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七【台南分會受理雲.嘉.南矯正機關同仁因公身心受創傷或積勞成疾須長期復健、療養請予致贈「慰問金」申請表】2020-02-26
  • 附件七【台南分會受理雲.嘉.南矯正機關同仁因公身心受創傷或積勞成疾須長期復健、療養請予致贈「慰問金」申請表】

    編號: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別

     

    年齡

     

    級職

     

    負責工作

     

    列舉因公身心受創傷或積勞成,須長期復健、療養之情形:

     

    聯絡電話:

     

    手機:

     

    通訊地址

     

    電子信箱

     

         〔     〕

         〔     〕

         〔     〕

    1.列舉因公身心受創傷之證明影本。

    2.列舉積勞成疾須長期復健、療養之證明影本。

    3.於雲.嘉.南之矯正機關「服務證」正反面影本。

          業務

          主管:

    人事室主管:

     

    矯正機關首長核章:

     

    1.矯正人員係指該矯正機關之業務單位或幕僚單位之工作人員。

    2.協助內容:上揭其中一項,酌情致贈慰問金。

    3.申請文件請寄《台南巿永康區永科三路99號「永康科園區管理中心」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台南分會陳昱彤小姐收》,請註明「申請協助因公身心受創傷或積勞成疾須長期復健、療養予致贈慰問金」。

    4.申請期間: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前,超過時間或資料不齊全者不受理。

    5.本分會預計於每年5月份召開委員會頒發慰問金。並於會前個別通知審核結果,並接受電話詢問得到慰問金否。

    6.聯絡人:陳昱彤小姐電話:06-2029888#6701石建安主任:06-2029888#6760 或其手機:0970036637

    審核

       會長

     

    幹事

     

    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