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學校;聘僱人員 退休金,改採可攜式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核定,現行政府機關與學校的聘僱人員,包括社工、 學術機構研究員及職務代理人等員,自七月起可比照勞退條例,擁有可 攜式的退休金專戶,不再是離職時要一次領完離職儲金,且符合條件可 領月退,估計有近三萬人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現行政府機關與學校的聘僱人員在 離職或退休時適用「離職儲金」制度,僅能將離職儲金一次領完,不能 選擇領月退,且換工作時年資無法累積。為保障聘僱人員的退休生活, 在行政院和考試院共同努力下,完成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 與辦法」。 她指出,賴清德已核定,七月起機關學校的聘僱人員可選擇改採「勞工 退休金條例」的勞退制度,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換工作時年資可 以接續,且年資十五年以上可領取月退休金。 她解釋,所謂的聘僱人員是指機關學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 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的人員,工作性質包括社工、 學術機構研究員、職務代理人等,根據去年十二月的統計,全國聘僱人 員有二萬八千多人。而今年七月一日仍在職的聘僱人員,在「各機關學 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修正發布日起三個月內,可選擇要使用離職 儲金制度或勞退新制;七月一日後到職者則適用勞退新制。希望透過制 度修正,讓聘僱人員勞動權益更有保障。 另外,Kolas Yotaka說明,離職儲金制度或勞退新制,都規定離職退 休金的提繳率是政府提撥百分之六、聘僱人員自提百分之六;不過在聘 僱人員適用勞退之後,提繳金額也將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 級表」的級距來計算,公提和自提金額都會稍微增加,例如原本月薪 四萬八○○○元的離職儲金提繳二七○○元,適用勞退級距為 四萬五八○○元,將提繳二七四八元。不過Kolas Yotaka強調,繳愈 多將來也會領愈多,不會讓聘僱人員權益受損。 >資訊來源如下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384036?from=udn-related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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