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決監所超收 邱太三:4年內新建3監獄等四則新聞!2018-07-10
  • 1.解決監所超收 邱太三:4年內新建3監獄

     

    2018/01/11 11:03中央廣播電臺

     

    監所超收問題嚴重,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11日)表示,法務部規劃4年內啟動彰化看守所、雲林第二監獄及八德外役監獄的新建計畫,預計可增加4千多名收容人,解決監所舍房不足問題。另外,為避免民眾將法院與地檢署混淆,各檢察體系於農曆春節前將更換招牌,去除「法院」用字。

    為慶祝一年一度的司法節,法務部與司法院及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日共同舉辦研討會,法務部長邱太三在開幕致詞中除了說明法務部近年來推動「刑法沒收新制」、「洗錢防制法」等重大修正外,針對監所超收的問題,邱太三也提及彰化看守所、雲林第二監獄及八德外役監獄的新建計畫已獲得行政院核定,他期盼4年內一定要動工,預計可增加4千至5千名收容量,解決舍房不足的問題。邱太三說:『(原音)彰化看守所因涉及跟地檢署的遷建,大概會在2年會作這樣的規劃,不過這3個監獄都已經經過行政院的核定,未來4年內一定要興建。』

    同時,為了打造中立的司法體系,邱太三說,各地方檢察署的機關名稱將去除「法院」二字,預計農曆春節前就會更換招牌。他說:『(原音)所有的檢察機構,不只是地檢署、高檢署、高分檢,我們都會把最高法院檢察署,未來就指稱為最高檢察署,這是法界跟社會人士所共同期待的,原則上我們會先換招牌。』

    此外,法務部選定「金融犯罪與吹哨者保護」作為今年司法節的探討主題,並以食安事件、金融弊案事件等最備受社會矚目的案件,凸顯司法制度涵蓋不足的問題,盼能建構吹哨者的保護,實現司法公義。

     

    2.檢視司改成效 許宗力讚賞釋字755號;邱太三擴建三監獄

     

    2018年01月11日 12:05東森新聞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長許宗力11日公開一封「司法院長致全體國人的公開信」,肯定去年司改的效果,例如國民法官、「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草案,以及大法官釋字748、755號等等。另外法務部長邱太三則表示,農曆過年前將把各地檢署正名、去「法院」化,更換招牌;並興建3個監獄,增加收容4500到5000名收容人。

    兩位首長11日在「第73屆司法節學術研討會」時,分別致詞。由許宗力先致詞,以「司法院長致全體國人的公開信」為題,提到過去一年,可以說是司法改革風起雲湧、百家爭鳴的一年。他舉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中新增的國民法官、「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草案等等新法。

    許宗力也指出,地方法院的法官案量增加許多,平均每名法官每個月要辦理民事事件67.7件,刑事案件62.6件,行政訴訟事件65.4件,合計近200件案子,比起去年同期增加13.1件。但法官仍竭力辦案提高審理終結件數,比起去年同期增加5.8%,值得肯定。最後他也舉出大法官釋字744、748以及755號,其中「第755號解釋攻破特權力關係最後堡壘,承認受刑人憲法上權利受侵害時,也享有向法院請求救濟之權利。」值得讚賞。

    法務部長邱太三接著致詞,他也提出法務部落實司法改革決議的相關部分,包含各地檢署正名,將在農曆年前,將各地檢署前的「法院」名稱去除,並更換招牌。而對於監所人滿為患的問題,他也指出,行政院已經通過,將在八德外役監、雲林第二監獄以及彰化看守所3處監獄擴建,4年內要興建完成3座新的監獄,將增加收容人數4500到5000人。

    另外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紀亙彥致詞時,特別提到法院安全的問題。由於去年桃園有兩名律師在法庭外遭攻擊致死案件,讓他感嘆律師職業風險提高,希望未來相關單位能注意法院的安全,不只是維護當事人、律師的權益,也兼顧法院的威信。

     

    3.邱太三:檢察機關「去法院化」 定農曆年前完成

     

    2018-01-11中時 陳志賢

     

    法務部長邱太三為了推動司法改革,決定檢察署名銜「去法院化」,邱太三11日在第73屆司法節上強調,將「法院」2字從檢察機關名銜中拿掉是社會與法界的共識, 預計今年農曆年前可完成。

    邱太三說,過去有些人士認為,地檢署跟法院難做區分,因此法務部參照德國相關機制,將把地檢署的法院兩個字去除,未來會把所有的檢察機構逐步去法院化。

    雖然改名牽涉修正法院組織法,但立法院未對此列入優先法案,不過基本上機關更名不會有太大的爭議,也是各界共同期待的,原則上法務部會先換招牌,至於法院組織法修法部分,希望下會期盡快通過三讀。

    另監獄人權部分,邱太三表示,總統及行政院長對於監獄人權及設施非常關注,目前八德外役監、雲林第二監獄、彰化看守所等3個監所改建,已經過行政院核定,預計4年內會興建完成。

    對於各界關注的吹哨者保護修法議題,邱太三說,近幾年食安、金融弊案備受矚目,司法制度有一塊不足的地方,即「吹哨者」的保護;食安、金融事件影響的是社會上的每一個人,但影響層面越大的事,通常犯罪結構越緊密,司法公義實踐越困難。目前修法公部門比較沒爭議,但私部門及業界有不同意見,所以法務部有辦研討會集思廣義。

    此外,邱太三也提及檢察官的團體辦案,目前共有8個地檢署實施,讓這些地檢署在編制上多1個主任檢察官,要來做帶領團隊辦案,而且未來起訴或不起訴,都要共同具名負責。

    他說,法務部希望各地檢署偵查組跟公訴組合一,以因應日後施行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時的法庭攻防,蒞庭檢察官必須了解所有偵辦過程,並要一一提示相關證據,因此未來蒞庭檢察官一定是偵辦的檢察官 這樣才有辦法對證據做有效說明及提出。

    邱太三在司法節大會致詞時強調,我國從1943年1月11日司法獨立,一路走來,司法發展是否都和社會脈動相連?是否都能取信於民?是否能為國家社會在最基礎的公平正義上,肩負起應有的責任?未來如何讓國家社會整體發展的制度能更公平?在個案上更能實現公義,都是司法人要深思的。

     

    4.劉北元/監禁下的書寫 鐵窗高牆將被文字穿透

     

    2018年01月11日 13:00東森新聞

     

    近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公布了釋字第756號解釋,宣告現行監獄書信檢查制度,在閱讀書信以及要求收容人刪改書信內容等相關《監獄行刑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違憲,引起了許多關注人權及獄政改革人士的注意,對於未來法務部將如何修改相關法令,能在人權保障及監獄紀律維持間取得平衡,亦有廣泛的討論。

    據聞,法務部目前修法的方向是以不檢查書信為原則,有特殊狀況則例外進行檢查,如果媒體報導屬實,這將會是台灣獄政改革的一個重大里程碑。為什麼我要如此看待這一件事呢?一個書信檢查制度,對於獄政改革有那麼深遠的影響嗎?

    監獄是一個幾乎完全封閉的小型社會,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係雖有國家法律規範,刑罰的處罰是剝奪人身自由,但實際上在高壓管理的理念下,收容人失去的不只是人身自由,還失去了身為一個人應有的尊嚴及人權。這個現象不僅僅是在制度面上顯現出來,也在監獄管理階層對待收容人的態度上充分地展現無遺。我過去在獄中,就曾經親耳聽聞肩負教化工作的人員對收容人稱:「犯人有名譽權嗎?」是的,在部分監獄的長官眼中,收容人不過是在地上爬的一隻螞蟻,在他們的監視下苟延殘喘著。

    我相信在獄政人員的角度而言,檢查書信是他們為求管理紀律的維繫所自然產生的當然權力,每個收容人在獄中都應該是透明人,連洗澡、上廁所都不能離開戒護視線,何況是書信了。至於書信檢查的標準,除了維護監獄紀律或保障社會治安所必要外,還有一個重點,那就是不能提到監獄內的事物,尤其是對於獄中生活有所不滿的文字。

    為什麼在獄政管理階層的心中,收容人書寫到獄中生活的信件或稿件,是一種對於監獄紀律的危害或侵害呢?因為監獄紀律的內涵,除了法律或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命令外,還包括了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的公務員所為之一切管理行為。換言之,從抽象的法律規範到具體的生活作息管理,這一切都是監獄紀律的一部分,自然不容許收容人去質疑或挑戰。而由此再往下延伸,不容收容人在書信上說三道四也就不足為奇了。

    然而大法官釋字第756號打破了這個絕對威權的獄政管理思想,在書信這麼一件小事上,收容人的隱私成為監獄長官神聖不可侵犯的私領域,也就是說,這恐怕是獄政有史以來第一次收容人在監獄中服刑擁有了「私領域」,從這個角度來看待釋字第756號解釋,其意義可謂是劃時代的。

    雖然只是在紙筆之間,承認了收容人在監服刑可以擁有私領域,但收容人可以擁有一個領域是監獄長官原則上不能干涉的,這件事影響的是監獄管理階層的思想,法律授予他們維護監獄紀律的權力不再是無限上綱的意志貫徹,必須受到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的拘束。今日大法官宣示的是隱私權及表現自由,也許他日還會有更多的私領域會被揭示出來,受到憲法保障。

    最後,書信檢查制度的變革,除了上述所說的意義外,還有一個值得觀察的地方,那就是監獄將會因為書信檢查制度的改變而更加透明化,監獄的高牆將會被文字穿透,社會大眾將更容易知道監獄裡面正在發生什麼事,這將會對現行獄政管理產生一定程度的衝擊,我盼望,這個衝擊會是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