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DA研議 管制電子菸>矯正處遇之參考2014-04-26
  • FDA研議 管制電子菸

     

    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宣布,研議將電子菸納入管制,規定相關產

    品必須經過FDA核准後才能販售,並禁止賣給未成年人,產品也必須貼

    上警語。

    FDA發布新聞稿指出,研擬納入管理的產品除了電子菸,還包括雪茄、

    菸絲、尼古丁凝膠、水菸和可溶解的菸品。至於目前列管的菸品則有香

    菸、菸草、自製捲菸和無菸菸草等。

    FDA局長漢葆女士指出,菸草依舊是美國國內引發死亡和疾病的首要原

    因,如果這項將許多新菸品納入監督的提議能獲得通過,將是保護消費

    者重要的一刻,以科學為基礎的產品規範是保護消費者的有力方式,能

    提案的預告期有75天,這段期間外界可提供意見進行討論。

    FDA表示,根據新的提議,這些新納入規範的菸品必須登記,也必須列

    報產品及其成分;而相關產品要經過FDA審核後才能販售;而產品也不

    得發送免費樣品。此外,產品不能賣給未成年青少年,包裝上必須附上

    健康警語;同時禁止產品在自動販賣機販售,除非販賣機擺設在青少年

    不准進入的場所。

    電子菸利用電池電能,將含有尼古丁的熱溶液轉變成氣體,儘管不像一

    般香菸含有許多化學成分,但仍含有大量尼古丁。根據統計,全美電子

    菸的銷售額約20億美元。

    【2014/04/25 聯合晚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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