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冷眼集/檢沒事;警扛責;如此司法 能服眾?2019-06-07
  • 冷眼集/檢沒事;警扛責;如此司法 能服眾?

      (2019-06-04 00:04聯合報 本報記者李奕昕陳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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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務法庭昨天做出罕見判決,對因起訴竊盜案造成當事人自殺遭彈劾的

    檢察官詹騏瑋做出不懲戒;監察院彈劾是否有所本或有討論空間,但事

    涉一條人命,檢警理應面臨相同待遇,尤其檢察官身為偵查主體,更難

    辭其咎,豈有警察休職一年、檢察官沒事的道理,這樣的司法,如何贏

    得民心,如何服眾。

    陳姓男子因遊戲點數卡竊案被起訴後「以死明志」,事隔多年,監察院

    做出彈劾,家屬苦守多年才感受到一點正義曙光;去年員警遭公懲會休

    職一年,家屬已經憤恨難平,如今檢察官竟是不懲戒,要家屬情何以堪。

    再者,檢警各司其職,共享破案成果,也要共同接受檢驗。檢察官作為

    偵查主體,肩負更大成敗責任,若本案處理不當,檢察官沒事,警察

    扛責,是雙重標準,也坐實外界檢察官「有權無責」、警察「有責無權」

    的質疑,傷害的是檢警一體的互信,更讓人認為檢察官怯於擔當,司法

    圈官官相護。

    檢警不是永不犯錯的聖人,社會期待的是誠實面對錯誤,勇於檢討改進。

    職務法庭的判決,或許基於主觀專業,或許是自認的公平,但同一案件、

    同樣的偵查瑕疵,不應該有不同的彈劾結果;懲處目的不是要羞辱檢

    察官,而是要讓這些食國家俸祿、職司人民清白、甚至生命的司法官,

    謹慎行事,別草率為之。

    詹騏瑋連最輕的申誡處分都沒有,對比警察的休職一年,職務法庭的

    判決,或許自認保了檢察官的「清白」,但卻傷透了家屬的心、破壞了

    警察的信服,更傷害了司法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力。

    (檢察官警察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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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851154?utm_source=linemobile&utm_medium=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