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二【台南分會受理雲.嘉.南矯正人員依其年資比例,經獲法務部服務20年以上各項年資之獎章予獎勵金申請表】2020-02-26
  • 附件二【台南分會受理雲.嘉.南矯正人員依其年資比例,經獲法務部服務20年以上各項年資之獎章予獎勵金申請表】

    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

    資料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服務單位

     

    服務職稱

     

    服務年資達其25%比例

     換算比例後計:  年  月

    聯絡電話

     

    手機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人事室審核

     

    機關首長核章

     

    獎牌類別,請於匡內打勾

    〔  〕一等40年需達25%比例為10年

    〔  〕二等30年需達25%比例為7年6月

    〔  〕三等20年需達25%比例為5年

    公開表揚

    在職人員,得獎請盡量出席,未便出席者,分會另擇期至服務單位頒發。

    附件

    勾選

    項     目

     

    1.服務獎章類別: 〔  〕40年之服務年資比例為10。〔  〕30年之服務年資比例為7年6月。〔  〕20年之服務年資比例為5年。

     

    2.曾服務於雲.嘉.南矯正機關年資比例超過其四分之一之證明文件

     

     

    3.服務證正反面影本。

    4.最近五年內,曾獲記一小功一次以上者。

    備註

    1.矯正人員係指該矯正機關之業務單位或幕僚單位之工作人員。

    2.獎勵金:一等-40年1.5萬元,二等-30年1萬元,三等-20年5仟元。

    3.申請文件請寄《台南巿永康區永科三路99號「永康科園區管理中心」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台南分會陳昱彤小姐收》,請註明「申請法務部服務20年以上各項年資之獎章予獎勵金」。

    4.申請期間: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前,超過時間或資料不齊全者不受理。

    5.本分會預計於5月份召開委員會頒發獎勵金;並於會前個別通知審核結果,並接受電話詢問是否得獲頒獎勵金否。

    6.聯絡人及電話:陳昱彤小姐聯絡電話:06-2029888#6701 或石建安主任聯絡電話:06-2029888#6760 或手機:0970036637

    審核

    會長

     

    幹事

     

    審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