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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走過路,必留痕跡 > 回顧從事矯正工作33年心路歷程 !()

                                                   *.吳正坤

壹、引言

     2016年7月23日上午十時,炎風消夏,淡月橫秋。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暨顧問會議,於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一段66號「台北國際飯店」展開,並於林政宏理事長主持會議暨邱煥棠秘書長襄助會務下;除於該次大會頒發矯正專業貢獻獎外,並討論有關促進發展犯罪矯正理論,協助犯罪矯正制度與實務,提昇犯罪矯正品質,增進社會對犯罪矯正專業瞭解與支持,謀求犯罪矯正專業人員福利等之12大項提案通過,獲得豐碩成果。

    會議後舉行餐敘,席間邱煥棠秘書長,趨前向筆者致候而云:「吳前秘書長您好!為進一步充實本會之『會刊』內涵,頃有一項革新計劃,即每期擬依序邀請矯正界菁英,撰寫他(她) 們多年來從事犯罪矯正工作之實務經驗或心歷路程,供我矯正界同仁暨會刊讀者分享。特別是類似您等有產、官、學之背景者,引為優先邀請為撰稿對象。我想,凡事皆有個開頭,您也作過本會之『秘書長』,是否恭逢其時,由您先帶頭嚮應?」。

    緣以,矯正署安全督導組「邱煥棠科長」,為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畢業,胸藏萬卷,筆掃千軍;俊譽清超,鴻才卓越。乃彼自接掌本會「秘書長」一職以來,銳意革新,突破傳統思維框架,迎合時代潮流,短短一年來,彼為本會做了許多促進會務發展之革新事項,日起有功,也讓矯正協會之「能見度」,大放光彩,有目共睹。

    筆者雖忝任矯正機關首長十年、僑光科技大學專任助理教授六年,惟現已老驥伏櫪,探囊無智,鞭策雖加,驅馳無效,然經邱秘書長這麼一開口請命,盛情難卻,不好意思拒人於千里之外,祗好「恭敬不如從命」,拋磚引玉了。

貳、犯罪矯治,教化工作生涯:

    回溯1974年07月09日,筆者自中央警官學校「獄政學系」畢業,分發至台中監獄實習。1975年01月14日,派任該監戒護科科員,首站之公務員生涯,正式踏入犯罪矯正工作行列。然憶及在校之「姚志清教授」,曾一再叮嚀我們;

     「處難處之事,要有力而無氣,處難處之人,要有知而無言。」且亦以

    古訓;「治獄之道,觀在事中,聽在事外。」暨「茶、飯、床,三要事;

    官、隸、囚,一樣人。」為座佑銘。乃姚教授亦為當時監所司之幫辦(副司長),對我們這一群芸芸學子,勉勵有嘉;務必於矯正工作,不僅是把他當成「職業」,亦應把它視同是「事業」。彼希望吾等於監所服務,宜「兢兢業業,如 臨深淵,如屨薄冰,」止於至善。且勉以公職生涯之前半段雖「為生活而工作」,但後半段生涯,宜昇華至「為工作而生活」!頗富人生哲理,耐人尋味。

   光陰荏苒,數易寒暑。筆者服務於矯正工作凡33年,佛云;「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然而一項因緣聚會;筆者提早六年退休,仍不忘初衷,雖轉換跑道,從事大學教職,亦不忘續授課犯罪矯正學術之相關科目(如犯罪學、監獄學、刑法、刑事政策、少年事件處理法、監獄行刑法--等專業科目),為我矯正界,作育英才,乃不斷的鼓吹芸芸學子,參加「四等監所管理員」之司法特考,也有不少學生「金榜題名」。故而,同樣是為矯正界效命,執事另類「春風化雨」工作,聊堪為慰,惟;「賦別離於昔日,楊柳依依;數景物於今晨,悠然歷歷。」

    而今回憶,往事如煙;緣參與教化工作,兩件特殊個案,景然赴目,仍點滴在心頭,趁筆者還沒罹患「老人痴呆症」前,爰特引供卓參:

甲、台中監獄的奇人軼事:

一、回憶當時李姓受刑人,服刑前之情況:

    緣有受刑人李Χ通先生,台灣省雲林縣人,1947年4月28日生,李犯幼年就讀國民小學,領悟力極強,在校成績優良。國小畢業後,於桃園平鎮鄉之手套工廠工作,未婚,偶有酗酒習慣。也許是他受長期酒精的麻醉,在二十餘歲時曾患「衰弱性精神官能症」。1969年彼在軍中服役時,右手臂刺青「捨身取義」,右大腿紋一「展翅大鷹」,以示將來欲「一展抱負」。

    退伍後,李犯繼續在該手套工廠上班。1975年11月某日,因喝悶酒後,工作遲到,被該工廠管理組長開除,心中憤慨;乃於同月18日晚上八時許,向其組長要求復工被拒,遂在當日晚上九時許,潛入該工場,先將自己左手拇指弄破,以血在牆壁上書寫:「無故開除,死之有餘」等語。之後,隨手在工廠地上拾取一支方型鐵棒,於當晚十一時許,另潛入該組長寢室,以鐵棒向熟睡中之被害人頭部,連續猛擊三下,嗣經同房的工人驚醒呼叫,始離去,被害人雖經送醫,仍不治死亡。翌日,他知闖下大禍,即自動至警局投案,李犯即因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67年4月20日,他在台北監獄服刑,同年9月14日,由台北監獄移入台中監獄執行。

    二、李犯由消極轉變積極之奮發經過:

    1980年,筆者奉調至該監服務,任第二教區「教誨師」職務(如圖1),恰巧李犯也在本人所負責的教區內之第五工場服刑,經瞭解其個案;心理測驗,屬於「上等智力」,不但學習適應能力強,且對空間的理解、判斷、分析等能力,亦超乎常人。惟依其考核資料所載,已違反監規三次了。

    經筆者進一步瞭解他違規的事實與心理上之潛在因素後,開始對他實施「個別心理輔導」;發覺他在監生活,獨來獨往,自我狐立,致疏遠其他同學,結果導致幻想別人看不起他,遂自暴自棄,以「違規」來引起同學們對他的注意。同時亦發現彼於情緒上有不如意時,偶會搥胸頓足,以搗毀東西來發洩情緒;或撕棉被、摔茶杯,甚至採「自殘」方式,以頭撞壁…等,令管理人員,不勝其煩。

    巧的是;筆者開始與他相處時,正是他的「衰弱性精神官能症」發作時期。當時曾一度覺得他已「無可救藥」,然而又覺得如此之人才、犯罪已屬可憐,又何忍看他入監後,再度沈迷?於是乎,筆者遂先嘗試以他過去的繪畫才能作誘因,啟迪其潛能,試圖以其繪圖專長,產生「移情作用」,並擬以繪畫行為,令其忘掉他過去之不愉快往事。

 

    (圖1.)1980年筆者(圖右)任職台中監獄擔任第二教區教誨師。

 

  以是,每次他畫好的畫,拿到「管教小組」辦公室,給筆者觀賞時,都給予誇獎,對他的作品,給予「心理共鳴」式的表白。他分享「心得」後,產生「成就感」,每看到他高興而雀躍地離開辦公室的背影,總覺得他「再生」了。半年後,他的素描,國畫、水彩畫等作品,進步神速,在教區「壁報比賽」中,皆名列前芧。未久,他又精通了油畫,回憶當時,舉凡台中監獄之各項文康活動;戲劇比賽舞台背景布幕油畫,大型海報、水彩畫看板…等皆出自其手筆,各教區之管教同仁,均慕名來欣賞,絡繹不絕。

   有一天,他突然又到筆者的辦公室敘說:他學繪畫已久,希望改變口味、學學樂器!剛好那時候一向注重受刑人文康活動的「胡擊雷典獄長」,囑教化科籌組「監獄樂隊」且從樂隊服裝樣式、選人,組隊、覓人訓練、成果驗收等工作,皆飭由筆者負責。於是乎,筆者第一優先考慮選他入隊,用以發揮其潛能。當詢其欲選練何種樂器時,他說:「『黑管』樂器的樂聲,可引發人的詩情畫意,我就選這類樂器吧!」。組成「新樂隊」後,該監外聘音樂老師予訓練一段時期,他的學習領悟力驚人,出乎意料之外,三個月後,竟然能吹出十隻樂曲。結訓那天,由「胡典獄長」於教區司令台上,主持該項樂隊表演之成果驗收,祗見他於隊伍中,穿著「上綠下白」的樂隊服裝,著白色長筒鞋,戴滾金邊高統帽,神采奕奕,樂聲悠揚入耳,令人難以想像,過去一向頹唐、消極、沈淪的他,如今精神抖擻、意氣煥發,判若兩人。

    次年春,他又向筆者說:「學繪畫、樂器均屬於『動』態方面,已厭倦了,現在想靜下來,看一些古書」。筆者回覆:「您想看那一類書?」,他的回答,令我嚇了一跳!他竟回覆以:「資治通鑑、史記、漢書、廿五史……等,我已熟練貫通。四書、五經亦能朗朗上口!我想再看『易經』或老莊哲學之類,較有『深度』內涵的書!」。

    當時筆者聽了,以為他的「衰弱性精神官能症」又發作了,才作如此「驚人之語」。因為不相信一位僅僅是國小畢業者,竟然有如此的「成就」?於是逕向「監獄圖書室」借了幾本「史記」等古典文學,試試他的程度與功力,果然他「有問必答」,毫無虛假,確實已到了「上乘」境界。筆者詢其:「你究竟如何有此成果?」他慢條斯理的回答說:「當我入監服刑後的前幾個月,同學皆看不起我,我就發誓要在監期間苦讀,闖出名堂,不但迎頭趕上這些高中、大專畢業的同學,而且要『一鳴驚人』,所以每天我在舍房或工場閒暇時,早晚均查詞典、看書,默默閱讀。我可以坦白向老師您說;『易經』的道理,我已經研究得差不多了……。」筆者聞言,楞了好久,內心感動得幾乎掉下眼淚,於是建議他撰稿對外發表文章。

   當他的首篇處女作「易經新論」,約貳萬餘字,「稿件」密密麻麻內容,送到我這裡審核時,洋洋灑灑一大篇,均是以「文言文」撰寫,令人拍案叫絕。筆者向他說;「易經學問,我不懂,惟只要文章內容不違反監規,均予以通過審核,讓您順利寄出投稿」。

    想不到,稿件寄出次月,他終於「一鳴驚人」了。「易經新論」獲得錄取刊登,連載發表於知名的「龍在田雜誌」,且各界之易經學者閱讀後,紛紛寫信向他求教。1981年2月16日,他又撰寫「易經與道德之連貫性」一文發表,凡萬餘言,佳評如潮。次年3月24日他又參加外界之「易經徵文比賽」活動,其撰寫題目為「見龍在田、天下文明」;闡述易經與人類文明關係,約萬餘字。難得的是,在眾多大學國文系、哲學系師生,競相投稿之角逐下,他竟然脫穎而出,獲得優勝錄取。

   很多輸掉此次比賽的教授,百聞不如一見,要求刊登其大作之雜誌社社長,引見安排這位大師級「大作家」,欲一睹芳顏,並探詢他究為何所大學博士班畢業?師承何脈?然而,當這些教授連袂來訪,發現他竟然是一位「無師自通」的國小畢業受刑人!莫不驚嘆「鐵杵磨成銹花針」,監獄內竟然有如此「奇男子」! 

   1982年8月20日,筆者奉調升至台東監獄科長後,尚不斷接到他的來信,敘述他自己繼續努力用功情形。1983年秋,他又來信:「欲窮千里目,如何更上一層樓?」筆者回信以:「『生之有涯,學之無涯,以有涯追無涯,殆矣。』國父曾說:『佛教是救世之仁,佛學是哲學之母』,您就看看佛學、佛經吧!」,並寄了一些佛書、經典予他繼續研究。今屈指算來,他雖處無期徒刑,從1976年4月20日入監服刑,而筆者離開他時,他已累進處遇進入二級,1986年五月份,他在監服刑滿十年,現早已假釋出監!

    然而,回想筆者在擔任其教誨師之二年餘生涯,他共得到了三次教化優良獎狀,且曾有一次榮蒙「胡典獄長」犒賞,頒發「獎勵金」以示鼓勵。緣此,彼在監獄內的奮發向上,毅力不搖,努力求學之精神,確實可以顯示出;一個人祇要下定決心、深具信心、保持恒心,就有毅力克服、適應環境,甚至創造環境,日起有功。誠如古云:「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又言:「鍥而不捨,金石可鏤。」本案亦值得供為其他受刑人「見賢思齊」,因以誌之。

乙、台東監獄的「佛學營」活動:

    1982年8月20日,筆者由台中監獄教誨師奉調升至台東監獄擔任調查科長;1983年夏季,於一次因緣聚會,筆者請了六天休假,參加台東知本龍泉山「清覺寺」所舉辦之暑期大專班「精進佛七」活動,穿著佛教「海青衣」,過七天七夜的「短期出家生活」,領悟了不少人生哲語。迨1984年三月下旬,靈機一動,筆者試向當時的教化科長楊廣信前輩,建言:「台東監獄受刑人電工技訓班擬在四月底結訓,若由我來協辦,我們可否利用此場地之空間、時間,辦一項受刑人之『特殊佛七佛學營』的宗教教誨活動?」。想不到虔誠基督徒的楊教化科長,富有山東人豪爽個性,且無宗教上的「分別心」執著,一口答應,遂專案簽陳「陳宗禮典獄長」准予試辦此項「別開生面」的受刑人七天七夜之「佛學營」活動。

    也因為受刑人的宗教信仰力量,本來係由彼等自由意識所發的自動報名參加,始能「事半功倍」。所以,為了讓受刑人「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筆者透過教化科,事先邀請清覺寺住持「慈宗法師」,蒞監作一次專為「特殊佛七」佛學營,介紹活動內容及學佛因緣之開示,讓欲報名者,知道如何順利度過此七天之類似短期「出家人」生活,其必需有「決心」去遵守之下列規定:

    一、由台東市佛教蓮友會免費結緣,供養參訓受刑人素食,開課期間,不可

        吃葷。

    二、活動期間整天穿佛教「海青衣」,一言一行,遵守佛教規律, 整日一心

        一意的唸佛拜佛,懺悔過去,策勵將來。

    三、每天有四堂課即四支香時間,不斷的靜坐、唸佛、拜佛暨聆聽「主七和

        尚」開示佛法。

    四、始業式,每位參加者,需配合受「八關齊戒」。

    五、除了唸佛號,整日禁語。

    當慈宗法師作上揭開示「佛規」後,筆者以為;受刑人是否會被這樣嚴厲的「教規」所嚇走,而不敢報名參加此項「佛學營」活動?惟意想不到的是;竟有過去曾過刀光劍影、浪盪江湖黑道生活的25位受刑人,躍躍欲試,當埸,馬上舉手報名參加。於是乎「水到渠成」。 

    1984年4月11日上午九時,全國首創在台東監獄內為受刑人「打佛七」之「佛學營」活動,於當時戒護科吳載威科長之配合起居作息暨戒護管理下,除住持慈宗法師蒞監主持佛學營活動外,該寺之慈琛法師、慈照法師及七位「護七」護法居士,隨侍在側護持,終於如願以嘗展開了(如圖2).。活動期間內,筆者既是該項活動之「過來人」,公務閒餘之際,亦加入護持陣容,自不在話下。

    同年,4月19日上午九時,25位受刑人結束佛學營活動,其中有76%即19位「新生人」當場領悟,主動請求「主七和尚」予讓他們皈依佛門,清覺寺住持「慈宗法師」,慈悲喜捨,遂授予「三皈五戒」之儀式;(按:三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所謂:

       「罪從心起將心懺,

         心若滅時罪亦亡;

         罪滅心亡兩俱空,

         是則名為真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