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矯正人「文以載道」>陸東原 前副典獄長 撰文 專集分享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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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矯正人「文以載道陸東原 前副典獄長撰文專集分享

     

      本會頌曰:

     

       林講學文明

         來如此景象

     

         又頌

     

         「秀水春來

           藍天鳥飛。」

     

     

         

    【陸東原 前副典獄長

      學歷:中央警官學校正科39期獄

          政學系1974年法學士畢業

      年齡:1946出生

      經歷:歷任監所科員.教誨師

          科長.副所長.副典獄長---

          等職務達37年,現已退休。

      著作:如下揭多篇文章,願與矯正

          工作 同仁分享,協會樂予

          披,以饗讀

     

                                          

    平日勤造福,臨難毋苟免

                                         陸東原

     

      民國一0四年二月十一日,台灣高雄監獄發生監內收容同學挾持典獄長之

    重大事件。當天下午四時許,有六名收容同學持剪刀先挾持一名管理員及二名

    替代役男,接著該監副典獄長、戒護科長也被挾持後,即放開管理員、替代役

    男等三名。之後又換由典獄長陳世志、戒護科長被挾持,放開副典獄。此期

    間,該六名收容同學,先前已破壞槍械庫中門鎖,搶得六五K2步槍六支,子

    彈一七七顆,手槍四支,子彈六六顆。歷經十四小時驚心動魄的對峙與談判,

    結果遺憾的是:該六名收容同學以自我了斷收場。陳典獄長等安然無恙,全監

    上下(包含收容同學)平安落幕。

     

      事件發生後,在多元化社會中,造謠、炒謠、附謠等言論,自然多方呈

    現,如某法醫質疑該6名囚犯有他殺可能。後來由國際知名鑑識專家李昌鈺博

    士證實,六囚持槍自殺沒有外力,並說:該案是悲劇,但却是最好結局。足見

    謠言終將止於智者,筆者不予贅言。

     

      今在指責、批評甚至謾罵聲浪中,綜然在監內設施或領導管理制度或收容

    同學之管教等等方面出現了百分之九十九的錯誤,但筆者必須提出一些個人見

    解,以資支持肯定並勉勵全體參與犯罪矯正工作同仁。

     

      在事件發生當時,整個機關全體同仁,個個「堅守崗位」,不懈怠職務。

    沒有一人藉機苟且偷生,因此才沒有釀生更大的集體鬧房或暴動……等等不堪

    想像情事。這種「臨難毋苟免」精神,值得敬佩!

     

      十四小時長時間對峙和談判當中,無任何人受大傷害,監內作息正常,囚

    情穩定。足見在陳典獄長領導下的全體同仁,平日必然齊心協力以用心、細

    心、愛心、耐心的態度,為全監內收容同學「造福」!例如:全監同仁在陳典

    獄長領導下,積極為更生人找出路,在監舉辦就業博覽會,使其毋需為謀生再

    觸法,被譽為是收容同學的「就業多爸爸。」此乃發生該事件,所帶給全監的

    「善果」!

     

      筆者於民國六十四年間,服務台灣綠島監獄計八年多。瞭解道上兄弟稱之

    「漢子」的行事作風。就如自盡身亡六名收容同學,他們寧可自戕,而不傷害

    無辜。遺憾!這種「好漢」令人惋惜!該事件若換上他們心目中屬「不上道」

    者來處理,後果將甚疾首。這種結局,不得不令人相信,冥冥中乃全國參與犯

    罪矯正工作同仁,加上社會賢達如宗教家、教育家、醫學家、榮譽教誨師、企

    業家……等等平日勤造福的迴相善果。

     

      不過,由數十年來在矯正機構內,接受矯正的收容同學們,未曾在矯正期

    間內,產生社會上治安的困擾觀之,可窺知全國各機關的矯正同仁們上道者居

    多,且具備上述「臨難毋苟免」特質暨「平日勤造福」責任心者,也占大多

    數。所謂「養兵千日,用在一朝。」這些特質與責任心,應歸功於正規養成教

    育(包括常年教育……等)和數十年實務工作磨練出的成效!

     

      法務部羅瑩雪部長,在事發第一時間內以「勇於任事」來肯定支持和勉勵

    同仁們,我們應牢記在心,不懷憂喪志,更應努力邁進,全力以赴!

     

      筆者特書此文與全國參與犯罪矯正同仁共勉之

     

     

    台南觀點    2005年元月廿一日  中華日報

     

    《響應自掃門前雪》 

                        

       某報刊登圖片報導:國人赴歐洲國家旅遊,發現該國某廣場滿地垃

    圾,即拍攝現景登載,以證月非異鄉圓,國人不必妄自菲薄。對此,筆者

    甚感唏噓!這豈不反證國內髒亂之普遍,不易見到一處乾淨場所?九十三

    年十月府城安平夜明珠碼頭夜市開幕,當人潮散後,現場留下滿地油污及

    垃圾,許市長不悅,地方氣得跳腳,縱使不全然與違反「自掃門前雪」專

    案有關,唯已不排除停止營業之議。

       環境清潔乃監所最重視且嚴格執行項目之一,筆者每接待外賓入機關

    圍牆內參訪時,必特予介紹四周環境一塵不染,尤其收容人住的舍房,我

    都主動打開房門,向貴賓說明房內潔淨程度,及每逢缺水嚴重季節,他們

    可利用抽水馬桶儲存水洗臉。遺憾的是:實務中發現收容人在嚴格要求下

    養成之整潔習慣,一旦獲釋出監,踏出大門立即原形畢露,大門口及其周

    邊,不難發現亂扔香菸頭,亂吐之檳榔渣,甚至隨便丟棄的拖鞋,衣

    被……等。「徒法不足以自行」監所內管教再嚴,仍難收發自內心以「愛

    乾淨為榮」之實質效益。

       筆者趁赴歐美環境潔淨有名國家,如瑞士、夏威夷與鄰國如日本旅遊

    機會,特予觀察與請教,體驗到各國政府,除落實具體之短中長期計畫政

    策外,更重視國民生活教育,如日本都政府為消除烏鴉製造的垃圾二次污

    染,設有專人負責「烏鴉」對策、落實中長期計畫,最重要一項乃宣導教

    育。各國政府無不竭力教育國民建立以乾淨為榮觀念,並主動積極與政府

    政策密切配合發展。欲達此成果非數年可成,必須仰賴數代累積。因各國

    皆體認教育兒童養成良好習慣易,改變成年惡習難。因此在教罰並施下,

    期待數代遠程收效。台灣亦然,實例以證:數十年政府對嚼檳榔不吐檳榔

    渣宣導教育,迄今尚停留在只知吐於小紙盒子裡,一旦吐滿仍隨地丟棄。

    教育須「百年樹人」,誠哉斯言!

       府城許市長之「自掃門前雪」專案,明示市民一個城市只有乾淨才有

    未來,並呼籲大家為府城環境及商機共創雙贏。今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上述先進國家成功案例值供參照,尤其如何落實人人深植於內心之以製造

    髒亂為辱,並把愛乾淨為榮理念表現於日常生活中,堪供圍牆內外全體國

    人共同響應努力,期能達許市長的乾淨城市願景。

                             (作者陸東原/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5年6月4日   中華日報

     

    《理性信仰移風》

     

     國內舉辦傳統宗教活動,經常出現偏差的一面,令人以為國人尚未步入

    理性信仰層次,如媽祖出巡遶境,為搶轎引起群毆事件,或信眾過火儀式

    頻有腳遭燙傷送醫。尤以信徒綿延數公里爭鑽轎底,更令人不解,他們堅

    信鑽轎底會帶來平安福氣,甚至相信可以發財中彩券。

     這些場景讓筆者聯想到監所每年為收容人舉辦的母親節懇親會。活動上

    午八時開始,七時前即有親屬在大門口前排出百公尺長龍。這些不辭勞苦

    為與收容人見一面的親屬,才是真正能給子女平安福氣的媽祖。監所實務

    顯示,收容人出監所那一刻,勇敢誠心向親人懺悔者再犯率最低。若能將

    鑽轎底的信仰之誠,改為鑽父母親腳下以示感恩,除溫馨感人之外必可發

    揮消弭犯罪的力量。

     宗教活動乃民俗活動之一,原為生活一部分,也是一種生活藝術。不但

    具有集體心理治療效果,更有安撫人心勸善教化深遠意義。或許國內信眾

    科學素養較淺薄,反而悖離本意,靈異、風水及八卦充斥,甚至抬神像挑

    戰公權力諸不良行為,更不幸的是造成詐欺犯罪層出不窮。筆者統計台南

    看守所九十四年三月底犯詐欺罪者四十六名,五十歲以下有卅六名(廿歲

    有三名)占百分之七十八。德育漸失,詐欺犯年輕化,值得國人正視與警

    惕。

     實務經驗得知,詐欺犯最不迷信鬼神,相當了解人性脆弱一面,又善於

    運用科學方法行騙,連高級知識分子都不免墜其殼中,而使詐欺行為無往

    不利,另有收容人意志薄弱,容易受誘惑而犯罪。有鑑於此,監所皆外聘

    宗教家、醫學、教育等專家,為收容人灌輸科學知識來解析神明及融通宗

    教本義,以醫學療治因迷信而生之身心疾病,再配合教育專家之智慧啟

    發,讓收容人不再一見神明、菩薩即肅然起敬,盲目言聽計從,不能分辨

    是非真假。監所之積極施行,期能有助遏止詐欺行為在社會上擴張延伸。

     社會上各傳統宗教活動,領導者與主持人,大多由地方首長及名望仕紳

    擔任,他們德高望重,一言一行都具有風行草偃的影響力;惟在建立信眾

    理性信仰,移風易俗方面仍有改善空間。因此舉辦活動時,除避免發生鬥

    毆傷亡不幸,讓全程順利圓滿完成外,若能配合科學、醫學及教育三方面

    加強宣導,台灣邁向文明祥和之社會應指日可待。

                                 (作者陸東原/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4年12月14日  中華日報

     

    《正視監所愛滋人犯暴增》

     

     監所是反映社會現象最直接、最真實的機構之一。報載,台南市愛滋病

    例躍居全國第二,僅次於台北縣市;筆者統計台南看守所收容人的愛滋病

    例,九十一年仍掛零,嗣後陸續出現,至九十三年十一月累計達六十八

    人,居全國監所之冠,適為府城愛滋病例居高不下的印證。

     台南地區昔日毒品犯殊多,如今愛滋病犯暴增,令人憂心。監所愛滋人

    犯的感染途徑,無疑是社會底層愛滋病之所以蔓延的縮影;據筆者針對愛

    滋人犯調查,感染途徑以血液傳染居多,吸毒者交叉使用注射針頭比例最

    高,占九成六;次為性接觸,如轟趴性派對,參與者和不特定對象發生性

    行為而感染;再次為輸血受血者在難以預防的情況下被感染;其他如母體

    垂直感染,甚至咬傷人也可能遭致愛滋。

     愛滋病發後,患者驚駭之餘,本能的反應就是「怎會是我」,接著產生

    一連串心理投射現象,比較常見的是陷於憤怒而不能自抑的狀態,接著就

    是自怨自艾,神情冷滯;生理上則出現胃口降低、失眠惡夢、疲倦躁動等

    症狀。

     監所對愛滋病人犯的處置,在病理治療上唯有外聘專家暨醫師,如成大

    醫院醫師為人犯進行治療,同時宣導防患之道;在心理建設方面,透過專

    業倫理予以保密,並予諮商輔導,釋放後則轉介治療持續追蹤。

     監所收容的愛滋患者兼有犯人與病人雙重角色,收容期間雖儘可能的給

    予病理和生理上的治療,惟僅能止於治標,必須仰賴社會各界密切配合,

    方可標本兼治。

     衛生署疾管局與民間團體晨曦會合作,擬於北縣成立愛滋戒毒村,收容

    人數十五人,員額雖低,但應可期待。馬祖某立委提議利用部隊廢棄物營

    舍改建,集中收容愛滋病患,甚具建設性,若能採行,應可收到正面效

    益。

     此外,北市性病防治所提供民眾匿名篩檢愛滋,全程保密。南市衛生局

    與俊逸文教基金會舉辦「發現新『性』世界青少年探險營」活動、世界展

    望會的關懷愛滋活動等,冀能發揮防治宣導功能。政府及慈善機構在宣導

    措施上若能深入每個家庭,應能有效遏止愛滋病蔓延。

     世界衛生組織預言,愛滋病和憂鬱症、癌症是廿一世紀危害人類的三大

    殺手;台灣這三大殺手已被證實有日益嚴重的趨勢,期盼國人正視並共同

    防患。

                                  (作者陸東原/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5年9月29日    中華日報

     

    《自省與回饋〉

     

     台灣自古以來即多風多雨多地震,國人理應加倍保護天然災害不斷的脆

    弱寶島。可惜的是每年的刮颱風下大雨,皆無法避免山區土石流、平地淹

    大水、沿海地區地層下陷、海水倒灌集水不退。究其原因除天災外,人禍

    雪上加霜,人禍則出自山區過分濫墾濫建,平地是人們亂丟垃圾廢棄物,

    堵塞排水系統,沿海地區乃養殖業者超抽地下水致地層下陷。遺憾的是,

    人禍不易找出肇禍者,於是受災戶針對政府抗爭求償,政府體恤百姓之苦

    而概括承受並予補助;而獲補助之受災戶中,豈無包含僥倖未被排除的肇

    禍者。政府替全民埋單之舉,對善良納稅義務人而言,有失公平也不合

    理。年年天災人禍未見改善,足以印證聖人之言:「天作孽,猶可違;自

    作孽,不可活。」此現象堪供國人自省,並期發揮智慧順天應人。

     國人默默行善,可為表率者比比皆是,如造橋舖路、淨山淨灘及捐獻彩

    券獎金者。這些善心人士,一生但求付出,從未要求回饋,他們犧牲奉獻

    始終如一,縱使僅一點一滴,但聚沙成塔,滴水成河,終究發揮意想不到

    效益,此人生以服務他人並獲心靈安樂之舉,誠乃愛人如己,平凡中具體

    呈現不平凡。

     自省與回饋正是監所收容對象較薄弱之一環,實務中案例:某人犯下多

    起持槍強盜、據人勒贖被通緝逮捕後,家人阿嬤說他是乖孫,是被壞朋友

    帶壞陷害的。經驗中得知,收容人中,欠缺自省與回饋理念之家庭教育

    下,兒女身陷囹圄者占八成強,筆者卅餘年與其家屬接觸發現特有現象之

    一,乃子女犯罪歸咎他人,埋怨四周的人對不起他,國家社會虧欠他,對

    「先不問國家應為你做什麼,但問自己能為國家做什麼」更是難以認同。

     有鑑於此,強化自省與回饋心靈教育,乃監所教化工作重點項目之一。

    多年來經與外聘專家團體配合,該項教育正面成效已逐漸顯現。如更生團

    契成立學園獎助學金,由收容人慷慨解囊,該回饋之舉目前已幫助八名中

    輟學生完成學業。筆者期能自監所開始,讓收容人踏入社會後真正改悔向

    上重作新民,進而影響四周親友,使社會更祥和。

                            (作者陸東原/台灣臺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5年10月20日    中華日報

     

    《觀點啟發》

     

     有某不具名善心人士提供中華日報予台南看守所員工及收容人閱讀,迄

    今三年未曾間斷,筆者謹致謝忱!

     自媒體開放以來,報章雜誌成為獲取資訊重要來源之一,但邇來各項媒

    體常大量報導兇殺犯罪新聞,暴力血腥版面充斥,誤導社會集體心理愈趨

    嚴重,令國人深以為憂,國際人士亦大惑不解,紛表質疑。

     每日閱讀中華日報,漸獲鍾愛效果,原因乃公正客觀,內容理性,用辭

    平和,不會激怒情緒,對新聞過程描述都考慮到避免誘發其他有意犯罪

    者,合乎專業倫理:精確、客觀、合適原則,正屬監所正面影響之好報。

    尤其是「台南觀點」專欄,每篇皆出自台南地區專家學者之手,內容包羅

    萬象,不論文化藝術,政治財經,法律醫學…等多元齊備且專業並具教化

    作用。

     以醫學上個人身體保健為例,內科醫師、台南縣副縣長顏純左在專欄提

    供「健構第二心臟」乙文,對監所甚具啟發作用。他建議人人皆可發展一

    項適合自己的伸展操,縱使殘障人士身體心理與常人有別,亦可發展輪椅

    上或床上伸展運動。他強調全身伸展可將每一條肌肉,每一個關節活動起

    來,使關節肌肉的血管可以收縮,將血液打回心臟;這種隨時、隨地、隨

    性、隨人、隨意的「五隨」運動,除可健構第二個心臟外,並能獲訓練四

    肢及訓練頭腦雙重效用。

     台南看守所每日平均收容人一千八百名,依規定每日需安排運動時間。

    由於人數過多,空間有限,加上極(死)刑、無期徒刑、愛滋病、肺結核

    病犯等,必須分開時、地運動,在安排上困擾甚巨;長久以來監所在鼓勵

    收容人身體運動保健方面,即依據顏副縣長指導原則實施。多年來縱使因

    病外醫情況仍無法避免,但讓其於收容期間,以發展個人適合自己原地伸

    展活動,而平安出所者占絕大多數,因病亡故於監所內,業已期減少至最

    低程度。顏副座之觀點啟發,讓監所在個人身體保健上獲正面收益。

     其他專家學者們所提供專業資訊如法律方面等,皆指引不少良善的矯正

    方向,猶如志工同樣發揮協助監所矯正效能。謹向該專欄作者群暨主其事

    的王金三總主筆致最高敬意,期該專欄更上一層樓,造福更多讀者。

                             (作者陸東原/臺灣臺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4年10月26日    中華日報

     

    《共同幫助吸毒者戒毒》

     

     台灣歷年治安三害:幫派、黑槍、毒品。政府夙夜匪懈、戮力掃除,迄

    今尚未成功,仍須努力!

     三者中,以毒品犯罪最猖獗嚴重,幫派、黑槍常因毒品引起。今為治安

    大隱憂,令國人談毒色變。82年5月間,政府宣示「向毒品挑戰」。該戰

    三個重要環節策略:緝毒、拒毒、戒毒。前兩項因政府雷厲風行,大力取

    締,業已累積不少成果;惟戒毒方面,十餘年來,成效未見彰顯。筆者十

    月間統計台南看守所煙毒犯資料,經判決確定在監執行受刑人437人中,

    再犯404人,占92.5%,45歲以下344人,占78.9%。嚴重性足見一斑。

     主因之一,乃「身癮易除、心癮難戒」,人一旦淪入毒癮世界,欲脫離

    毒海,難矣!

     吸毒犯具「病患性犯人」特質,乃既是病人,也是犯人。監所針對此採

    「治療勝於處罰」政策,皆外聘宗教、心理、精神、醫療、社工及社會熱

    心人士等,共同施以「心理輔導」方式,來達戒除「心理依賴」目的。監

    所屬無毒品場所之一。在無法取得、未受誘惑之下,經輔導後都充滿信心

    說「我要戒毒!」然真正戒毒,是出監後才正式開始。吸毒犯意志力特別

    薄弱,監外毒品易得,在受不住誘惑下,重蹈覆轍,應驗獄友口頭禪:

    「早去早回!」經驗所得:吸毒犯出監當天,家屬(父母、夫婦、子女)

    親自前來門口接返,再犯機率較低。若被昔日舊友接走,再犯率之高,誠

    如前法務部馬英九部長所提警語:「吸毒者只有兩種下場,一種是終生進

    出監獄,一種是死於街頭。」家庭關係之和諧互動及家庭生活方面治療,

    是吸毒者在戒治處遇上成功與否,不可或缺要項之一。

     煙毒犯戒治內容三大重點:生理戒斷、心理戒治、心靈強化。此工作不

    因其出監而終止,而是須長期持續且艱苦之戰爭,稍懈即敗,屆時更須付

    出高社會成本暨慘重代價,期社會與家庭,能共同參與戒毒工作,補監所

    之不足,全力幫助和輔導吸毒者,縱使沖盡淚乾,心力交瘁,若因此讓一

    人得救,不再與監所說「再見!」乃家庭之福!社會幸甚!國家幸甚!

                           (作者陸東原/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

     

     

     

    台南觀點      2004年10月13日   中華日報

     

    《大家一齊來防治犯罪》

     

     筆者九月間統計,台南看守所因案收容總人數一、七三四人中,台南縣

    市有一、二四七人,占七一.九一%。今提出普遍存在的犯罪因素,請大

    家正視!

     一、遺傳:犯罪學家研究犯罪家庭之後裔一、二○○人,犯罪者達一四○

    人,其中殺人七人、竊盜六十人、妨害風化五十人。近報載,屏東縣某中

    度智障婦女,育四女一男,其中三名女兒智障。母女四人皆被性侵害,此

    案例足堪提醒國人,在實施節育成功之際,「優生」更不容忽視。

     二、個人身體之特徵:台灣處處可見鱷魚男、恐龍妹……等,這些人常

    因個人身體特徵而自卑、易怒,致心理異常產生反社會行為而犯罪。九十

    二年南市中輟生二二七人,雖因素複雜,但「個人身體特徵」因素不可排

    除,應予重視掌控,對許市長之「零中輟」政策方有助益。

     三、精神異常:智能缺陷或低劣、精神疾病、癲狂、神經病……等,都

    會嚴重破壞社會和平,觸犯刑章。報載,九十二年台南市自殺人數,全國

    第二,其中八十%以上有憂鬱情況。精神病患者常因幻想或錯覺導致不

    幸,目前一般家庭普遍欠缺精神病學知識;積極培植心理、社會、精神病

    專家、增置醫療機構,並推展此方面知識至每個家庭,乃當前須努力目

    標。

     四、教育政策不合國情:以九年一貫政策為例,教師皆以該政策為心中

    共同的傷口,因而苦悶、鬱卒、身心疲乏,對未來教育無奈與失望,以致

    教育成效直接受害。學校教育出現破洞,加以不乏受教者來自壞家庭、壞

    家教,犯罪問題自然嚴重。還給教師專業導向暨尊重,乃是受教育最直接

    獲益的來源,也是減低犯罪最有效方法之一。

     五、失業:近日報載,府城因失業缺錢搶不休,又見一日五起。經濟不

    景氣則失業嚴重,失業造成貧窮,貧窮導致犯罪。因此,促進經濟繁榮,

    讓人人皆有工作,是消滅貧窮不二法門,也是減低犯罪重要一環。

     六、國人身處快速變動時代,各種價值觀念都在搖動不定中,生活對任

    何人都是艱苦歷程。希望讀者閱讀此文,不可視之為陳家的或林家的,而

    應體認那是你家我家大家所共同面臨的;期待大家共同負起責任,尋求解

    決之道,一齊來防治犯罪。

                                  (作者陸東原/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5年3月23日   中華日報

     

    《導致犯罪之負面教育》

     

     報載:屏東縣內埔鄉某賣鳳梨攤販,鳳梨全是偷來的,鄉民都睜一眼閉

    一眼默許他偷了十餘年,還有人拿五百元買了顆鳳梨就走,原因是同情他

    眼睛幾乎全盲、精神狀況稍有障礙。但他卻知道利用晚上才出來爬進鳳梨

    田偷採,他不管別人對其行為有何看法,始終堅稱鳳梨是我自己的,鄉民

    誤以為這叫關懷、做善事,其實此放縱之舉,導致犯罪之負面影響既深且

    廣,誠不足鼓勵!

     監所實務案例中,常發生收容人不經他人同意,順手拿別人牙膏刷牙,

    用別人洗衣粉洗衣物,甚至擅自吃他人家屬寄入之食物等違規事件,雖予

    特別輔導,然仍堅稱行為並無錯誤,是對方小氣;他認為自己在社會上所

    處的生活圈裡是共食共用不以為忤的環境,監所內應無例外。這些個案經

    瞭解,與賣鳳梨攤販頗有類似之處。

     筆者統計台南看守所九十四年元月底觸盜犯一九五人中,再累犯一六七

    人,占百分之八十五點六四,四十歲以下百分之七十。他們有個錯誤觀

    念,被警察逮捕乃運氣欠佳,技巧不純熟,進來關可休養生息,並檢討改

    進、讓技術更精進,有益提昇出獄後犯案之成功機率,導致再累犯偏高。

    由於是非顛倒理念深植其心,矯正收效不彰,致造成教化工作莫大困擾。

    有鑑於此,監所每逢年過節,皆主動調查貧困無任何親友會面與接濟者

    (每次皆超出百人,約占總人數十分之一)由所方發放接濟品。發放時必

    須實施機會教育,讓其了解別人的愛心與善心,目的在期望他們學習自

    立,知道感恩,並懂得回報。

     今年慈善團體舉辦邀街友吃尾牙,全省計有四百零五桌之多,由記者拍

    攝刊登照片中顯示,對象多半四肢健全,有能力奉獻且自食其力者,這一

    餐應無不食嗟來食之憾。另有乞丐聯盟向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實施「共

    食」制度,發行「食物券」、成立公共食堂,發配食材給「社會乞丐」

    等,主要訴求乃在提醒政府重視貧窮者(其實全國百姓也期待消滅貧窮,

    政府更夜以繼日為消滅貧窮努力以赴),立意雖佳仍待商榷。實務經驗中

    得知,台灣外匯存底擠入世界富裕國之林後,犯罪型態逐漸改變,犯罪者

    為好逸惡勞、眼高手低、心靈空幻的草莓族,大於真正貧窮者。若該聯盟

    訴求成了權益,增加辛勤工作者負擔,則非樸實百姓所樂見。社會問題乃

    犯罪重大原因之一,提高社會正面教育,減低負面影響層面,乃減少甚至

    消滅犯罪及不使犯罪年輕化之不二法門,期國人正視之!

                                (作者陸東原/臺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5年6月29日   中華日報

     

    《刺青(紋身)宜三思》

     

     筆者於六十四年服務綠島監獄八年餘,對象為台灣各監所曾有脫逃、暴

    行、自殺及違規三次以上紀錄,被認為難感化之收容人。當時最印象深刻

    者,乃其身上普遍刺青。究其原因有情緒衝動,以身體改造用來對自己放

    火方式之一,及刺得多讓極端痛苦證明自己存在,好清楚區分「我們」、

    「你們」,在同儕環境中尋求認同,提增群中地位,並擴大生存空間。

     一般道上兄弟個性特徵是敢愛敢恨,尤其男女間感情特別明顯,他們會

    把愛恨刺在自己身上,證明自己是男子漢,不像報上報導男子在愛人臉、

    胸及私處刺上「很賤」或「有梅毒」等難堪字眼。這種對女人肉體虐待、

    人格踐踏與精神羞辱行為,不但不被認同更會被視為「懦夫」而不齒與排

    斥。

     實務中出自大師級師傅為藝術而刺青的很少,因大師級師傅難尋,且財

    力上又非一般人所能負擔。大師為人刺青條件甚嚴,他們以修補人身上殘

    醜部分為主要目的,希望缺陷經其修補後,能讓對方產生自信心,且帶著

    陽光般笑容離去為宗旨。他們更誠心呼籲刺青者,在決定前先三思,年輕

    人應經家長同意,不可在一念之間做出後悔行為。經驗中獲知年齡超過四

    十歲的人,半數以上對身上的刺青會後悔而想去除。目前以雷射去除計

    價,僅米粒大小點,每點收費四十至一百元左右,代價比當初刺青時高出

    百倍之昂。且醫療技術上雖使用麻膏,仍會痛得讓人哇哇叫,術後仍需開

    止痛藥,如此雙重痛苦,並不值得。又刺青藝術生命短暫,常隨人死亡後

    出現屍斑而模糊,毫無永存效果。

     監所收容人相互刺青,屬重大違規行為之一。主因乃欠缺衛生及安全上

    基本條件,如無拋棄式針頭,無消毒器材及藥水等。又收容人雜處期間,

    任何型肝炎及愛滋病等,極易因刺青而擴大感染。因此除加強宣導外,新

    收者須仔細檢身且紀錄,並每日查房以收遏止之效。

     衛生署為預防健康人被肝炎、愛滋病感染,重新修訂捐血者健康標準

    型,新增其刺青後一年內不得捐血規定。筆者誠心奉勸國人,不論是要

    帥、擺酷、混兄弟或一時衝動,永誌愛情,尋求認同等,請別忘記身體髮

    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民法有未成年人其行為受父母親限制規定),刺

    青前,宣三思!

                                  

    (作者陸東原/臺灣臺南看守所副所長)

     

     

     

    台南觀點      2005年8月4日    中華日報

     

    《學習不為社會製造包袱》

     

     監所圍牆內屬較封閉又神秘處所之一,遺憾的是,長久以來矯正人員雖

    不眠不休付出,犯罪人口卻不減反增。台南看守所核定容額一二四四名,

    今月平均在一八○○名左右,矯正效果似仍停留在「關」的階段,欲達出監

    後適應社會生活,不再重蹈覆轍,尚稱遙遠,顯然監所同仁繼續努力的空

    間猶大。

     法務部有鑑於此,在人力維艱又無法增員的現況下(台南看守所有教誨

    師兩名,由台南監獄借調支援),要求全國各監所積極運用社會資源,敦

    聘專家學者、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及團體擔任志工,蒞監所義務協助教化工

    作,數年來已獲有穩定囚情,促進改悔向上之正面效益。謹向南所積極參

    與的十八名志工與全國各監所等志工致十二萬分謝意。

     在熱心志工團體中,最感動人且具教化實質效益的,視障同胞乃其中之

    一。他們每年定期巡迴各監所表演,節目中都會介紹成員奮鬥歷程,最能

    讓四肢健全的收容人深切感受到的是,視障同胞雖然看不見東西,上帝關

    起一道門,同時會另外開啟一扇窗,以表示人人都有無限潛能;尤不可以

    向命運低頭、投降或為失敗找藉口。收容人若自己把門窗關起來,每逢不

    如意則懷憂喪志,怨天尤人,將導致身陷窮途末路。其次視障朋友用心看

    世界則世界無限寬闊光明;用心做事,再困難的事都可順利突破完成。以

    其演出之琴藝、歌唱造詣以觀,業餘嗜好具專業水準,足證功不唐捐。用

    心待人,其心中無敵人,沒有仇恨,從其行為舉止不難見到,人額善良本

    性,正由他們彰顯闡揚。

     另一值得稱道的是,這些視障朋友不但不為社會製造包袱,更是樂於替

    人背包袱的一群。收容人每傾聽他們述說崎嶇困苦心路歷程後,常禁不住

    動容眼濕。

     筆者皆趁機鼓勵收容人不能妄自菲薄,應學習視障朋友歡喜做、甘願

    受,但求奉獻付出,始終如一不求回報,這才是愛己愛人的平凡中之不平

    凡;多向視障志工學習,至少能做到不為社會製造包袱。

                                      (作者為台灣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中警旬刊     1971年8月5日

     

      《臺南監獄工讀心得一年級獄政系 陸東原

     

     七月一日我持著監獄司發給我的暑期志願工讀介紹公函,滿懷欣奮心情

    乘頭班火車到臺南監獄報到。抵達時依趟區隊長之指示會唔了卅二期顏皆

    居學長,承蒙顏學長引我見秘書李懷遠學長。李學長是本校(警大)廿二期

    畢業,非常和靄親切地對我說:「監所工作首要在戒護,戒護是監所業務

    推展中之重心,無論教化、總務、作業都與戒護有密切關係,如無戒護之

    協助,勢必難以實施。戒護工作能做好,則監獄業務可說成功一半。而且

    從事戒護工作可學到真正之實務,進而了解獄政之旨趣與意義,藉以袪除

    疑慮、獲取經驗。因此以往本校畢業來本監實習之同學,我都希望他擔任

    戒護工作,不過這項工作是很艱苦的。你認為從事這項工作有何意見?」

    我堅信學長是本「親愛精誠」之心愛護學弟的,絕不會讓學弟在一個月實

    習期間毫無收穫。且校長曾提示我們要經得起考驗,受得住磨練,不可見

    難畏却。所以聽從學長之意旨,我當然義不容辭。

     工作第一天,顏學長先領導我參觀工廠、舍房及其他一切設施,參觀時

    顏學長很詳細的告訴我戒護之要點。他說:「戒護工作深含管理與督導雙

    層意義,它以維持監所秩序,管理人犯生活,糾正人犯行為與協助諸般業

    務之推展,但監所人犯良莠不齊,戒護匪易,對實際運用上必須先確立原

    則而再講求方法,如此方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它須因時因人因地制宜,非

    一成不變。故戒護人員必須具有靈活應變之頭腦,當機立斷之智力,尤其

    對受刑人須了解其身分關係,深入考查其行狀,嚴密監督其言行,防止越

    軌行為,對人犯之管理應求合法合理,不可意氣用事,態度力求和靄,紀

    律應講嚴正,人犯如有錯誤,應尊重其人格,隨時予以勸導。戒護人員自

    身言行態度尤應時加檢討,以身教而輔言教,俾收勸導感化之實效。」又

    說:「臺南監獄是臺灣制度最完善的監所之一,如果認真學習,一定收益

    匪淺。」聆聽這一席話,使我深有勝讀十年書之感,內心感到無比欣慰。

     一星期後,我又參加了教化科的「受刑人累進處遇」會議,由教化科長

    魯培瑤學長主持,雖然會議內容我不能完全了解,但魯學長曾講了一段令

    我感動的話,他說:「教化之意義,乃將犯罪者以仁愛之態度重新加以教

    育與訓練,使其改過自新,出獄後能適應社會生活,不再犯罪,其最終目

    的不祇止於消極的不再犯罪,而更應積極的激發受刑人良知良能,誘導其

    改過還善,糾正其不良習慣,培養其崇法精神,貫輸其民族道德,提高其

    國家觀念,訓練其檢樸生活,扶助其自力更生,促使其變化氣質,重建其

    完美人格,化無用為有用,轉庸劣為賢能。」又說:「過去一般監所人員

    所抱持的是『這項法律沒規定,我們不能做。』的消極被動思想。也就是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之迂腐思想。今吾人務須建立起

    『這項法律無限制,我們可以做。』的主動積極觀念。受刑人因觸犯法律

    規章,接受法律制裁,國家以監獄限制其居處、行動、言論、交結及其他

    一切之自由,對受刑人已是極大之痛苦,因此當受刑人入監服刑,就不應

    再對他們有所歧視,而應以正常人待之,何況徒刑拘役之執行,並非在報

    復、贖罪、懲罰、威嚇,而是在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

    的。」據說魯學長之「仁愛」居心,主動為受刑人服務精神,博得受刑人

    之崇敬與佩服,在他離開高雄監獄到本監之前,受刑人都感於其德澤而流

    下惋惜之淚。足見魯學長對教化是具有獨特的見解的。我無形中又給上了

    一課。

     總之,這短短的兩星期工讀;我不僅獲得書本上所學不到之經驗及知

    識,更讓我學到應如何當一位最好的「人性工程師」。過去有人認為監獄

    佈滿恐怖及危險,其實這是外行之見解。曾有一位受刑人告訴我說:「如

    果將臺南監獄比喻做觀光飯店,我想臺灣所有的大飯店之環境還趕不上此

    地之優美」。我很有同感。

     

     

    現代家庭版  中央日報 第11版  1975年11月13日星期四

     

    《重視少年犯罪的因素》

                                                                *.陸東原

     (本文作者中央警官學校犯罪矯治學系畢業,

                                     現任綠島司法監獄教誨師。)

     

     自從本刊與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合作,開闢「少年犯罪問題研究專

    欄」以來,我對專家們的每篇大作,都要仔細閱讀幾遍。兩個月來,筆者

    發覺,自從張迺良先生在「我們做些什麼」一文中提到:「臺北地方法院

    少年法庭在過去三年中,交付觀護人審前調查的少年,計有一萬零二百四

    十八人,經統計分析的結果,發現少年犯罪一主要原因是家庭因素,而家

    庭因素中,又以父母的管教不當(包括根本忽視管教及管教過嚴)為

    多。」之後,專家們大都以家庭因素為題,來研究少年犯罪問題。

     當然;少年犯罪一主要因素是家庭因素,是不可否認的,但我認為;像

    這樣大力強調,家庭因素,固然可喚起為人父母者的注意,然若依全面防

    止少年犯罪而言,並非治本之道。因此希望能藉本刊之一角,對少年犯罪

    問題,提出幾點管見,供先進門參考,並期收拋磚引玉之效。

     我認為,少年犯罪問題發生之因素,尚有:

     一、遺傳

     意大利朗勃羅梭氏所作的犯罪遺傳統計,據其研究結果,在一百零四名

    罪犯中,有七十一人受遺傳影響而犯罪。杜格達爾(Dugdale)與伊泰布

    洛克(Estabrook)曾利用家庭血統關係來研究裘克思(Jukes)家庭,其

    後裔約一二○○人,犯罪者達一四○人,其中七人係犯殺人罪,六○人犯竊盜

    罪,五○人犯妨害風化罪。這些統計,姑不論是否正確,但有一點不可否

    認的事實:遺傳與犯罪有著重大的關係。故在防止少年犯罪問題上,對遺

    傳因素,自不可不謀求解決之道。愚意以為,在當今政府大力宣傳節育之

    際,提倡「優生」(如剝奪低能者之生殖力或隔離政策。)亦是一個不容

    忽視的課題。

     二、個人身體特徵

     根據許多生物學,社會學家以及心理學家,從事研究犯罪原因的結果,

    以為個人身體特徵與其變態,在某種不同情況下,可以影響其行為,致生

    犯罪。如視力測驗專家,就曾提出一項報告:「少年犯與學童的視力有

    關,視力差的兒童比較其他兒童容易犯罪,因為視力差的人容易發怒,亦

    因為視力差讀書困難,逼得他逃學,參加不良活動。」今在所有少年犯罪

    者之中,起因於個人身體特徵上者,相信不在少數,若遇到此類情形的少

    年罪犯,我們不可把責任全推給家庭負責,而應對其父母表同情。但更重

    要的是,我們必須要了解這些孩子的身體的特徵,善加輔導才是。

     三、精神異狀

     這裏所指的精神病,其分類有:智能缺陷或低劣,精神病或癲狂及神經

    病等。

     在美國,哥達德氏(Goddeit)認為罪犯中智力欠缺者成份至少有百分

    之五十,少年犯罪之比率尤高,(依徐爾尼「Zeleny」估量,少年犯與普

    通人有比例約為一、二比一。)由此足見少年因精神而犯罪之嚴重性了。

    由於精神病者能破壞社會和平,且觸犯刑章,而其行為皆因錯覺或幻想,

    並非出自故意,因此我國刑法第十九條第一、二項:「心神喪失人之行

    為,不罰。」、「精神耗弱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即是保障此類人之

    規定。少年法庭推事夏雲詩先生在「一件未克完成的任務」大作中,對因

    有精神病而犯罪的少年李學仁之寬厚判決,乃依據此法條及少年事件處理

    法而來。我對夏推事所做的判決,感到欣慰與敬佩!但如再想到在今的少

    年犯罪者中,與李學仁一樣患有精神病而尚未被發覺的,不知有多少?他

    們却無法享受和李學仁一樣的待遇,委實令人為這些不幸的少年感到惋惜

    與遺憾!除此而外,我還要提出一問題;若發覺有屬於此類的犯罪少年,

    除了交付保護管束,代替感化教育外,如何去療治其病,也是當前我們不

    可不尋求解決的問題。因此增加治療機構及培植有關心理、社會、精神病

    等專家,應該是非常需要的了。而且一般家庭能具備有精神病學方面的知

    識者,委實太少了。對於此方面常識之普遍推展,也是當務之急呀!

     四、學校原因

     學校的主要任務在訓練兒童將來過成人生活,所以「教育不夠」或「學

    校辦理不善」,等於他們自身於「壞家庭」與「壞家教」,這是大家都知

    道的,但試看今日的學制,是否已臻至善之地呢?沒有。如對學生之能

    力、性向與需要,迄今仍未能做妥善的調整。雖然政府及專家們正努力謀

    求改進,但其課程尚未能適於不同能力之學生。因此致使許多學生灰心逃

    學,設法滿足他方面的興趣,養成不良習慣,墮落犯罪。在少年犯罪問題

    中之學校因素,亦頗值吾人重視!至於如何來改善,林星南先生在「無言

    的見證」大作中所提出的意見,足可供政府及專家們的參考,今無庸贅

    述。

     五、貧窮

     李光國先生在「善盡父母職責」大作中說:「當然貧窮也是犯罪原因之

    一,但並不是貧窮的都會犯罪……做父母的自不能藉口貧窮,社會風氣不

    良,即推卸其管教責任。」筆者認為若依李先生以家庭一隅談貧窮,則失

    之過窄,因為貧窮不限於家庭,國家亦會貧窮,而國家貧窮亦是造成犯罪

    之因素。若經濟不景氣,則社會因而陷於失業狀態,此時意志薄弱之少

    年,必然易受惡劣環境影響,淪為犯罪,所以消滅貧窮,在預防少年犯罪

    問題之對策上,也佔極重要的一環,吾人絕不可恃本省經濟之日益繁榮,

    而忽略此一問題。

     編者在「新的嚐試」中提出:「如眾所週知,我們所處的是一個快速變

    動的時代,各種價值觀念都在搖動不定之中,生活對任何人都是種艱苦的

    歷程,對正在成長中的少年們尤其如此,因此,在閱讀這些文章之餘,我

    們希望讀者們不要把這些事實看成是『張家的』或『李家的』,那是你

    的,我的,大家所共同面臨,而且都有責任去尋求解決之道的問題。」我

    提出上述幾點,除了響應編者之言外,其目的還在希望大家能全面顧及少

    年犯罪問題的種種成因,如此,方不但可達矯治之功,亦可收預防之放!

     

     【參考文獻】:

     犯罪學原理。蘇哲蘭著。

     犯罪學。丁道源編著。

     少年事件處理法。丁道源著。

     

     

    矯正月刊  第105期   2001年3月1日

     

    《每月論談-感動與感恩》

     

                            ■雲林監獄副典獄長陸東原

    ──謹以此文向 部長致謝忱,並向讀者拜晚年,恭賀新禧!

     

      筆者自從學校畢業,參與犯罪矯正工作行列,迄今二十五年,每逢過

    農曆春節,除必須包紅包孝敬雙親長輩,以及贈與晚輩子女,祝他們來年

    順遂,學業進步,平安如意外,自己則未曾收過任何紅包。

      今年過春節,法務部陳部長,鑒於各監院所校戒護管理人員,終年輪

    值勤務,暨其他應業務需要留守人員,於年節闔家團圓之日,仍須執勤與

    留守,為對該等同仁之辛勞,表達慰勉之意,特致贈年節慰問金每人200

    元。發放對象為除夕及初一兩天,值勤之戒護管理人員及其他業務需要留

    守人員。〈含外科室行政人員、技工、工友、司機及替代役男等〉「法務

    部九十年元月十八日法九十矯字000081 號函」

      數十年來,每逢農曆除夕、初一或春節放假期間,筆者碰到輪值或督

    勤,是稀鬆平常的事,幾乎達半數以上,近年來又連續兩年督勤,毫無例

    外。在圍牆內陪同事以及收容同學圍爐守夜過年,已習以為常,無紅包可

    拿,更視為理所必然。但今年除夕輪值督勤,突如其來收到部長紅包,一

    股濃郁溫馨的暖流,充滿全身,令人感動又感激!

      紅包袋內,裝有新台幣200元現金,筆者特用來請內人吃一頓「涮涮

    鍋」,聊表圍爐之意。而紅包袋則視為珍品,永久珍藏,因其發放方式乃

    以紅包袋〈上書右上角祝年節愉快,左下角法務部長陳定南敬賀字樣〉,

    由各機關首長代表贈予,並轉達部長慰勉之意!而且這份禮,是歷久彌新

    的紀念和溫情,甚值得蒐藏。

      此外;今年過年,尚有幾項深植於全體同仁心坎裡之意義,今述之於

    后:

    一、每年春節,辛苦留守的軍人、警察、都可以拿到紅包「慰問金」法務

    部所屬的五十個監院所校等單位,春節期間留守值班值勤人員,過去五十

    五年來,從來沒有享受到拿紅包的滋味,而今第一次領到「部長紅包」,

    雖然僅區區 200元,但全國總數計須一百多萬元,因為沒有編列預算,加

    上法務部預算編得頗緊,還是在想辦法下,東挪西湊才擺平的。所以除了

    令全體同仁,感到窩心外,也獲致最起碼的關懷與尊嚴!

    二、除夕,部長還親自打電話向全省各監院所校留守、值班、值勤人員拜

    年,這是多麼美妙的事阿!部長電話拜年,已充分顯示出誠摯的叮嚀、慰

    勉、鼓勵與祝福!這種溫情,誠勝萬金!

    三、筆者曾於去〈89〉年四月一日矯正月刊「每月論談」中提出建言:期

    望上級長官,於年節闔家團圓期間,部長酌贈所屬單位加菜金,不必只限

    於「戒護管理人員」,而祈請「同仁新春期間之辛勞,願能全體共享美

    意」。今年部長特將去年所贈加菜金額三十五萬八千元正,提高為四十一

    萬元整,且由全體辛勞留守、值班、值勤人員共享。筆者意見,荷蒙採

    行,「美夢成真」之事,令筆者毋任銘感,鏤骨銘心,且充滿感恩!

      今筆者特書此文,謹向  部長致謝忱!並向各級長官暨讀者同仁拜晚

    年!    恭賀新禧!

     

     

     

    矯正月刊   第110期   2001年8月1日 【每月論談】

     

    《少年小樹之歌》

     

    介紹一本讀了之後;「永遠記得翻開這本書的那一刻」的好書

     

                          *.雲林監獄副典獄長 陸東原

     

      「當你發現美好的事物時,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分享給任何

    你遇見的人。這樣,美好的事物,才能在這個世界,自由地散播開來」。

      讀者一開始就讀到作者的奶奶,給他的這段教誨,直覺的你,一定感

    受到,這本是多麼富有教育意義的書了。

     「在認輸的時候,最好先確定自己,有沒有盡了全力。」;「一個男子

    漢,早晨是自動自發起床的。」;「人類也像蜜蜂一樣,總貪取多過自己

    應得的那一份東西。他們從別人那裡奪取,戰爭便發生了。」「老火雞掉

    進陷阱坑裡,還把頭抬的蠻高的鼓譟著,卻不肯低下頭逃出陷阱。這就像

    某種人類,認為自己知道的東西多,就對周圍的事物不屑一顧了,頭抬得

    老高,結果什麼也沒學到。」

      這是作者的爺爺,對作者(當時才十五歲)的訓誡。作者的爺爺,目

    不識丁,但能夠給作者如此偉大的教育,令人感動與佩服!

      筆者出生於台灣光復時(民國卅五年)的鄉下,對當時鄉下的教育,

    瞭若指掌。目前政府各機關中,主管級以上的軍公教人員,不乏和筆者一

    樣,是在鄉下成長的孩子,他們的父母、祖父母,目不識丁者不在少數。

    但他們之所以能夠從家庭教育中,孕育出這麼多國家的英才,和這本書作

    者的爺爺奶奶,同樣的教育方式,比比皆是。足見:教育之成功與否,與

    教育者學歷之高低,關係並非必然。

      這本書的作者,佛瑞斯特.卡特。本名為艾薩.卡特。擁有八分之一

    印地安血統,其真實身分,始終成謎。書的內容在敘述美國三○年代間,

    名叫「小樹」的查拉幾族印地安小男孩,在爺爺奶奶的山間木屋中成長的

    故事。書中對人物個性的刻畫,對印地安精神和智慧的闡述,及對那個時

    代的同情和瞭解,誠如為該書寫序的柯倩華先生所說:「會使讀者隨著像

    山澗般清新的文字,和不斷令人驚奇的意象,一步步進入那個森林,風和

    山一起歡迎「小樹」的世界,而發現像自然的規則,生命、愛、尊嚴一樣

    再真實不過的東西。」

      「少年小樹之歌」是一本不可遺漏的人生啟蒙書。全書內容,充滿著

    精巧且井然有序,鋪展動人的教育計畫。作者的爺爺奶奶,以智慧配合小

    孩的成長腳步,予以適時的教育,使小孩的成長歷程,永遠獲得高尚與尊

    嚴,自信和勇氣!

      因此,該書不僅限於矯正機構中,收容人教化優良刊物而已,全國各

    監院所校等全體管教人員,都請務必一讀,讀了它,除了教育自己,讓自

    己發現生命、愛、尊嚴等真實東西之外,對管教收容人方面,更能完全改

    觀!

      適逢法務部陳部長,將今年的施政重點工作,把矯正機構列為「獄政

    革新年」之際。特書此文,除與全體同仁共享、共勉外,更期當前過度機

    械化的管教工作,注入一股清流,並獲致正面的影響作用!

     

     

    矯正月刊  149期2001年11月1日  【每月論談】

     

    《環境清潔教育》

     

                        *.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陸東原

     

      我曾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間,利用休假赴日本旅遊八天,全程約有三

    千公里,計廿餘處風景區。旅遊期間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觀光任何一處

    景點,環境都非常乾淨。其清潔程度,堪足媲美有世界公園之稱的國家-

    瑞士。雖僅短短數天,委實讓我分享到一份當黃種人的光榮!

      我特地請教當地導遊,日本是怎麼做到的?他舉出一則實際案例,來

    向我說明。

      中國人常說:「由儉入奢易」。人一旦富裕之後,就容易變奢侈,日

    本人民生活富裕,大家有目共睹,可惜的是,在食物方面,相對地就比較

    不愛惜,太多的食物吃不完,隨即被當垃圾倒掉。於是吸引了烏鴉群,把

    放在路邊的垃圾,咬得亂七八糟。這一點,台灣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

    台灣製造第二次垃圾污染的,不是烏鴉,而是狗和貓。

      日本政府和全國百姓,已能夠共同努力,配合到管制狗和貓,不隨便

    出現在街頭巷尾及馬路上。所以他們不擔心狗貓問題,但卻被烏鴉困擾

    到,成了該國政府的對手,官方必須專設「對策本部」,來做長期的「人

    鳥」大戰!

      烏鴉是被認定為鳥類中,智慧最高者之一。除了會與人類爭搶食物之

    外,也懂得用方法攻擊人類,尤其是繁殖期。如果你把烏鴉的巢打下來,

    被發現後,烏鴉會成群的從空中丟下成堆的小石頭,把你砸得滿頭包。

      當然,烏鴉問題,主要凸顯的是:人類的生活型態,對整體生態及整

    體環境所造成的影響,壞的主因不在烏鴉,應是不愛惜食物的人類。於

    是,日本政府對這場「人鳥」大戰,深知必須盡力在保護生態和維護人們

    生活間,取得平衡,因此,他們仔細深入去研究烏鴉,並做生態調查,以

    期創造雙贏效果。

      日本都政府,經確切研究探討,針對環境清潔問題,採取多管齊下方

    式:一、改進垃圾放置方式與時間;二、各垃圾集中地區,加置防鳥網;

    三、垃圾放在有蓋的筒子裡;四、夜間蒐集……等等措施,以斷絕烏鴉食

    物的來源,另外,在公園等處,增設特別的捕獲網具,在網具內放置烏鴉

    喜歡的誘餌。更重要的一點是,宣導教育一建立國民以「環境清潔」為榮

    之觀念,讓百姓皆樂意主動與政府政策,密切配合推展。

      由於方法正確有效,實施結果,依東京都於二○○四年三月間,公布的

    資料顯示:一年間總數由三萬六千多隻,減少了一萬兩千多隻,減低三分

    之一數量。雖然階段性任務,獲具體成效,但該國環境局,仍設有專人負

    責「烏鴉對策」,繼續落實中長期計章,希望烏鴉數目降至七千隻左右之

    目標。

      上述成功案例,歸納如下重點:一、官方將烏鴉政策,列為施政重要

    項目之一;二、實施方法正確;三、宣導教育有成;四、全國百姓密切配

    合。台灣的狗貓製造垃圾二次污染問題,日本的實例,堪供國人參考。

      台灣的矯正機構之監院所校內環境,堪稱為全台最清潔的處所之一。

    每當我接待外賓參觀機關圍牆內設施時,一定要特別介紹一塵不染的環

    境,尤其是舍房,我都主動打開房門,向來賓說明,舍房內乾淨程度,每

    遇到缺水嚴重季節,收容同學可利用抽水馬桶的水來洗臉。

      整潔的環境,是矯正同仁們在管教收容同學方面,最值得引以為傲的

    項目之一。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收容同學對清潔習債之養成,且形之於外

    的,似乎僅限於圍牆內,一旦獲假釋或期滿釋放,一踏出大門,立即忘得

    一乾二淨。大門口及其週邊,不難發現亂扔的香菸頭,亂吐的檳榔渣,甚

    至隨便丟棄不要的拖鞋、衣被……等。

      可見「徒法不足以自行」,圍牆內接受再嚴格的管教,仍難收到發自

    內心的以「愛乾淨為榮」的實質效益。因此,如何讓環境清潔教育,確實

    表現於收容同學之日常生活中,達到圍牆內外都能一致乾淨的目標,踏入

    社會後,又能夠影響別人,此乃矯正同仁須共同努力的方向。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日本的宣導教育成功案例,值得我們參考,期

    日後亦能因此而獲具體收益。則全體矯正同仁的辛苦付出,必更受社會人

    士肯定,我們的地位,必更受提昇與尊重,謹此共勉!

     

     

    矯正月刊  第152期    2005年2月1日  【每月論談】

     

    《寓教於樂-由陳部長為收容人加裝液晶螢幕

                           談起》

     

                         *.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陸東原

     

      2004年十月十九日報載:法務部陳定南部長向媒體發布:「法務部擬

    準備動用受刑人作業基金,初估約花費兩億經費,於全國監獄、看守所各

    舍房加裝液晶螢幕,以收看節目……。」引起社會各界不同的解讀與看

    法。今筆者在眾說紛紜之餘,就個人經驗所得,提出淺見供參考。

      現代刑事政策,以教育代替懲戒、報復,乃不爭事實。監獄行刑法第

    一條開宗明義:「徒刑拘役之執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社會生活

    為目的。」因此,矯正機構內一切為收容人實施之矯正措施,必須以「教

    化為先」,矯正工作實務上之執行,皆不可違背「教化目的」而行使。

      在機構內收容人作業目的三大重點:一、訓練謀生技能;二、養成勤

    勞習慣;三、陶冶性情。今日台灣經濟,已擠進國際富裕國之林,造成犯

    罪之因已不因無謀生技能,導致貧窮而犯罪,反而多屬好逸惡勞、心靈空

    幻或精神憂鬱而誤入歧途。於是;陶冶性情成為作業目的之大面,也變成

    較直接可實現教化目標之一。

      數十年來,各監所平日作業所得累積「作業基金」約新台幣三十五億

    元。該基金在性質上,屬於全體收容人的福利金,動用該基金為全體收容

    人加裝液晶螢幕,既非由政府編列預算,更無慷老百姓納稅錢之慨,在不

    影響國家財政之下,取之於收容人,用之於收容人,應為理所當然。況且

    數額僅兩億元左右。更新設備使全國四十八個監、院、所、校等五萬六千

    多名收容人,接受電化電視教育,並寓教於樂、陶冶心性、廣收教化正面

    效益,委實足堪採行。

      2004年十一月廿七日,行政院游錫堃院長裁示;基於人權考量,未來

    全國各監受刑人約五萬一千人,將享有健保權。筆者以為若能順勢進而擴

    及收容人醫療方面,運用「監所作業基金」解決各監院所校醫療上之問

    題,如近年暴增之罹愛滋病收容人等,乃屬全體收容人之褔,亦為矯正機

    構之幸福!

      加裝液晶螢幕優點:一、螢幕寬廣,足供多人共賞。厚度約二十公

    分,不占空間,適合舍房內擺置使用;二、不傷視力:八十一年呂有文部

    長任內,開放收容人可藉由自行購買,以乾電池供電的掌上型電視機,螢

    幕寬度僅在2.3吋至4吋之間,視力保健並不理想,裝設液晶螢幕,該項問

    題得獲改善。三、減輕經濟負擔,兼顧環保:收容人自購電視機價格每部

    三一二○元至四八八○元之間,每年消費的乾電池(含收音機),已突破一

    千萬顆大關,監所內普遍持有程度,足見一斑。規劃加裝液晶螢幕,不僅

    減輕收容人與家屬經濟負擔,同時降低環境污染,更可讓無資力購買者,

    能共同享有該項福利;四、彌補教化人員、場地與課程之不足:台灣各監

    獄、看守所均存在有教化空間狹小,功能欠佳與教化人員不足的的窘境。

    加上受制於政府精減方案,無法為矯正機關爭取補充合理員額,導致教化

    人員長期嚴重短缺,工作負擔沉重,因此利用收容人晚餐後,就寢前或例

    假日之空閒時段,透過液晶螢幕統一播放精選的教化或技訓節目,以補傳

    統的八股與教條化課程之不足。此乃解決現階段教化困境之一大福音!

      某立法委員為此案,特於院會中向陳部長提出質詢:「法務部擬動用

    受刑人作業基金,於全國各監所收容人舍房內,加裝液晶螢幕,若因此而

    生收容人以金錢買通,勾結監所人員,播放黃色或查禁之影帶,應如何防

    弊,……。」陳部長答:「該弊端不可能發生。」實務上矯正機構內,實

    施電化電視教育,業已數十年之久,迄今未曾發生此弊。立法委員是全國

    百姓喉舌,有此質疑,雖令矯正工作同仁莞爾,然由此得知全國百姓對矯

    正機構甚為陌生,矯正工作同仁的辛勤努力,夜以繼日竭力付出之成果

    ,委實應積極設法讓全國人民瞭解!

      法務部2004年七月廿三日法矯字第○九三○九○二九四七號函:為秉持

    法務部獄政透明化政策,使社會大眾瞭解各項獄政革新措施,提升為民服

    務本質,達成雙向溝通,管教透明化及落實人權保障之多重目標,俾達獄

    政管理「透明化」之宗旨。指示全國矯正機關辦理收容人家屬及外賓參訪

    活動。家屬即指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稱等內之姻

    親,並擴及依民法第一一二三條規定之家屬。外賓、社會各界諸如司法

    官、律師、公証人、觀護人、學校教師、媒體及企業界等關心犯罪矯正工

    作之適當之人士,皆在邀請之列。目前各監院所校已積極展開進行此項任

    務,並逐漸具有成效。相信不久將來在雙向溝通下,相互間必然彼此有所

    瞭解與共識。而最終達「政府用心,人民安心」之旨標,應指日可待,謹

    以此共勉!

     

     

    法務部 矯正月刊   第145期

     

    《極型犯執行槍斃紀實》

     

                          *.台灣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陸東原

     

      國人心目中,「死」是相當忌諱被提及的。因此,在監所內,被判處

    「死刑」 的收容被告,在三審未定讞前,我們都稱之為「極刑犯」。避免

    影響其情緒,及預防管教方面之困擾。

      某日下午二時許,某二審看守所所長,接獲台灣高等法院某分院檢察

    署主任檢察官電話通知:本署定於今晚八時,(八十四年七月以前,極刑

    犯執行槍斃時間為凌晨五時,之後改為晚上八時)。在某監獄刑場執行殺

    人犯XXX死刑槍斃。公函正本由執行檢察官赴貴所時,親自交予單位承辦

    人。

      所長接畢電話,立即召告各相關單位主管(總務科、戒護科),秘密

    進行各項應備工作。(死刑執行必須嚴守秘密)。消息縱使少數人知悉,

    但從相關人員突然顯得神秘違常舉止,很容易讓原本就單調平靜的環境,

    霎時間籠罩著一股凝重肅穆的氣氛。經驗老到的職員,心理自然領會出今

    晚將有重大任務要執行。

      晚上七時四十分許,機察官蒞所,所長陪同入戒護區,並直下達命令

    押解極刑犯赴監獄刑場。

      戒護科長隨即指揮待命管理員,各就值勤崗位,且親自帶隊押解極刑

    犯乙組約十名,前往重刑被告區(所犯罪名刑期十年以上者)舍房。該區

    屬特殊管教單位,特派有專人負責管理,所內職員非公務,嚴禁進出。

      當押解組步入該區,腳步聲立即驚動整棟舍房內收容同學(犯罪矯治

    機構,對全體收容人,皆須施以再教育,一切以教化為先,其身分視同學

    生,平日以「同學」相稱呼。)全體一致起身靜坐,豎起耳朵傾聽腳步聲

    落點。一聽對由落點處傳來開啟房門聲響,其他極刑犯則大大地鬆了一口

    氣。但仍專注地觀察著該處的一切舉動。

      被打開門的那間舍房,極刑犯第一個反應是「發楞」,然後很快明白

    來意,接著即不發一語地從內務箱裡,挑選一套較體面的衣服換上。主管

    和其交談的話語聲音,低到超不出一公尺。此時房內房外空氣,沉悶得令

    人窒息。前後約卅分鐘,該犯準備妥當?請求抽一根菸。

      所方基於人道考量,極刑犯不予獨居監禁,皆選派一名收容同學與其

    同房,俾互相照顧,並防不測,日久雙方友誼甚篤。致最哀傷者,該屬這

    位同房同學,他在毫無心理準備下,面對突如其來的情景,反應是手足無

    措,呆立房角,直到極刑犯步出房門,才上前緊握其手,紅著眼眶,誠摯

    地祝福他:一路順風!

      踏出房舍前,與他每日早晚相處的負責重刑被告區主管,已等在門

    口,這正是他最想見的長官之一。他快速向前緊握住主管的雙手,感恩地

    說:「多年來受您關照,謝謝!」(極刑犯之訴訟期間,至三審定讞,短

    者數年,長則十幾廿年,其目的在求毋枉毋縱)。這句「謝謝!」雖短,

    但已感動四周!

      重型被告區的管教人員,也須經由所長特選最優秀幹練的成員擔任。

    他們務必堅守三大信念:一、管理要有「耐心」;二、教化要有「愛

    心」;三、生活照顧要「細心」。極刑犯臨終前的表示感謝,是管教人員

    心血付出的最大安慰。也證實及評價了實踐「耐心、愛心、細心」的正面

    價值。

      從戒護科大門口到刑場,距離五百公尺。極刑犯雙腳掛著腳鐐,拖著

    沉重腳步,走到大門口時,由九人座專車接送。

      「刑場」位於看守所和監獄末端併接處。設有看守所進入刑場,刑場

    通往監獄及運屍體出刑場讓家屬具領,或直接運往殯儀館等計三道鐵門。

    刑場內置有臨時法庭暨執行槍斃廣場。

      車抵刑場入口處,看守所名籍人員驗明該犯身分,即帶進刑場內交由

    監獄總務科名籍人員接收,手續完成,極刑犯正式為死刑受刑人身分。

      死刑受刑人的執行,由檢察官會同監獄典獄長、看守所所長於法庭內

    蒞視驗明,並核對人犯人相表,指紋表等,且執行前後應將受刑人拍照,

    相片報法務部備查。該犯若有遺囑,由在場書記官於執行後三日內送達其

    家屬。這些程序全部完成且正確無訛後,檢察官下令死刑受刑人執行槍

    斃。

      法警將死刑犯帶出法庭,監方已在門口為其準備有:小菜一盤、香煙

    及烈酒一杯,供其食用。一般死刑犯都沒胃口去動用那盤小菜,但會把香

    菸大口抽到只剩菸屁股,烈酒必一飲而盡。

      因該犯已事先同意捐贈全部器官計:心、肺、肝、腎、骨骸、韌帶、

    眼角膜等,並指名捐給長庚醫院。(死刑受刑人,捐贈大體,澤及活人,

    完成「救贖遺愛人間」的最後心願,大愛行徑,堪為其他極刑收容同學效

    法。謹以虔誠之心,祈禱其靈魂安祥,蒙主庇佑!)該院早已派有具實際

    經驗資深的醫師群,待在刑場內守候多時。

      原本應由法醫施打麻醉針,長庚醫院麻醉專科師,特別要求為保護各

    器官能完整堪用,請准由麻醉師施行麻醉。經檢察官同意照辦,各部門的

    醫師們立即一擁而上,自肌肉注射麻醉針始(八分鐘麻醉成功,法醫血管

    注射,六秒至一分鐘左右生效),至各部門醫師施行各器官保護工作成功

    為止,約卅五分鐘全部完成。其專業及敬業精神,令人讚佩!

      此時,死刑犯腳鐐也順利被解除,該犯身軀及靈魂,重歸自由。

      執行槍斃時,通常情況為受刑人背向行刑人,其射擊部位定為心部,

    行刑人在其背後偏左定其目標。(法醫先於目標點上畫一圓圈)。但對捐

    贈器官之受刑人,檢察官得命改採射擊頭部之執行死刑方式。行刑人在距

    離不到二公尺之受刑人太陽穴偏下部位,射擊一槍。二十分鐘後,法醫檢

    驗以「瞳孔放大,腦死」為判定。(射擊心臟則以瞳孔放大,無心跳判

    定),宣告受刑人死亡,執行槍斃任務完竣。

      長庚醫院全體在場同仁,以最快速度把遺體抬上救護車,趕返醫院進

    行各項器官摘除工作。

      至此,監獄、看守所一切運作,又恢復如往常。

     

     

    • 穿插吳正坤前典獄長所撰相關文獻>靈異傳奇>刑場軼聞
    • 2012-06-20
    •   刑場軼聞

       

      「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二條規定;「死刑,於監獄內執行之。」

      同法第四百六十三條:「執行死刑,應由檢察官蒞視並命書記官在場。

      執行死刑,除經檢察官或監獄長官之許可者外,不得入行刑場內。」

      「監獄行刑法」第九十條:「死刑用藥劑注射或槍斃在監獄特定場所

      執行之。其執行規則,由法務部定之。」同法第九十一條:「執行死

      刑應於當日預先告知本人」。同法之「施行細則」第九十五條:「執

      行死刑,應通知其親屬」等相關規定,甚為詳備,惟對現場(刑場)

      上的實務運作之刑場軼聞,鮮有人知,願借本欄,披露一、二。古時

      候,執行死刑,因選在「秋季」,稱為「秋決」,執行死刑,除傳統

      之「砍頭」方式外,尚有「腰斬」甚或「五馬分屍」之慘象,現代行

      刑,不選季節,併以槍彈解決。
        一九八一年代以前,執行死刑,均以事先不麻醉,直接令死刑犯

      就地跪下,由法警近距離朝「死刑犯」背部心臟位置,射擊之。以後

      人權高漲,行刑前在其手臂血管施打麻藥,俟彼昏迷,再將之拖臥沙

      堆草席上,臉朝下,背朝上,由法醫在心臟位置畫一圓圈,法警再近

      距離(槍口離背約僅一米而已)射擊之。因七十年代以前,執行死刑

      前,末先予死刑犯麻醉,致槍決未能直射心臟,而「一槍斃命」時,

      通常受刑者會滾地慘痛而嗚,其哀嚎叫聲,不絕於耳。
        且彼在滾地慘叫後,法警第二發子彈因身體抖動,法警更難以瞄

      準其心臟,譬如在一九七二年九月十三日清晨六時三分,中部某監獄

      刑場,執行一死刑犯許XX,該犯年齡四十二歲,時由法警長執行死刑

      ,第一槍未射中心臟,「許」犯一邊滾地慘叫,一邊以雙腳雙手爬地

      拔草,由於彼受槍傷,一面往前跪爬,行刑者(法警)一邊往後追射

      ,場面極為感傷,這是未予事先麻醉的缺點,七十年代以後,逐步革

      新,行刑前,由檢察官詢其遺言併作筆錄,旋在法警監視下,由監獄

      衛生科醫務人員協助施打麻醉,俟彼頭已向下勾垂,表示麻藥生效,

      再予扶往事前準備好之沙堆草席上,身體臉朝下直躺平擺,然後再由

      法警依法醫劃下背部心臟位置圓圈,以手槍再予以槍斃,當第一槍擊

      發時,祇見死刑犯之身體,由於肌肉自然反應,因槍擊稍往上彈動一

      下,併輕哼一聲,若還有微息,再補一槍,即完成「動作」。
        若有死刑犯願捐獻(贈)器官者,醫院小組事先即在該刑場待命

      接駁,但槍決位置則改在「頭部」,以利器宮保存。不過縱然是槍決

      前事先予於麻醉,對射擊心臟之「彈著點」,準確率較高,法警遂能

      「得心應手」,但也有遇「意外」情形。
        此外,死刑犯臨死前,最能「視死如歸」的,要算是一九九一年

      七月二十五日清晨三時五十分(按:因該個案特殊原因提早在三時許

      槍決)執行之外號「黑牛」的林XX死刑犯,乃該犯臨刑前,尚能「談

      笑風生」,面不改色,併堅持不用事先麻醉,經法幣勸以不麻醉,徒

      生「肉體痛苦」,最後始勉強允諾,惟在臨刑前,尚邊吸煙邊與法警

      開玩笑,乃該犯併打趣的說:「您們還等什麼?前面受槍決的那位道

      上兄弟,已在等我,等得不耐煩了……」。
        不過,也有死刑犯臨刑前「緊張萬分」,情緒極為畏懼者。

      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清晨六時,執行一位年三十二歲詹XX死刑犯

      ,(按那時候尚未實施刑前麻醉),當他從二審看守所死刑囚房被帶

      出時,雙腳走路不穩,口中唸唸有詞,為了壯膽,不斷的喊:「各位

      弟兄再見!各位主管再見!」,而最令人傷感的是:當他在臨刑前

      一剎那,為了克服心理恐懼,連續高聲叫喊:「中華民國萬歲!XX看

      守所萬歲!」。
        更令人覺得「心有餘悸」的是: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清晨

      五時四十分,執行一位名叫李黃XX女死刑犯,時年四十五歲,殺人罪

      ,台灣省雲林縣人。是日清晨五時,該犯從二審所「死刑囚房」被帶

      出「舍房」門時,該女犯雙腳突然柔軟無力,必需由兩位法警分別挾

      持腋下,踉蹌蹣跚,跌跌撞撞,她併大聲疾呼:「冤枉啊!冤枉啊!

      我不想死……」。當拖行至刑場「臨時法庭」時,該女死刑犯尚喋喋

      不休,嚷嚷要拜土地公…要小便…,法警長趁她蹲跪拜天地時,把握

      機會,即刻由背後用槍;祇見該女囚,滾地哀叫,披頭散髮,一時鮮

      血染噴滿地,在警長連績補上二槍後,即不再哀叫,但其死狀恐怖,

      長髮、鮮血、腳鍊、蒼白臉孔、猶似構威一幅「人間地獄圖」,刑場

      天黑風高,寒氣凜例,遠處傳來狗叫聲,劃破寂靜,未久刑場邊側門

      打開,一輛葬儀社車進來,刑場又「曲終人散」……。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五日,清晨五時八分,執行一位菲律賓人,年

      三十九歲,叫班傑明CARRIDO.BENJAMIN的死刑犯,他犯了「殺人罪

      」,惟在二審所短短半年內,據傳,體重由入所前八十五公斤,迄在

      監獄執行槍決前,竟瘦至六十五公斤,不知是否因自覺「客死異鄉」

      的關係,臨刑前始終默默無語,而刑前備用之酒菜他也不吃,祇是

      一直仰首凝視天上星星,似乎在遙望速在故鄉(菲律賓)的親人---

      真是「無語問蒼天」。該犯因槍決後,無人領屍,祇得依「監獄行刑

      法施行細則」第九十四條規定,埋葬在中部某公用墓地。其他,刑場

      上還有類此許多光怪陸離的軼聞與傳言,限於篇幅,容後再敘!

      作者:慈賢居士

       

      【我國OO監獄之刑場實景>中間沙堆四方長型為死刑犯背部朝上

      之扒臥處】

      【死刑犯被槍決後之原地,現場協助之服務者,習慣性

      祭拜香】

       

     

    矯正月刊 第143期    93年5月1日

     

    《疼惜台灣互相尊重和關懷心存愛與和平》

       -我對總統大選前後所持的態度與做法

     

      320總統大選已結束,但群眾抗爭仍一波又一波持續進行。身為公務

    員的我們,是社會安定力量的泉源,人人皆負有維護機關安全責任。這時

    候我們必須扮演好中性第三者角色,不能被捲入任何一方,造成個人及機

    關之困擾。今將個人對大選前、後,所持的態度與做法,不揣鄙陋提出淺

    見,與全體矯治同仁共勉!

      我結織了許多綠、藍兩營非常要好的朋友。因此,泛綠陣營舉辦二二

    八牽手護台灣活動,我受邀參加,到了現場,我每見參加的朋友,不管認

    不認識,我都先豎起大姆指,給予問候及認同,泛綠朋友,非常高興。泛

    藍陣營舉辦三一三換總統、救台灣活動,我也受邀參加,同樣地,在現場

    我每見參與者,都主動先比出勝利手勢,泛藍朋友,也相當開心。我的用

    意,在對綠、藍兩營的辛苦及愛台灣熱誠,表示尊重與關懷,肯定和鼓

    勵!內人質疑我,這一票投給誰?這是我的秘密,我只回答,投給我認為

    好的這一邊。互相尊重和關懷,是身為公務員,扮演中性第三者應持有的

    態度。

      十數年來,我習慣吃的早餐是饅頭和豆漿。隔壁山東老伯,蒸的饅

    頭,煮的豆漿最道地。每天早晨我一定到他店裡用完早餐再上班。由於他

    的樂觀善良,我們成了多年的好鄰居。巷口那位賣碗粿的台灣老闆娘,手

    藝一流,待客親切,我成了她的常客,她的勤儉,包容美德,令人敬佩,

    我們也變成了好朋友。十幾年來,我和山東老伯以及台灣老闆娘,感情融

    洽幾成一家人,我們互相疼情關懷,守望相助。這是我們所持心存愛與和

    平的做法。

      「青春舞曲」是我喜歡唱的歌之一:「太陽下山,明早依舊爬上來,

    花兒謝了,明年還是一樣的開……。」一年四季,定時運轉,亙古不變。

    如今,選舉落幕了,無論誰勝誰敗,我都給予勝者恭禧,敗者祝福!不過

    我們的生活是一樣要過的,一切應當恢復如往常。當早晨太陽從東邊爬上

    來時,我第一個想到的是,上班不能遲到,處理公務時,必須全心全力把

    每件公事,做得毫無瑕疵,不能像嘉義縣第五十七投開票所,發生讓婦人

    帶著兩名小女孩進入投開票所投票,負責選務人員遭受記過處分之疏失事

    件。除以此警惕自己之外,也要求部屬以務實工作態度來自我疼惜。

      「疼惜台灣,互相尊重和關懷,心存愛與和平!」願矯正同仁以此來

    療傷止痛,縫合競爭裂口,彌平心理的失落,大家共同來祈褔天祐台灣,

    為台灣未來認真打拼,齊力推動社會進步與發展,讓明天更好!

     

    中警旬刊 1973年10月10日  第三版 星期三 【學生論壇】

     

    《也談青少年犯罪問題》

     

                                            *.陸東原

     

      最近政府為加強青少年犯罪之預防,頒佈「預防青少年犯罪作業要

    點」十二點,並將督促各有關單位,群策群力,協調配合,積極推展,作

    業要點的內容甚平易可行,我們舉雙手贊成!

      不過大家都知道,青少年問題之產生,除青少年自身之外,還有家

    庭、學校、社會及其他等等因素所促成,如果只賴司法行政部召集有關單

    位,定期每三個月舉行協調會報,恐怕收效有限。

      我們認為,除此而外,還要大家的重視配合,譬如在家庭方面,家長

    應以身作則,平時少摸幾圈麻將,多關心子女的日常生活;在學校方面,

    老師應少兼副業,多用心血來教育未來主人翁,尤以訓導方面,應多注意

    通學生在放學後未抵家門的這段時間之行為,學生最易利用這段空檔胡作

    非為,亦易在此時發生意外;在社會方面:希望部分從商之士能遵守商業

    道德,少偷賣黃色書刊、春宮照片或放小電影。最後更奉勸青少年朋友

    們,莫沉緬於聲色犬馬之中,勿逞意氣而與人打鬥滋事,若欲尋求刺激,

    不妨多參加對自己身心有益的團體活動,並且你們應認清道德、學問與能

    力是成功的基本條件,你們應向這方面努力!

      我們相信,唯有如此做才能夠消減少年犯罪於無形。

                                    (作者:獄政系四年級學生)

     

     

    矯正月刊 第141期   2004年3月1日

     

    《創意公函,令人倍感溫馨》

     

                                 (台南看守所副所長 陸東原)

     

      猴年新春,人人對新的一年都有新的願望,筆者恭祝大家都能心想事

    成!

      國曆元月十七日,筆者收到一紙上級來函,該函頗具創意,函中除主

    旨與說明內容外,另特別加上「祝新年快樂!中樂透、發大財!」祝賀

    語, 一改過去凡公函一律硬繃繃且嚴肅形象。展讀該公函,令人倍感溫

    馨!

      不過美中不足的是:「中樂透、發大財」此語,容易讓人產生不同的

    解讀。今述淺見供參放。

      通常在官場上,新年常見的賀詞是:「祝新年快樂!升官發財!」筆

    者認為上級長官之所以刪除「升官發財」,改用「中樂透、發大財!」是

    深刻瞭解到:公務員薪水微薄固定,升官已不易,發大財豈有可能?如果

    突然間發大財,甚難攤在陽光法案下,接受眾人檢驗。例如目前執政黨主

    席和在野國親兩黨主席,雙方皆為財產問題互控且鬧上法院,迄今尚無結

    論。鑑於此,上級長官期望全體同仁,若想發大財,可行的方法之一是買

    樂透彩券,較屬正常途徑!

      但要中樂透大獎,至少要被雷打中三次,才有機會,機率少到幾近於

    零,絕大多數人一輩子都難中大獎乙次。任憑誰去花錢買幾期的樂透彩

    券,不中之後皆將導致信心喪失,倘若連續買數年仍未見中大獎,失望加

    失望就會變絕望,可能因此改變主意,為撈回本錢,恢復「升官發財」較

    容易實現的想法。這種情況勢必更糟。所以「買樂透,發大財!」雖不能

    也不必禁止,不過還是不鼓勵為宜。

      筆者建議:創意公函之新年賀詞,若採取「祝新年快樂!平安健

    康!」或其他不具賭性且實際可行的詞句,應更圓滿!

     

     

     自由時報    2007年6月26日 A 13版

     

    《陸東原瀕死經驗 歷歷在目》

     

    〔記者王榮祥/高縣報導〕鮮少有人會碰上高雄二監副典獄長陸東原的瀕

                                                  死經歷!

     十七年前,陸東原在中山高台南新營段發生車禍,被救護人員判斷無生

    命跡象,由「葬儀車」送往醫院欲開死亡證明,卻碰到細心醫師及時救回

    一命。他透露昏迷期間疑似靈魂出竅,身體騰空且處於一片光芒中,眼前

    則有一道沒出口的圍牆,如今回想仍歷歷在目。

     陸東原今年六十二歲,現任高雄第二監獄副典獄長,他為人隨和、工作

    認真,凡事都會替長官、同事、部屬著想,是二監上下敬重的長者。

     民國七十九年,陸東原在彰化看守所服務,某個星期六中午下班後欲開

    車返回台南住家,卻在新營收費站前數公里處遇到大豪雨,視線不明情況

    下突遭另部大車擦撞,導致陸東原自小客車失控衝出路肩、撞上一棵大

    樹。

     因撞擊力過猛,陸東原頭部重創、左肩至左手嚴重骨折、左大腿也斷

    裂,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初步判斷無生命跡象,後來是拖吊車駕駛協助把

    他抬出扭曲車體、放置事故現場旁,再由葬儀社車輛就近送醫欲開立死亡

    證明。

     所幸被葬儀社載往醫院後,一名處理車禍傷勢經驗豐富的醫師發現陸東

    原仍有微弱氣息,立刻為他緊急救治,再轉往成大醫院繼續治療,及時挽

    回一命。

     陸東原說,他前後昏迷廿八天,期間持續感覺自己身體騰空,處在一個

    完全不認識的空間,他形容該空間很亮、很舒服,能夠讓人辨別的景物只

    有一道很長、沒出口的圍牆,他曾嘗試找尋出口,卻始終找不到。

     當他在醫院清醒後,才從親友口中知道自己情況,且已昏迷一段時間,

    所幸碰上好心拖吊車司機與細心醫師,陸東原事後回想整個過程感觸良

    多,也開始相信很多事冥冥中自有安排。

     陸東原表示,復健四個多月,恢復行動後曾多次在事故現場附近探訪,

    試圖找尋昏迷期間看見的那道牆,但一無所獲,心中聯想或許真的是另一

    個世界。

     生死一瞬間的經歷,讓陸東原對人生有了不同觀感,對所有人事物都不

    再計較,看待事情角度也相當豁達,尤其更珍惜生命、珍惜家人與周遭一

    切。

     

     

    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本報導2013年4月登於觀台灣第十七期

     

    《陸東原監所人生》

     

    老大的老大    撰文/編輯部 

     陸東原37年來的職場生涯都在全臺各大監獄輪調,2011年從臺南看守所

    副所長退休,比起一般人,他對黑道大哥有著不一樣的第一手觀察。

     

    陸東原小檔案

    學歷:中央警官學校獄政系畢系

    年齡:68歲

    經歷:歷任監所科員、教誨師、科長、副所長等職務達37年,現已退休。

     

       1975年才從警官學校獄政系畢業半年的陸東原,便由實習單位轉往火

    燒島的「綠島監獄」報到。他在這裡一待8年,在這個號稱「大哥終結

    站」的地方,陸東原比起任何大哥待的時間都長。

       在陸東原的同班同學裡,他是最晚退休的一個,整整37年的獄所職場

    生涯,從臺南出發、一路歷經綠島、花蓮、臺南、高雄、雲林、員林等獄

    所等輪調派任,最後在2011年從臺南看守所副所長任內屆齡退休,他說,

    黑道大哥教會他最重要的兩個字就是「上道」。

       當年綠島監獄的設立,就是為了收容臺灣各獄所最難管教的受刑人,

    陸東原當年選擇自願到綠島監獄服務,心中的盤算就是「到別人不願去的

    單位,升遷的機會比較多。」果然,他成了第一個到綠島監獄服務的警官

    科班畢業生,報到不到半年,他就從科員,升任教誨師,打破一般人得要

    花上4、5年才能達成的目標。

       然而,回首過往的職場生涯,他認為,在綠島那些年,收穫最多的不

    是升官,而是受刑人出獄後,走向正途的成就感。

    跟大哥講理

       由於,綠島監獄收容的以重刑犯居多,他們多半是其他監獄移送來的

    「惡性重大者」,許多還有逃獄及不服獄方管教的紀錄。面對這些大哥級

    的人物,陸東原說,其實真的黑道,比起一般人想像的還來的「講道

    理」。

       在陸東原看來,其實「白道」和「黑道」是相生共存的,有時候「黑

    道」比起「白道」好相處。由於,「講義氣」是黑社會裡很重要的生存法

    則,只要定好遊戲規則,在黑道的世界裡,大家只要「照著遊戲規則

    走」,反而相安無事。

       剛到監獄服務時,面對大哥級的受刑人,一開始陸東原為了樹立自己

    在管理上的影響力,也會採取嚴厲的手段處理。可是,時日久後,他卻發

    現,高壓管理也許短期獲得效果,但長期來說,卻不如跟受刑人好好講,

    反而得到更大功效。

       陸東原舉例說起,早期綠島的交通相當不便,受刑人家屬來探監的機

    會相當少,往往一個月來探監的人都是個位數。每次有受刑人家屬獲准探

    監前,陸東原都會分別跟受刑人和家屬溝通,由於來一趟並不容易,彼此

    間最好都能「報喜不報憂」,不要讓對方為自己擔心,如此一來,受刑人

    的情緒才能比較穩定,在獄中表現好,績分點數高,也能早點獲得移監或

    假釋的機會。

    教大哥識字

       每每理性的溝通,越是輩份越高的大哥,接受度越高,因為他們很清

    楚,凡事都有一定的遊戲規則,照著監所的規矩來,自然可以獲得比較高

    的分數。因為,在監獄舉凡打架、不服管教等違規一定會被扣點,點數扣

    的多,就會影響刑期。加上,來到綠島已經是嚴厲的懲治了。比起本島其

    他監獄,這裡因為距離遠,家屬不便來探親。加上綠島天氣炎熱,監獄生

    活必須下工場勞動,對受刑人而言,在精神和體力上都是一大煎熬, 大家

    都拚命的想離開這裡。

       陸東原觀察到,早期入監服刑的黑道,因為家庭環境欠佳,誤入歧

    途,多半教育程度都不高。因此,升任教誨師之後,陸東原展開「每日3

    字」的教育工作,讓受刑人每天學會3個字,一年下來就能學會l千多字,

    往後就不用麻煩別人寫家書、讀信了。

       那段時間,不少大哥不僅學會寫字,還開始投稿。陸東原指出,監獄

    本來就是為了「矯治教化犯人」,透過監所的教育習得識字,對受刑人而

    言,出獄後有多了一項本領。

    大哥不一樣

       在外人眼中,陸東原的工作每日面對的都是「牛鬼蛇神」,然而他卻

    認為「凡事都有平衡點」,這些受刑人也不是天生壞人。在他工作生涯當

    中,因為對受刑人的付出,後來還有人出獄後要結婚,還力邀他當證婚

    人,可是囿於遠在綠島職務在身,而無法抽身前往。

       另外,他也遇過出了獄的受刑人,以開計程車為業,有次無意間搭到

    他的車,這位老大非旦沒對他之前嚴厲管教有所怨言,反而開心的感謝過

    往在獄中生涯的照顧。

       當然,在30多年的獄政生涯中,陸東原也不免遇到多次進出牢籠的累

    犯,再見他時露出愧疚。然而,對他來說,最難感化的兩種犯人,就屬煙

    毒犯和小偷,前者為了吸毒,可說是男盜女娼,任何想不到的犯罪都做的

    出來;後者則是被逮到時,會跪求原諒,毫無尊嚴可言,卻會一犯再犯。

       反而身處幫派中的大哥,能夠秉持原則,在監獄中,是最好溝通的

    人。只是,隨著社會型態轉變,黑道的生態也有所變化,「大哥也跟以前

    不一樣了,」陸東原用30多年來與大哥相處的經驗做了結論。

     

     

    法務通訊  1996年11月7日

     

    《感恩的心-影響我最深的一份愛》

     

    本文刊登於1996年11月7日法務通訊,刊出後獲得許多長官、同仁、同

    學、親友們的關懷與慰問,內心甚為感動,也倍感溫馨。

                                      *.陸東原

     

      有幸能從死亡中復活的我,對於內人為我付出的「愛」,有著深刻的

    體驗與感恩。今特寫下這篇真實故事,與讀者共同分享這份真誠偉大的愛

    與關懷,更期對建立祥和社會,獲致正面影響作用。

      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十一日,我自員林開車上高速公路,南下返回台

    南,在駛經國道南下新營段二七七公里加二百公尺處,發生重大車禍。

      數月後,在我身體好轉,理智恢復正常時,我從內人和親友們的口

    中,得知整個車禍之始末。該事件,以嚴重程度而言,除了車子全毀且變

    成廢鐵之外,我的身體被救難人員拖出車外,當成屍體擺放於路肩草皮

    土。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單位,所繪製車禍現場圖,乃預備留給法官驗屍之

    用。

      當葬儀社派車載我抵嘉義就近某醫院時,我的眼球瞳孔已逐漸放大

    中,原本欲待醫師開具死亡證明,即將屍體直接載送至附近的殯儀館的。

    所幸醫師、護理與參加搶救的工作人員急救得宜,非常奇蹟的我又有了生

    命跡象。自然地,我立即被送入加護病房。

      急救當中,眼科、腦科、骨科、胸腔科等以及相關的主治大夫和工作

    人員們緊急集體會診。全身嚴重創傷處計有:雙眼與臉部刺滿玻璃碎片、

    頭部破裂廿餘去分、腦震盪、心軸偏左、左肩胛骨斷裂、左大腿骨折、左

    胸肋骨斷裂六根、左肺三分之一潰瀾、血胸、氣胸等等。當內人獲警方通

    知,慌忙著趕抵醫院時,心神未定,大夫們即開門見山的告訴她說:醫生

    們一定會盡全力搶救,唯一要求內人必須要有以下的心理準備:一、我的

    雙目或許會失明;二、左大腿可能鋸斷;三、撞碎的肋骨要切除;四、割

    除部分左肺潰瀾處。內人雖已因過度驚慌、滿臉淚水,甚而呈半昏迷狀

    態,但還能極力壓抑恐懼、提振勇氣,答允一切聽從醫生們處置,而內心

    中則一直虔誠的禱告上蒼庇佑,保住我的性命。

      感謝醫生們仁愛救人心懷,和高明的醫術,以及參與救治我的護士和

    工作人員們的熱誠協助。經過七次的開刀手術,而且前後輸了八公斤(八

    ○○○CC)的血液。我的眼睛沒有失明,我的左大腿也沒有鋸斷,只有切除

    肋骨一根,左肺割除三分之一潰瀾部分。對於醫生們仁厚醫德、護士與工

    作人員不眠不休的犧牲奉獻,讓我獲得重生,我永遠心存感恩,並致上最

    誠摯的敬意與謝意!

      此次車禍,我昏迷了廿八天,躺在病床上四個餘月,這段期間,舉凡

    如護送我進出七次的開刀房、加護病房,每日的按時餵食三餐飯菜、湯

    藥、更換點滴、處理糞尿、身體之清潔衛生等等工作,以及其他必須夜以

    繼日的特別看護事項等,加上出院後在家調養,定期護送我赴醫院,接受

    身體受傷部位、生理及心理復健之照護,還有親戚朋友、長官同事同學

    等,前來探望關懷之接待事宜,這一切一切,完全都由內人隨侍在側,一

    手包辦打理,數月來,任勞任怨,默默含淚吞忍,沒有一句怨言,在她的

    心靈上所承受的折磨,以及身體上的疲憊,不言而喻,更難得的,內人還

    必須兼顧家裡的兩個就學中小孩子,讓姊弟倆和平日一樣平安的上學,順

    利渡過那段愁雲慘霧的日子。

      內人在磨難中所顯現的堅強勇敢、真誠偉大的「愛」,深深地影響了

    我的後半生。由於車禍造成我的身心上之創傷,導致我一度陷入消極、沮

    喪、悲觀、萎靡退縮之境,而今,我之所以能夠重新建立自信心與樂觀進

    取之人生觀,以及積極奮門精神和敬業樂群之工作態度,終於取得服務機

    關中各級長官及同事們,對我的認同與讚賞接納,這些都來自內人那份

    「愛」的關懷、鼓勵,而產生勇氣,獲得成長的結果!

      如今,我的身心創傷皆已痊癒,而且活得比車禍前健康快樂,我的家

    庭也因此生活得更美滿、更溫馨、更幸福!謹以此文,對內人影響我最深

    的一份愛,由衷致上最感恩之心意!

      目前,生活在富裕國-台灣的人們,正置身於「物慾橫流、精神空

    虛」的不良環境中,而導致倫理蕩然,發生夫婦離異層出不窮的家庭悲

    劇,社會顯得更為混亂。今筆者寫這篇報導,最大目的乃期望當今的夫婦

    間,除了「愛」之外,若能更為雙方的付出,不把他視為理所當然,而相

    互都存有感恩的心,相信對減低甚至消彌離婚率,促進家庭和諧幸福,進

    而建立祥和社會,應有所助益!

     

    「教師的真愛」徵文

     

    《師恩浩蕩-感念最深的一份愛》

     

        ※本文為參加由民生報、泰山文化基金會合辦的「教師的真愛」徵文活

    動獲選之作。內容是一篇真實故事。惟主角非筆者本人,乃筆者四十年前

    小學同學,今以第一人稱撰寫,誠屬感同身受所致。

        今謹以此文,竭誠對全國老師表達敬意!尤其對身負人性工程師的犯罪

    矯治人員多年來為矯治工作付出心力,更致上由衷的尊敬!

                                                   *.陸東原

     

      我出生於台灣光復初期的鄉下,民國四○年代,我讀小學時,升學壓

    力已相當沈重,學校的惡性補習風氣也非常盛行。當時,我的學業成績不

    錯,名列班上前五名之內,被學校列入能考取省立中學的排行榜中,自然

    地我被編在升學班,參加惡補的行列。那時候,升學班的全體同學,每天

    的中餐,都是在班上以自帶的便當來解決。

      非常不幸地的事發生了,原本小康家庭的我,由於父親經商失敗而身

    繫囹圄,母親也因獨挑全家生計,導致積勞過度而臥病在床數月,整個家

    驟然陷入極度貧困之境,每日的三餐只能早晚兩頓以地瓜稀飯配醬菜度

    日,中餐則都是空著肚子挨過。因自己的自尊心作祟,深恐同學們取笑,

    每天到了學校打鐘吃中餐的時間,我都獨自帶著空便當盒。盛了一杯白開

    水,手拿著書本,離開教室遠遠的躲在校園的鳳凰樹下,邊看書邊喝那杯

    白開水。有一天,被級任導師曹老師發現,我從來不為這件事哭過,她卻

    當場淚流滿面的一面安慰著我,一面勉勵著我:一定要忍耐、要用功讀

    書,力爭上游等。自此以後,每天曹老師都自掏腰包,送我乙份中餐,整

    整半學期,直到她出嫁離開學校為止。不過那半學期的中餐,我反而常常

    是在含淚之中吃光它的。數十年來,雖然曹老師已逝世十餘年,但直到今

    天,每思及此,我的眼眶仍禁不住充滿著感恩的淚水!

      今日台灣,經濟起飛,國民年平均所得已擠進國際富裕國之林。而

    今,我也身為人師,任教於南部的某大都市國民小學,甚感遺憾的是,迄

    今我尚無機會做同樣的事情以報師恩。可是,每次我看到了學校裏的小朋

    友們,竟然在豐衣足食的生活裏,不知惜福地拿起營養午餐中的滷蛋,彼

    此投擲嬉戲,這些無知小孩們的暴殄天物行為,委實令我感觸良深且無限

    欷歔!不過也更加促使我,時時刻刻以致力於教育下一代:知福、惜福、

    再造福為職志,以期不負曹老師的栽培!

     

     

    法務通訊  1997年1月2日

     

    《談寄新年賀卡》

     

    『本文刊登1997.01.02法務通訊,刊發後獲得不少溫馨的回響』

                                         *.陸東原

     

      又逢歲暮,此時正是新年賀卡當令的時候。筆者謹向讀者拜年-恭賀

    新禧!

      「每逢佳節倍思親」,每年年終,是最容易令人撩起懷念家人和親友

    的時節。如果能趁此時,寄一張精緻的賀年片,向對方表示想念與祝福之

    意,對方必定會感受到有一股濃郁溫馨的暖流,充滿著全身,這是多美妙

    的事呀!

      雖然有持反對意見的人,認為那是一種俗套、欠缺真誠的意義,更有

    不少人站在環境保護的立場,為了拯救那為製造賀卡紙張而犧牲的樹木,

    大聲呼籲大家應該停寄賀年卡。但相信他們也曾有過被一張賀卡,震動心

    弦的經驗吧!他們也多少會感受到人間的溫暖,而做過那不能免俗的寄賀

    年卡的舉動才對。

      筆者每年歲末,都無法免俗的會寄出新年賀卡,不過都屬於下列幾點

    原則下才寄的,絕不浮濫。一、寄給我要感謝的人;二、寄給我懷念的

    人;三、寄給我敬仰的人;四、寄給因陷入困境或窮苦潦倒,極需要鼓勵

    或安慰的人。

      上述的這些人,無論貧富貴賤,筆者一定都要一一親筆書寫,並且親

    自寄發。卡片上都會附上這麼幾行字:「祝您有個充滿溫馨友情和親情的

    美好佳節!」或者:「謹以至誠,敬祝新年平安如意!」等賀詞。雖然只

    是一張小小薄薄的新年賀卡,卻能表達出我的感激、懷念、敬佩、鼓勵和

    安慰之心,何樂而不為呢!

      尤其是寄新年賀卡給那正陷入困境或窮苦潦倒的朋友,他們必然會因

    多年不變的友誼而受感動,或許因有人關懷而積極,而改變人生,步向光

    明之途!

      現實的環境,人人在交友的數量,常常是隨時隨地在變化的,得意

    時,門庭若市;失意時,難免變成門前冷落車馬稀。這時候是正當最需要

    雪中送炭的時刻,一紙友情,溫暖無窮、誠勝萬金。

      筆者保存著數張賀卡,這幾張卡片都是在筆者車禍時,一度造成我身

    心上的創傷,導致陷入消極、沮喪、悲觀、萎靡、退縮之境。親友、長

    官、同事、同學等等寄給筆者的卡片,內容全是永不減退的叮嚀、安慰、

    鼓勵與祝福!我永遠珍藏著它們,因為這些都是歷久彌新的思念和溫情!

     

    聯合報

     

    《守望不再相助》

     

    ※本文參加聯合報為紀念台灣光復五十年,舉辦「回首五十年」徵文獲選

    之作,該文有助「正義感」,「守望相助」優良傳統精神之提昇,且具預

    防犯罪宣導作用。

                                         *.陸東原

     

      我出生於民國三十五年,光復五十年來台灣的變化,我是親眼目睹且

    經歷過。

      民國四十年代,因歷經戰爭浩劫,百姓過的是貧窮日子,家家戶戶只

    有大貧和小貧之分,並沒有所謂富裕家庭,因此宵小很多。但農村社會充

    滿正義感及守望相助的精神,只要有宵小上門,一喊捉賊,附近居民不論

    大小男女,一定齊力幫忙抓賊。

      而今我因工作關係,遷居大都市,卻在一年內遭竊三次,每次喊捉

    賊,都不見有人主動幫忙,俟警察處理完竣翌日,才會有好鄰居前來慰問

    關心。

      五十年後的今天,農村的優良傳統:正義感、守望相助精神皆已消失

    殆盡,警察也因社會的混亂複雜而分身乏術。

      生活在目前台灣的社會裡,物質方面是改善很多,可是精神方面,必

    須天天接受混亂複雜環境的挑戰。人們活著是越來越緊張辛苦了。昔日那

    種單純又祥和的日子,怎不教人懷念呢!

     

     

    更生日報

     

    《談富有牛精神的辛勤公務員》

     

    ※本文刊登於86.11.18更生日報副刊

                                                  *.陸東原

     

      「牛」性溫順,雖有牛脾氣、卻絕少發作,除非受到觸犯或驚嚇,否

    則牛總是安安份份的盡其職守,耕田犁地,負重行遠,不疾不徐的按部就

    班去做,行動雖然遲緩,但踏實穩健,忠誠可靠。因此;牠在人們的心目

    中,是吃苦耐勞的象徵,牠具有肯幹、犧牲奉獻的品格。在農業社會裡,

    牠勤耕受累、毫無怨言,只要能讓農民收穫糧食裝滿倉,吃飽不挨餓,縱

    使老病了沒有人可憐,牠也甘願做、歡喜受。所以牠是深受農人尊重的動

    物。若以此來談目前全國公務人員,其中富有「牛」精神的辛勤人民公

    僕,也委實不勝枚舉。

      筆者自學校畢業踏入社會後,即服公職迄今二十餘載,深深地體驗

    到,國家之所以進步,社會之能夠欣欣向榮,具有「牛」精神的公務員,

    佔絕大多數,這一群默默耕耘的公僕,對於自己的付出、茹苦含辛,絲毫

    都不計較,只求讓全國人民,能過著太平安樂的日子,就是把自己累出

    病,倒在殘陽下,也心甘情願。無可諱言地,這些犧牲奉獻如「牛」的無

    名英雄,才是造福人民的原動力,我們必須向這些好的公務員學習與致

    謝!

      今筆者特別列舉兩則故事,與讀者共勉之!

      筆者曾服務於某單位時,在單位中有一位資深科員。他服公職已數十

    有年,上、下班從不遲到早退,平日除生病或有急事外,都是第一個上

    班,最後一個下班的好公務員。每天上班時,同仁還沒到辦公室,他已先

    替大家燒好了開水、泡好了茶。下班的時間到了,他一定都會把自己該做

    的工作做完,而且等同仁全部走光後,又開始打掃清理辦公室裡外環境,

    並熄燈關閉門窗後,再行簽退離去。同事們都因他的細心服務與照顧,感

    覺非常溫馨並心生感激。也時常善意規勸他,不必代替工友來做這些事。

    但他卻回答說:「我做的雖然是屬於工友的事,但領的是科員的薪水。況

    且做這些事,只是舉手之勞而已,除可達到筋骨活動量外,你們也從未因

    此而歧視我,反而因為我的服務,更換來大家對我的尊敬與感謝。我又何

    樂而不為呢?」這位同事足足幹了二十年之久的科員,未曾再晉陞。有一

    次,筆者與其聊天時,恰巧聊起陞遷的話題,順便問他說:「您服公職迄

    今,數十年來都默默地在付出,卻一直沒有獲得陞遷的機會,您有什麼感

    想?」意料之外,平日心胸豁達開朗的他,竟然也紅了眼眶的對我說:

    「我領的是國家的薪水,我戰戰兢兢地從去、目的在求得對得起國家。雖

    然晉陞可提高待遇,而目前我領的微薄薪水,我感覺很心安理得,我別無

    所求,但願一生能做到: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足矣!」縱使其偉大

    情操、與看似一股凜然之氣,甚令筆者敬佩。但他究竟是個平常人,仍然

    脫離不了凡人的範疇,就從他說話的語氣,以及他的眼神中,所透露出黯

    然神傷、委屈的神態,不難令人體會到,只要讓他有晉陞的機會,他不但

    不會拒絕,反而會因獲得肯定和鼓勵,而更賣命的工作。遺憾的是,一直

    到他退休,他還是只幹到科員而已。不過,他終究是盡心盡力、不亢不卑

    地服完公職,毫無隕越地光榮退休。

      由上述的這一則故事,不禁令筆者想起了、貴州童謠裡,其中有一首

    對富有「牛」精神者,卻往往只能以配角身分出現於故事中,為其產生憐

    憫心的作品:

      隔河望見大水牛,

      嘴含青草眼淚流,

      牛哥牛哥哭什麼?

      我哭一年苦到頭。

      另外的一則故事,是筆者的一位性命終結於任內的好長官。他那剛正

    不阿的脾氣,簡直和「牛」一樣,乃屬於「枵復從公」、「生不歌、死無

    服」、「以裘為衣」「跂蹻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類型的公務

    員。遺憾的是,數十年的公務生涯,導致他的腎臟功能衰竭,嚴重到一星

    期必須定期赴醫院洗腎三次。有一天,筆者到醫院探望他。閒談之間,筆

    者出自一片誠心地勸他不如提早退休,好好養病。沒想到他聽了之後,臉

    上立即充滿著一幅相當不愉快的表情,並訓了筆者一頓。他說:「我雖然

    患的是腎臟衰竭,必須定期洗腎的病,但我的腦筋神智皆清醒,四肢也能

    活動自如,還不到病入膏肓的程度,我還能為國家做事。我一生抱持的

    是:寧可死在工作上,也不願意死在病床上,我希望我能向諸葛武侯的:

    『鞠躬盡痺、死而後已。』之精神看齊。你今天來勸我提早退休,難道是

    已經把我當成了廢物,要我不工作,只顧躺在病床上等死不成?」筆者知

    道說錯話,趕忙欠身向長官賠不是,並向它表示,長官的這一席話,筆者

    一定牢記在心,而且對他的一生「為工作而生活,不為生活而工作」的態

    度,必定終身奉行,至死不渝!

      因特別感念這位「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的好長官,也令

    筆者想起北宋的李鋼,所寫的一首極負盛名之《病牛》詩:

      耕犁千畝實千箱,

      力盡筋疲誰復傷。

      但求眾生皆得飽,

      不辭羸病臥殘陽。

      從以上兩則故事,反觀當今的服公職人員,其實是不乏有和故事中主

    角同一類型的好公僕,他們都是一生只知戮力從公致「面目黧黑,形容枯

    槁」的優良公務員。筆者謹以此文,向全國富有「牛」精神的辛勤公務人

    員,致上最崇高的敬意!

     

     

    中央日報

     

    《中國往何處去,我們有意見》

    「主權在民 以法治為依歸」

     

    ※本文參加中央日報舉辦「中國往何處去,我們有意見」徵文獲選之作。

                                                   *.陸東原

     

      自政府開放國人赴大陸探親,以及出國觀光旅遊以來,國人除增廣見

    聞外,並對大陸百姓與其政府官員們,也有了接觸和認識;自然地會了解

    到兩岸之間,在思想觀念上的差異。其中一項最令筆者感受深刻的是,大

    陸人民「法治」觀念的欠缺。

      中國五千年來傳統的治國理念是:「情、理、法」,所以代代皆因人

    而異地來治國,導致五千年是一部「人治」的歷史,若欲改變歷史發展軌

    跡,以達「民主與法治,」之旨標,則建立兩岸的「法、理、情」之共同

    理念,應為當今首要課題之一。

      中華民國政府播遷來臺後,全國上下一致努力追求「民主與法治」,

    迄今半個世紀以來,臺灣已邁入「法治」社會,雖然要真正脫離中國五千

    年傳統「人治」歷史色袱,仍須努力,但和大陸相較,以其至今仍封閉落

    後現象觀之,則遠勝三十年以上。

      筆者曾赴大陸旅遊,當由深圳乘國內航線班機往福州時,因逢過年期

    間,航空站擠滿人潮,班機班班客滿,筆者目睹大陸旅客已上機艙,突然

    間被公安人員請下飛機,換由臺商登機的一幕。筆者問臺商如何辦到的?

    他笑著靠近筆者耳邊細聲答:「還不是花錢買關係,享特權。」足見大陸

    「人治」理念的根深柢固,而且人民仍屈服於威權統治之下。這種現象非

    此一端,凡去過大陸的臺胞,都不難見到當地的百姓之不知法,官員之不

    守法,更甭談「崇法」之事例了,如千島湖事件即是。

      民主政治主要特色有:一、主權在民;二、多數決;三、以「理性」

    為基礎。這一切均須以「法治」為依歸,就是要依法處理公共事務,做到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內人人自由。人民一方面可因此得到法律的保

    障,另一方面也要受到法律的規範,而這些常識之獲得,必須從少年時期

    即予以教育,要如何讓整個大陸的十二億人口,都有「法治」理念,是值

    得深思與努力的目標之一。如能由這方面著手,讓海峽兩岸人民共同達到

    「知法、守法、崇法」之境,則以炎黃子孫之智慧,要尋找一條和平統一

    坦途,應不是件難事。

     

     

    更生日報

     

    《回應與挑戰》

     

    讀【善惡在一念間】乙文有感

     

    ※本文刊登於1997年九月一日 更生日報第十一版更生副刊

                                            *.陸東原

     

      筆者是貴報的忠實讀者,尤其是更生副刊中,布衣先生在日日談中所

    撰寫的大作,更是筆者日日必讀的功課之一。布衣先生為文,立論精確,

    每篇大作,皆能帶給讀者在觀念上,產生正面積極的影響作用。筆者很為

    貴報能有這位好老師,給予讀者每日提供箴言,而感慶幸!不過本(八十

    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更生副刊中布衣先生的日日談大作「善惡在一念

    間」。筆者在拜讀之后,有幾點想藉貴報之一角、加以補充及提出個人粗

    淺看法。

      該文述及:「人人都有佛性,關鍵就在於方寸之間的一念是善抑是

    惡,如果是善就接近了佛,如果是惡那就遠離了佛。因之,能夠放下心中

    的惡念,也就是放下那把無所不屠的刀,不但改行善事、遠離惡事,就可

    以接近佛陀、菩薩。除了極為少數的人之外,絕大多數人之為善或是為

    惡,多係出於一時的糊塗,事後多又後悔莫及,就是因為一念的惡所

    致。」當然立論是正確的,但和現實未能配合的原因,根本乃在於智慧。

    筆者認為在人人的智慧未發揮到極致之時,誰都無法分辨出真善、真惡。

    此時任何人不只一時糊塗而已,而是隨時在糊塗,也永遠在後悔。在人之

    智慧未臻極致之境,就會如布衣先生所云:「人性之善自古以來,就有不

    同的論說,始終是仁智互見,卻也都有道理,有主張性善的,有主張性惡

    的,也有主張性混的,而在事實上也是均有的情形,既非全是善的,亦非

    全是惡的,比較通俗說法,既不是完全的善,亦非全然的惡,而是有的時

    候善,有的時候惡,純在於當時的情況而定。」也就是因為眾說紛云,但

    真理卻只有一個,所以仁智互見之論說,雖有道理,然皆停留在瞎子摸象

    階段,講的都屬象的一部分,而不是整頭象,換言之,眾說皆為真理之一

    部分,而非真理。筆者認為,真理之呈現,必須是在人類智慧臻於極致之

    時。因此以目前人類發展的層次觀之,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難

    矣!

      佛家的「眾善奉行,諸惡莫作」箴言,是極高的理想,但離現實太過

    遙遠。因為現實生活中,善惡可隨時代變遷與地區之不同而變,且使昔日

    之善,變成今日之惡,而今日之善又可能成了明日之惡。舉例言之,昔日

    全國上下必須「眾善奉行」的根本大法-憲法。而今數度修改引起爭論,

    又如近日有關新版國中教科書之編纂,其中有關日據台灣,二二八事件等

    資料,也引起了相當大的意見之爭。以地區而言,台灣教育子弟不能賭

    博,因賭乃萬惡之源。某日筆者帶孩子赴美國拉斯維加斯旅遊,在該地不

    會賭或賭術不佳,則被譏為「遜」。活在二十一世紀的人們,委實被何者

    為善?誰在作惡?而搞得滿頭霧水,難以分辨。因此,布衣先生要我們

    「從內心修行起來,時時刻刻注意內心的思維,舉凡一念之思都要作好縝

    密的思考,檢查是不是善,若稍有不善,就要斷然改正、以至於揚棄,俾

    防小惡滋生,且要不斷的檢查一念之起是否合於善的要求這樣才可以遷過

    向善,減少許多惡行。」此外,筆者還要加以補充的是:尚須努力於教

    育,俾使人們之智慧日日受到啟發,不斷地開竅,而不「心盲」才行!

      至於人性善惡問題,筆者的看法有點不同。由於筆者職務關係,常有

    機會因公參與執行死刑犯業務之處理。服務公職二十餘年來,每逢執行一

    死刑犯,筆者皆特別仔細地觀察他們臨死前之一言一行。二十餘年的經

    驗,令筆者獲得的結論是:一、人之將死,其言不見得也善;打破昔日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說法,遺憾的是「也惡」多於「也善」。二、

    在人類之智慧,尚未臻極致之前,人類永遠逃脫不了「心盲」窠臼,因此

    才須以法律來規範,易言之,法律存在一日,則人類仍「心盲」,社會還

    會發生不法不德事件;世間存有法,則表示世界大同之境尚未實現;三、

    人性本非「善」,亦非「惡」,更非「混」,而是「無」。

      以上是筆者個人粗淺看法,不揣鄙陋提出,以就教於高明,並期收拋

    磚引玉之效。

     

    「傳燈百萬徵文比賽」

     

    《星雲大師的志行典範》

     

    ※本文參加八十四年五月天下文化出版公司主辦的「傳燈百萬徵文比賽」

    獲獎之作。謹以此文,向佛光山暨各地佛光人等全體參與台南監獄明德戒

    治分監「煙毒戒治」工作人員,致上最崇高之敬意!

                                               *.陸東原

      「傳燈」-星雲大師傳。作者符芝瑛小姐,認為這本書之命名為「傳

    燈」,用以記述星雲大師不平凡之一生。其意義有二:

      一、佛陀教化如明燈,傳承到星雲大師手中,更加發揚恢宏,普照世

    界六大洲。

      二、當此混沌亂世,人心茫盲,期待星雲大師的志行典範,能成為一

    盞高懸華燈,傳遞慈悲喜捨、惜福結緣、慚愧感恩的光明訊息。

      在當今知識、科技充斥的社會裡,大師能以大菩薩行的願力,讓佛光

    普照三千界、法水長流七大洲,使巍峨莊嚴的殿宇聳立於世界各地,誠屬

    難得。且大師之一言一行,又是如此從容自在,在生活中平實印證「人間

    佛教」、「生活佛教」,更讓人見識了平凡中的偉大。

      筆者參與台灣台南監獄明德戒治分監(戒毒村),「煙毒戒治工作」

    行列,和佛光人有了密切的連繫與接觸,對佛光人的令人敬佩行徑有初略

    的認識與體驗,今特為文報導一則實際例子,以做為星雲大師的志行典範

    與光明訊息之印證。

      我們都知道,目前在台灣治安上的三大毒瘤是:毒品、黑槍和幫派。

    而近年來台灣毒品日趨氾濫,毒品犯罪日益猖獗與嚴重,今已成為社會治

    安的一大隱憂,無不令人憂心忡忡,甚至達談毒色變之地步。

      為解決此一問題,目前我國正從事全方位的反毒戰爭,然這是一場長

    期、持續且相當艱苦的戰爭,不能稍有疏懈,否則就會淪為失敗的命運,

    將來必須付出極高的社會成本與慘重的代價。因此:在反毒戰爭的緝毒

    (掃毒)、拒毒及戒毒等三個重要環節中,無一可以偏廢。尤其以戒毒工

    作更為艱巨,成效更不易彰顯,主要是「身癮易除、心癮難戒」,一個人

    進入毒癮世界易,要脫離毒海則難矣!

      吸毒犯對自己的命運,會發出一種無奈與悲哀的嘆息:「吸毒犯是終

    身犯」。而且一人吸毒還會造成全家不安寧,吸毒者與家人都不知道何去

    何從。為使吸毒犯成為新生人,重新適應正常的生活;因此,全國第一座

    「公辦戒毒村」(戒治所),於焉誕生。

      八十三年十二月廿七日,台灣台南監獄明德戒治分監(戒毒村)第一

    期工程正式完工,並落成啟用。當時的法務部 馬部長英九,特邀星雲大

    師親蒞現場剪綵致詞。

      大師說:自從台灣毒品泛濫以來,我內心就想,佛教界能否有所貢

    獻。目前國內戒毒工作做得最好的是基督教,佛教亦應盡一份社會力量。

      戒毒工作,要讓受戒治人有代替品,無論是信仰、音樂、體育和讀

    書,各方面都要設想周到。戒毒並不只是仰賴外力,必須由內心覺悟才足

    以奏功,而宗教對於心的治療最具成效。

      致詞完畢並欣然向馬部長表示,佛光山將全力支持戒毒工作。

      八十四年四月十日,南監佛教「煙毒戒治實驗班」開班,大師特派佛

    光山:慧山、慧信、慧望、慧定、慧泰(六月離開,預備入關)等五名法

    師、國際佛光會台南分會、台南教師分會、在家居士以及眾多的佛光人等

    長期進駐南監,幫助煙毒受刑人進行心理與心靈戒治。

      星雲大師為了把「煙毒戒治實驗班」,辦得最為成功,使收容人能在

    佛法的薰陶之下,重新找回自我,不惜動用龐大的後勤支援,以及齊全的

    工作人員,足可證明,大師之智慧,委實為常人所望塵莫及!

      台南監獄佛教「煙毒戒治實驗班」,初期學員六十名,他們學習的課

    程,在星雲大師的核可下包括:禪淨共修、梵唄、聖歌教唱、抄經、佛教

    故事、佛教藝術、星雲大師法語、學佛行儀、佛教詩偈以及課外讀物

    (如:傳燈、覺世……等),分組座談等等。除了部分課程由法師擔綱

    外,國際佛光會台南分會及台南教師分會,皆全力配合師資,尤以任課

    「佛教藝術」的張桂一老師,特別向他服務的公司,請長假三個月,放棄

    高薪、義務為戒治班全心奉獻。足見佛光山暨各地佛光人等全體工作人

    員,正是認同星雲大師的理念,星雲的佛光人守則:「給人歡喜、給人信

    心、給人方便、給人希望!」

      開班迄今一年七個月來,筆者發現接受戒治的學員,原本無宗教信仰

    者,或對宗教不熱衷者,皆已全部改為素食,甚至有許多自願皈依與提出

    出家要求者,更因為志願參加佛教「煙毒戒治實驗班」的人數迅速增加,

    又陸續開辦第二班。南監復於八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明德戒治分監第二期

    工程完工,將四月十日開辦之佛教「煙毒戒治實驗班」第一期學員,於十

    月廿日正式進駐該分監。自此;政府象徵反毒政策之第一所以心理、宗

    教、勞作、運動等多元化之心靈戒治,正式全面而整體性的運作。

      依筆者的工作經驗與觀察,吸毒者的確可藉自佛教的力量,淨化心

    靈、改善生命,且倚靠佛光增其信心,重新得力,使其擺脫毒品的糾纏和

    捆綁。並能夠讓受戒治者因互動關係而共同學習,進而產生一股規範力

    量,以激發自我的判斷能力作明智抉擇,更可以透過禪坐,在心靈上與佛

    溝通,加上法師適時地個別從旁給予協助、關懷,以及引導其建立正確的

    人生觀與價值觀。最後還由戒治成功者,在出監之後,經由法師的引領下

    再以過來人的身分,返監回饋,參與戒治工作行列。向尚在受戒治學員,

    闡述自身戒治過程之心得,告訴學員們當自己重新踏入社會時,所須面臨

    的種種困難,以及指導其應如何去加以突破和適應之道。除能讓學員們同

    樣地感受分享到成功的喜悅之外,更可以因現身說法,使其不斷提醒惕勵

    自己,絕不可再犯,最終達成遠離毒品誘惑目標!

      上述實例,誠可做為星雲大師所提倡的「人間佛教」、「生活佛教」

    最實際具體之印證。

      星雲大師是法務部聘請的榮譽教誨師之一,在全國各監院所佈教,已

    默默地進行好多年。每次弘法,大師都會慈悲懇切的對收容同學說:「有

    形的監獄不可怕,心內的監獄才是真正的禁錮。」並鼓勵他們以佛法消除

    暴戾之氣,平時桀傲乖戾的重刑犯,在大師面前溫馴如綿羊般地俯首聆聽

    教誨。每逢皈依儀式中,當大師為收容同學灑甘露消災懺悔時,不少人大

    顆熱淚沿雙頰滾滾落下。

      而今,星雲大師的願力、因緣、德行,的確已在監獄內點亮收容同學

    的心燈,並且在全國各監院所中,建立一片歡喜融合的人間淨土!

     

     

    「珍惜生命──為道安祈福」

     

    《車禍給我的啟示》

     

    ※本文參加八十四年台南縣政府和聯合報共同舉辦,「珍惜生命──為道安

    祈福」交通安全徵文比賽,獲獎之作。由於台灣每日皆有交通肇事案件發

    生,造成人員傷亡慘重,交通安全問題已與社會問題息息相關。此篇文章

    除為道安祈福之外,對犯罪防治方面亦深具宣導作用。

                                           *.陸東原

     

      有幸能從死亡中復活的我,對「車禍」留下永難磨滅的印象和教訓,

    今筆者特寫這篇真實故事,期對「珍惜生命──為道安祈福」之交通安全方

    面問題,能夠產生正面的影響作用!

      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十一日,我自員林開車上高速去路,南下返台南,

    在駛經國道南下新營段二七七公里加二百公尺處,發生重大車禍!

      事隔數月後,當我的身體已好轉,理智也恢復了正常時,我才自親友

    與內人的口中,得知發生車禍的全部始末。這個事件,以嚴重程度言,除

    了車子全毀且變成廢鐵之外,我的身體被救難人員拖出車外,當成屍體擺

    放於路肩草皮上。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單位,也繪製了預備給法官驗屍時用

    的車禍現場圖。

      當葬儀社派車載我抵嘉義就近某醫院時,我的眼球瞳孔正逐漸放大

    中,原本欲待醫師開具死亡證明,即將屍體直接運送至附近殯儀館的,所

    幸醫師和護士們,以及參加搶救的工作人員,急救得宜,我奇蹟似的又有

    了生命跡象。當然;我立即被送進加護病房。急救當中,眼科、腦科、骨

    科、胸腔科等,及相關科主治大夫和工作人員,緊急集體會診。我的全身

    嚴重受傷處計有:雙眼和臉部刺滿玻璃碎片、頭部破裂廿餘公分、腦震

    盪、心軸偏在、左肩胛骨斷裂、左大腿骨折、左胸肋骨斷裂六根、左肺撞

    瀾三分之一、血胸、氣胸等等。

      感謝醫生們仁愛救人心懷,和高明醫術,以及參與救治我的護士們和

    工作人員的熱誠協助。經過七次的開刀手術與無微不至的醫療和照護,使

    我的身心上之創傷很快的獲得痊癒。而今活得和昔日一樣的健康快樂。對

    於他(她)們的犧牲奉獻,讓我獲得重生,我永遠心存感恩,謹向他

    (她)們致上最誠摯的敬意和謝意!

      歷經此次差點喪命的嚴重車禍,帶給我極大的教訓,而且感觸良深。

    今以最誠懇的心,奉勸駕駛朋友們,除了應有的交通安全常識之外,下列

    幾點心得,不妨列為重要的參考資料之內:

      一、駕駛車輛,真正能保住自己性命的是繫上安全帶(騎機車時是戴

    安全帽),其他的配備如安全氣囊等,屬於輔助功能之作用。因此;只要

    上了駕駛座,一定要繫上安全帶,不能存有只上高速公路,才繫上安全帶

    之觀念。(機車騎士,必須戴上安全帽)。

      二、養成不讓小孩坐前座的習慣,可避開車禍時所產生重大的傷害,

    而且有了這項危機意識,可避免自己或對方一時疏忽,而帶給自己和家人

    甚至別人的不幸。

      三、瞳孔放大時,不等於宣佈死亡,急救得宜仍可挽回生命。我曾於

    八十三年間,隨台南市政府舉辦的教師訪問團,赴美西觀光訪問,在夏威

    夷停留期間,我親眼目睹一件車禍。當救護車抵達現場時,我看見了除了

    車內有應具備的急救器具及藥品外,且各有醫師、護士一人,當場施以急

    救後,再隨車護送至醫院。台灣尚無此制度,這方面若能建立起來,必可

    挽回更多的生命。

      四、駕駛人應切記不可以隨意變換車道,尤其是下雨天或有霧時,以

    及其他造成視線不良的情況,隨意變換車道,常是導致肇禍的主因。

      五、越寬廣又筆直的路面,駕駛人應更為謹慎,尤其是中午或夜半時

    分,常因精神疲勞鬆散,而釀大禍。

      六、夜晚醉漢、嗑藥族、飆車少年等特別多,開車時應做好防範準

    備,不著急、切忌開快車,更不能因無行人或無警察而闖紅燈,駛至閃式

    燈路口亦須特別小心地,把車速減慢。

      七、選購車輛,應以安全性高者為優先考慮要件,不要把「拉風」、

    「速度感」擺在第一位。台灣的車輛數量成長過速,「拉風」、「速度

    感」的車輛,在目前的公路上,尚無用武之地,徒增浪費金錢與生命危險

    而已。

      八、車輛必須定期進廠維修和保養,而且是屬原廠牌之指定修護廠,

    切記不可以貪小便宜,把車子送至私人經營的修護廠,這對自己並無保

    障。

      「車禍」對任何人都不具「免疫性」,也不可能出一次車禍之後,就

    永遠保證不再出第二次車禍。因此;人人必須把交通安全知識牢記在心,

    而且絕對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從八十三年政府推動交通禮讓年,到八十四年的交通關懷年,禮讓和

    關懷也是「珍惜生命──為道安祈福」找回交通安全「愛」的最佳良方。更

    是使車禍比率降低到最少程度之有效途徑。每個人的生命也才真正獲得安

    全保障!

      今謹以此文,以就教於高明,並期收拋磚引玉之效!

    • 穿插>吳正坤前典獄長所撰相關文獻>靈異傳奇>分享!

    • 2012-06-20
    •  煞氣!

       

          最近來自九二一地震災區的民眾,控訴電視節目製作一些災民死

      的種種靈界現象,讓災區災民心靈重建,二度受到傷害。緣此,各

      地區民間傳說,在鬼月(農曆七月)特別被傳播媒體抄作,為茶餘飯

      後之話題。

        在監所界,一些老前輩的管理員:主任管理員、科員,亦不甘落

      ,亦常常引為趣談。筆者也「入境隨俗」,因執筆時也是為農曆七

      (鬼月),就先談談一些「第三類接觸」的監、所「靈異傳奇」

      吧!

        話說中部監、所某位「陸」姓秘書,俊譽清超,為人吐納溫雅,

      揖讓謙和。一九九二年四月上旬,該所一位收容人病亡,檢察官未

      驗屍之前,其家屬卻逕予領回封棺待土葬,因逢戒護死亡事故需往

      上陳報時,發現不符行政要件,遂通知檢察官「開棺驗屍」,始能

      核發「死亡證明」。
        而這位「陸」秘書,即代表該機關赴殯儀館陪同看屍。當二度

      啟開這位病死之收容人棺木時,陸秘書首見其臉,一瞬間,被那屍

      殘氣沖煞「愣」住了,惶惶然不知所措。

        同月(四月)十一日,他欲利用假日返回台南故鄉,在員林開

      上高速公路,於駛經國道南下新營段二七七公里處,他因而發生

      重大車禍。除了車子全毀且變成廢鐵之外,其身體被救難人員拖出

      車外,當成屍體擺放於路肩草皮上。時「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單位,

      也繪製了預備給法官驗屍時用的車禍現場圖。惟葬儀社派車載運其

      身體時,他感覺到身心已飄飄然,遊蕩在上方虛空中,突覺得空中

      有一道高高圍牆,景色光亮,他佇立在牆前多日,始終不得其門而

      入,在圍牆外,其「中陰身」飄泊虛空中,祇覺一、二天,但在地

      上卻已足足昏迷了28天,乃其車禍身體受重傷處,計有:雙眼和臉

      部刺滿玻璃碎片、頭部破裂廿餘公分、腦殘盪、心軸偏左、左肩脾

      骨斷裂、左大腿骨折、左胸肋骨斷裂六根、左肺撞爛三分之一、

      血胸、氣胸等等。醫師雖極力搶救,但恐已「回天乏術」。

        然而,奇妙事發生了-------
        在昏迷中,依稀於夢幻中,彼進入一石室,室內擺一木棺,

      棺內躺著即該病逝之收容人,由棺木內傳聲予他:

        「陸秘書!很抱歉!害您如此下場!我要如何補償您?這樣

      好了,我告訴您陽間有一賣茶葉廠商,他欠我一筆錢,您可囑您

      家人,同他索取,我告訴您姓名與電話……。」

        「我什麼都不要!我祇要您還我健康!我跟您無怨無仇,我是

      代表機關去看看您,怎麼會惹出如此禍端?」陸秘書之「中陰身」

      憤憤不平的回答棺木中人。

        說也奇怪,陸秘書在昏迷中覆誦「棺木中」人所談到之

      「茶葉商」,姓名與電話,事後查證,果然有其人其事。

      那「棺木」中人聽「陸秘書」此言,默默無語。
        沒多久,陸秘書「中陰身」靈魂返回肉體,開始覺得陣陣

      疼痛,醫院大叫大喊數天,逐漸而癒,惟出院後拿了半年的拐杖

      ,現在的他,健康與體力已完全恢復。

        陸秘書回憶說,有一相士告訴他:汝此命不該終,有二項因素:
        一、汝在監所服務二十餘年,積功德,不但未貪一毛,也未喝

      人犯或家屬贈予之一杯水,不必還債。

        二、汝祖先過去世積蔭德,所謂「創業莫忘先世澤,傳家唯願

      孫賢」。

        「陸秘書」現在已經是某監獄「陸副典獄長」身份。他向筆者

      說:「經此一劫,體驗到人生無常,富貴如浮雲,祇有平安、平淡

      、平實,  一步一腳印,其他無所求也。」。

        且讓我們深深地祝福他---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作者:慈賢居士

     

    矯正月刊    1996年12月1日

     

    《不如石獅》

                        

    本文頗具寓意,對於獄政工作者而言,不啻是處理問題的借鏡,

    特於   1996.12.01  刊登矯正月刊】

                                            *.陸東原

     

      本省南部某縣轄市某里,其社區入口處,特別擺置一對石獅,據說有

    鎮邪、保護里民平安作用。

      沒想到才擺置不多久時日,就造成里內車禍頻仍,死傷多人,並不平

    安。里民們特地請了一位地理師看風水,地理師認為這對石獅放置的方位

    太方正,應予調整。

      里民們信以為真,並群起至該縣轄市政府向市長申請改變該對石獅方

    位,市長順應民意調整石獅方位。可是雖經調整,里民們不但沒因此而獲

    平安,反而有多位里民罹患不治之疾,接連發生餐廳、KTV與工廠失火

    等,造成重大人員及財物損傷之不幸事件。

      里民們再請更高級的大師以及神明指點:結果是根本不該擺這對石

    獅。同樣的里民們又群起赴市政府向市長申請,市長也順應民意把這對石

    獅搬走。

      當然;該里仍不因此而獲得任何的改善,颱風、大水、傳染病等仍然

    肆虐該里里民們,里內不平安如故。

      此次市長親自出面邀請專家學者、社會賢達以及該里德高望重等知名

    人士,聚集一堂針對那對石獅該不該重新擺置?如何擺置方能發揮鎮邪作

    用?甚為努力的研究探討。

      大家深入了討論半天,最後的結論是:眾人的智慧不如那對石獅!

     

    徵文「結婚到底好不好」

     

    結婚,是天賦法則.

      同樣是適婚年齡的男女,在正常的情況下,順利結婚的,勢必比一輩

    子單身的人,要幸福的多。

      在所有完成終身大事的夫妻中,能夠生兒育女的,一定要比不孕夫婦

    更和樂。

      栽培到兒女長大成年後,又能順利完成他們終身大事的家庭,必然比

    未能給兒女有歸宿的家庭,要美滿多多。

      兒女成家之後,還能夠含飴弄孫者,當然會比雖使兒女有歸宿,但嘗

    不到含飴弄孫之樂,有福氣了。

      以上是千古不變之法則。而這裡強調的是;正常的情況下,也是人人

    都可以達到的情況。除非是由雙方或是其中一方來破壞它。一般會造成婚

    姻不幸,常是雙方把責任往外推的結果。只要夫婦共同用心營造婚姻,溫

    馨家庭是不難擁有的。

      當然;結婚與不結婚,各有利弊得失。但如果把兩者的利與得以及弊

    與失,點點滴滴的逐項紀錄下來,再加以整理清點,相信終歸是結婚比不

    結婚,占優勢的。

      因此;奉勸已達適婚年齡而未結婚的朋友們,不要違背天賦法則;結

    婚、共組家庭,生養子女,教育兒女,為兒女完成終身大事,含飴弄孫。

    這樣才真正享有天倫之樂!也才會平順安心無缺憾的走完人生旅程。

     

     

    法務通訊    1998年3月19日

     

    《學習「雁奴」的犧牲精神》

     

                      ※本文刊登於1998年三月十九日法務通訊

                                *.陸東原

     

      筆者曾讀過一則有關「野雁」群居社會生活報導,內容中敘述一段野

    雁的習性,總是成群地聚集一處。每逢夜晚到了夜寢時間,牠們習慣把自

    己的脖子,彎進翅膀間睡覺,這是最容易遭受外來襲擊的時候,也是表露

    著生命最無保障的弱點。不過;在整群的「睡雁」當中,一定有兩隻是醒

    著的,而且高高地仲著牠的頸子,隨時保持著警戒的狀態,一旦發生有特

    殊的狀況,立刻發出聲音,叫醒大家,並為應變,以維安全。

      這兩隻忠誠肯幹,犧牲奉獻的「雁子」,被稱之為「雁奴」。牠們勞

    苦受累,為大家默默守夜,毫無怨言,竟然被稱為「奴」。

      因此;不禁令筆者聯想到,李總統登輝先生說:百姓是總統的頭家。

    公務員就是老百姓的「僕人」,稱之為人民的「公樸」。其實;這和野雁

    群中之「雁奴」是同樣的道理的,只不過「僕」比「奴」好聽一些而已。

      筆者自學校畢業踏入社會後,即服公職迄今廿餘載,深深地體驗到,

    國家之所以進步,社會之能夠欣欣向榮,具有如「雁奴」犧牲精神的公務

    員,佔絕大多數,這一大群默默奉獻的公僕,對於自己的付出,茹苦含

    辛,絲毫都不計較,只求讓全國的「頭家們」,能過著太平安樂的日子,

    就是把自己累出病,倒臥在殘陽下,也心甘情願。無可諱言地,這些無名

    英雄,才是造福人民的原動力,我們必須向這些好的公務員學習與鼓勵!

      回溯八十六年五月間,筆者奉命自台南遠赴花蓮監獄報到服務,因路

    途遙遠,離鄉背景,只好僅提著兩箱簡單的行李,單身前往赴任。在「孤

    家寡人」一個的情況下,筆者於是想到試著學習「雁奴」的精神,以辦公

    室為家,嘗試著當「自願囚」,陪著一千六百名收容人坐牢之情境。歷經

    近一年的睡辦公室,以監為家的日子,意料不到的收穫是在此期間,除了

    領受到「甘願做,歡喜受」的苦中有樂之滋味外,的確也獲得了全年沒有

    發生監內之收容人自殺、脫逃、暴行、騷動……等之戒護事故上之安慰。

      當然;上述的績效,乃花監首長睿智之領導以及全體同仁「日夜不

    休,以自苦為極」,上下一心,共同戮力從公之成果,但筆者當初所想到

    學習「雁奴」之做法,應該也產生些微的勞苦作用吧!胡適之先生名言:

    「要怎麼收穫,就要怎麼栽。」所謂「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絲毫不

    假。

      其實綜觀當今服公職的人員,是不乏具有「雁奴」類型的好公僕的。

    筆者謹以此文,向全國一生只知努力從公、致「面目黧黑、形容枯槁」的

    辛勤公務員,致上最崇高的敬意!也在新的一年開始之際,以作一個「雁

    奴」來與大家共勉!

     

     

    中央日報  1997年11月15日

     

    《觀眾也有不知的權利》

     

    ※自頻道開放以來,國內電視生態進入新的紀元,電視新聞成為獲取資訊

    的重要來源之一。然而邇來無論有線或無線頻道,每日每時大量報導兇殺

    犯罪新聞,暴力血腥鏡頭充斥,誤導社會集體心理愈趨嚴重,不僅國內有

    識之士深以為憂,旅台國際人士也都大惑不解,紛表質疑。因此,中央日

    報「中央公論版」舉辦三百至五百字短文就「我看電視犯罪新聞」表達我

    見我思。 

                                      *.陸東原

     

      數十年來,我讀過的國內報刊雜誌不計其數,不過最讓我鍾愛的,必

    須符合下列原則:公正、客觀、內容理性,可產生正面影響作用,文字用

    詞平和,不會激怒讀者情緒,且對於事件的描述過程,都會考慮到避免其

    他有意犯罪者。

      反觀近日的電視媒體,尤其自頻道開放之後,幾乎流行拿「國人有知

    的權利」為藉口,譁眾取寵為能事,以達到提高收視率為目的,每有容易

    激起觀眾好奇心與情緒的新聞,如立院打架、警匪槍戰等,都特別翔實的

    追縱報導,甚至數小時不斷,這除了造成社會負面的教育作用外,並無益

    處。

      筆者認為國內電視媒體,應堅守上述幾點原則之報導方式,讓國人活

    著也能感心安一些,不能只為了「利」,不惜戕害國人,更戕害我們的下

    一代!

             (本文刊登於1997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央日報:「中央公論版」。

     

     

    中華日報   1998年3月19日

     

    《教育豈可「土法煉鋼」》

     

                        讀「歸宗拔菜」乙文有感   

                         *.陸東原

     

      本(1998)年三月十九日,中華副刊登載的一篇聖嚴先生之大作-

    「歸宗拔菜」。

      該文述及:「歸宗智常率僧眾到菜園拔菜,他在一棵菜的周圍畫個圓

    圈說:『誰也不准動它。』過一會兒歸宗來察看,見到那棵菜還在原地,

    就以棒子趕走眾僧說:『這群笨僧,沒一個有智慧的。』」

      又云:「歸宗智常是馬祖門下非常傑出的禪師,『常常』出一些怪

    招,讓人摸不著邊際,……。」

      聖嚴先生解釋說那是「禪師常用的反動作,反詰語來刺激和點撥弟子

    的悟性。」

      筆者則認為若以「歸宗拔菜」的教育方式,是很難把現代的學生教育

    成功的。對教育有深入體驗的老師們,都不難瞭解到:有智慧的學生,一

    定聰明,而聰明的學生,卻不一定有智慧。遺憾的是,聰明的學生很多,

    有智慧的學生甚少。要從全班的學生中發掘其中某生有智慧,應該是由平

    日生活裡長期不斷的觀察,以及科學方法之測定,而不是使用「怪招」,

    更不能「常常出怪招」來刺激和點撥學生的悟性,然後據以確定學生的智

    慧。否則以現代學生之腦力,他們為著表示自己的悟性高,有智慧,勢必

    會出現比老師更怪的招數,讓老師嘆為觀止且應接不暇的。

      以今日的青少年學生,嘴裡常說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

    以。」為例吧。這句話是老師和家長們一致和歸宗做法一樣畫個圓圈說:

    「誰也不准動它」的。但現代的青少年學生們,就是不學歸宗門下眾僧們

    那麼服從聽話,反而以「新新人類」、「另類」、「酷」、「辣」……等

    自稱。導致盲從追求時髦,奇裝異服,行為違常,嚴重者吸毒,飆車、暴

    行、搶殺……等反社會及違法行為層出不窮。在他們的觀念中是正如聖嚴

    先生所言:「具備足夠的膽識和見地,能打破畫地自限的藩籬。」兩相一

    致的。但這種聖嚴先生說的不執著於「相」,而產生的負面效果,不知道

    歸宗智常應不應該把這一群,歸為「有智慧」的一類?

      聖嚴先生結論時云:「在現實的生活環境中,人們也經常被許多老掉

    了牙的風俗習慣,和不合時宜的什麼行事條例等所阻嚇,一般人都不敢冒

    犯,唯有具備膽識和卓見的智者及勇者,才敢挺身而出,推陳出新,倡導

    改革。」話雖不錯,但事實上却不然。筆者倒是以為,在目前的生活環境

    中,尤其是在台灣過度開放的民主社會裡,有太多的人都敢冒大不韙,例

    如常見的國會,議會吵架、打架;民眾示威抗議……等等脫序事件,其中

    雖有如聖嚴先生所稱許的人物,但比例太少了,大多數都是只為反對而反

    對,或為私利而反對,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反對什麼,只是盲從地跟著搖旗

    吶喊而已。但這些人卻都以「具備膽識和卓見的智者及勇者,為了推陳出

    新,倡導改革,所以挺身而出」而自命不凡。如果以聖嚴先生的理念,來

    看接受當今教育下的人們,是否認為這不受畫圓圈規範的一群,是有智慧

    的,並且也認為台灣的教育制度,是理想成功的呢?

      筆者從事犯罪矯治工作,迄今廿餘年,每日皆須面對近兩千名因觸法

    而接受法律制裁,經送入囹圄接受矯治之收容人,積廿餘年工作經驗,深

    刻地了解到,每位收容同學皆屬獨立個素。因此:對於「歸宗拔菜」所採

    行的「棒子趕眾僧」,以及罵眾僧「沒有一個有智慧」,乃近乎「土法煉

    鋼」之教育模式,感覺甚不適合現代的教育政策。筆者認為教育(尤其是

    因犯罪而須接受再教育者),必須要以科學方法,就每一個個案之心理,

    生理、家庭、學校、社會及其他等等之各項因素加以探討、分析、研判,

    再以孔子主張的「因材施教」方式,予以循循善誘,諄諄教誨,以啟發學

    生的智慧,並使其智慧不斷的開竅,增長,才是正確有效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