000元。

也是專責擔任基層直接戒護工作,還有移民署收容事務大隊所屬各收容所的「助理員」,職務列委任四職等至第五職等,二分之一助理員可列薦任第六職等。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3375&ctNode=31979&mp=13

移民署收容事務大隊各收容所助理員薪資結構為:
本俸、專業加給、危險職務加給,其中危險職務加給為8435:http://kpd.kcg.gov.tw/downloadfile.aspx?fid=3CAB442589F73843

同樣戒護工作,一個戒護對象為本國受刑人、被告。另一個則戒護外國人,二樣工作的待遇職等皆有不同,不知各位先進怎麼看這個現象。
回 應:很期待 日期:2013-04-10 22:32:43 1F
我想這是一個可以比較的基礎,希望矯正署和法務部能以此積極向上爭取,提高管理員的位階和增支專業加給。
回 應:加油 日期:2013-04-13 17:01:05 2F
提高危險加給和提高職務列等(或主任管理員)比例,可以列為矯正署施政重點目標,雖然國家財政困難,而且現在社會氛圍對公務員提高待遇並不友善,不過只要有設定目標,就可以發展策略方法,持續投注能量,為基層同仁發聲 !!! 
回 應:社工者 日期:2013-05-05 07:41:02 3F
    矯正工作終日與犯罪人為伍,勞心勞力,其危險程度不下於警察。而且管理人員值勤時間超出正常公務人員許多,工作與待遇不相稱,因此,有必要調高其專業加給與危險津貼,使管理人員的工作付出與所得報酬相對合理化。凡此相關福利之改善---等等(更何況目前已取消其員工消費合作社之福利金了),均是當前法務部層峰,所應積極爭取,持續改善的措施,以吸收更多人才,投入矯正工作行列。
    現階段雖然呈現監所管理人員四等司法特考,僧多粥少,錄取率偏低,然而,各矯正機關之基層工作人員,仍然前仆後繼,排隊爭取往外調之機會,值得我矯正署省思。
回 應:旭東 日期:2013-05-10 01:09:48 4F
謝謝1至3樓先進的回覆。

就個人淺見,移民署收容大隊各收容所新進助理員(警察人員轉任、普考戶政類科或移民特考及格)也不再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監所管理員一樣採簡薦委公務人員任用制,且同屬戒護工作,做為待遇福利的比較與學習對象,應該是可以討論的。

前揭助理員除了職等及增支專業加給(危險加給)均較監所管理員優,在執行職務的相關保障上,若有因公傷殘死亡不幸情事發生,亦適用「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與「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的保障何者較優?請直接參考法條即知。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
http://glrs.moi.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50090&KeyWordHL=&StyleType=1

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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