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6決議 降低收容人數2017-03-16
  • 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6決議 降低收容人數

     

    2017-03-16 15:37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司改國是會議第五組第二次會議今在廉政署召開,會後共有6大決議,包括檢討刑事政策、降低收容人數;成立外部監所訪委員會,定期訪視;監所人員專業化要求;建立符合基本生活需求的矯正環境;不得剝奪受刑人人性尊嚴;訂定戒護外醫、保外就醫評估流程等,而具體施行計畫待日後分組討論再行表決。

    召集人梁永煌會後表示,「受刑人我們剝奪他的自由但並不是剝奪他的人權」,包括用水、用電,甚至像食物層在最下面,讓受刑人非常沒有尊嚴。

    本次會議決議:一、「檢討刑事政策,降低收容人數」二、「成立外部監所訪委員會,定期訪視監獄,提出矯正機關相關事項報告書,如醫療、處遇、改善基本生活條件等。」三、監所人員專業化要求,如考試、任用改革,加強在職訓練。增置臨床心理師及社工師等專業人員;法務部應訂定監所人員作業及管理準則。監獄區分輕、中、重度的管理模式,配置合理人力。」

    四、「建立符合基本生活需求的矯正環境」:(一)管理及懲罰方面,不得以剝奪受刑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手段,如限水、限電,並檢討限制通信及接見制度,並儘速達到一人一床基本需求。

    (二)建立違規房、獨居房、鎮靜室施用標準(包括進入標準、期限及輔導措施)。(三)完善人道處遇,如改善舍房通風、照明設備按收容人數編列預算支應。

    五、監獄一起措施,不得剝奪受刑人的人性尊嚴,如送餐口位置、如廁設施等。六、各監所的醫療服務提供應均衡,監所應訂定「戒護外醫的評估流程」。另請相關主管機關在一個月內,針對「分區增設矯正機構附設醫療院所」及「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於矯正機關附近之醫療院所設置醫療專區」提供書面評估(包括成本、經費、效益、利害關係人等感受等)報告。

    梁永煌表示,與會委員、前律師劉北元提及,「牙齒痛的話,要四天後才能看醫生、肚子痛則要三天後才能去看,但那時肚子痛已經好了,可是拿到藥還要吃」。

    梁永煌分享日前參觀宜蘭監所心得,他指出,「通風很差、水電都是被管制,每人只能分配到大概0.6坪,夏天沒冷氣,高溫怎麼在那邊過一天? 不符合人道待遇。」

    民眾對獄政的觀念是認為應該給受刑人「處罰」,不要好的待遇,但待遇不能脫離人道,「並非是達舒適程度,而是要人道」,但台灣的監所,受刑人躺在地板上,試想那些人會受到感化?出獄之後會好好做人、貢獻國家?該如何讓受刑人矯正、反省,待遇符合國際公約要求?本次最重要討論,是讓監所教化功能可以更努力提升。

     

    (受刑人監獄國是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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