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 2020.04.26
醫療,是監所最脆弱的區塊!監所增設北區及南區醫療專區,集中收容精 神疾患及重病收容人,是本會的主要訴求呼籲!此外,多數監所夜間及假日 沒有醫師駐診,或是醫事人員,如遇戒護外醫,仰賴戒護人員的臨場判斷, 實在是沈重的壓力。 今日行經台灣大學醫學院,這所培育醫界的學府,現任副總統陳建仁先生及 歷來衛福部高層官員及醫療菁英多為此醫學院校友或任教,也呼籲希望能多 關心高牆內的世界 — 監所設置北區及南區醫療專區的迫切需求。 醫療,是監所最脆弱的區塊。 請點入下揭網址瀏覽> >資訊來源如下揭網址(點入網址;即出現原文字暨照片!) https://www.facebook.com/180618528965615/posts/1116829018677890/?d=n
法院就嘉義殺警案,一審判決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咸認為應予判處重刑,
方符正義,然而很多犯罪案件,重判入監後,大多數社會民眾就不再關心了,
問⋯⋯題就丟給監獄。 現實上,矯正機關精神醫療資源不足,精神疾患眾多,
僅有一臺中培德醫院專區,根本容納不下重病受刑人,治療處遇效果可想而
知,當務之急,請行政院出面協調衛福部幫助法務部監所成立北區及南區醫
療專區,收治眾多精神疾患及重病收容人。 另外,立法院趕快提案修正刑法
監護處分,時間不設上限,才能真正強化社區安全網,讓監獄及醫療體系各
司其職,共同合作。
【殺警判無罪】全台關押2000精障犯;司法精神病院,仍然紙上談兵!(2020.05.01 蘋果日報) 目前全國受刑人有2000多位精神病患,監護處分與強制治療的受處分人則 近300人,行政院在2018年拋出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的構想,但2年來, 法務部與衛生福利部始終欠缺共識,癥結在於法務部希望採用中小型綜合 醫院模式,由醫療專業統籌管理、法務部協助規劃安全戒護,衛福部則傾 向挑選監獄設置,由法務部全權主管,醫護人員僅進駐提供醫療服務,雙 方歧見原地踏步,籌設進度等於零。
成立「司法精神病院」的構想,起因於國內不斷發生精神病患涉犯殺人
重案、但因病不能判處死刑,後續治療與輔導越來越受重視,以防範被告
一旦重返社會再發生危害的風險,甚至有人希望「司法精神病院」能夠
「超前部署」,將可能犯案的精神病患全都納入。
法務部由檢察司主管「司法精神病院」籌設業務,承辦業務的主任檢察
官鄧巧羚表示,目前僅規劃「司法精神病院」收治罹患急性嚴重精神疾
病的受刑人,以及服刑期滿接受監護處分、強制治療這2種保安處分的受
處分人,不包含因案被羈押的被告,更不包含獲判無罪或根本還沒犯罪的
精神病患,嘉義殺警獲判無罪的鄭姓男子尚未判決定讞,還不能立刻執行
監護處分,也不符合「司法精神病院」規劃的收治資格。
鄧巧羚說,目前全國受刑人有2000多位精神病患,平時由監所與醫院簽
約、醫護人員定期到監所門診給藥,急重症才安排住院或到病監,監護處
分與強制治療受處分人各為200多人與約60人,由執行檢察官指定到衛福
部公告的精神醫療機構執行,「司法精神醫院」就是要化零為整、集中資源。
不過光是要在醫院裡採用監所化的戒護管理,還是在監獄裡提供精神醫療
服務,法務部與衛福部的想法南轅北轍。鄧巧羚說,醫院應以醫療為主而
非變相監禁,尤其保安處分是讓受處分人回歸社會的緩衝與銜接、不是刑
罰,不能在監獄裡執行,否則會有侵害人權之虞。
所以法務部希望用500床以下的中小型綜合醫院模式,無論是新蓋、選用
閒置醫院或在大型醫院裡設置專區,並交給衛福部按照醫療專業統籌管理,
法務部協助規劃戒護安全所需的空間、動線,還可提供戒護安全所需的人
力,畢竟會送來「司法精神病院」的人,本質就是病人。
可是2個部會的歧見在政務委員林萬億召集會議協商後,仍沒化解。鄧巧
羚說,今年1月與3月各開過一次會,沒有進展,又碰上武漢肺炎防疫期
間,「司法精神病院」的優先順序變得相對次要。
鄧巧羚表示,預防精神病患自傷與傷人,司法手段只是一時性,因為服
刑會期滿、保安處分也會期滿,司法屆時不能再限制當事人的自由,須靠
《精神衛生法》立刻接手讓當事人持續治療,且更提前一步,在精神病患
犯案前就及時送醫,否則等到被送進「司法精神病院」,代表已有無辜者
遭受傷害、甚至喪生。(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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