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瑞欽教授对矯正機關教化收容人之"新解"供參2016-09-26
  • 台師大教育學之雙博士學位~林瑞欽教授对下揭於矯正機關教化收容人之"新解"供參

     

    教化是啥?


      教化的「教」在這裏的意思是他可以被教嗎?「化」是改變,合起來是說這個犯罪人可以經過教導而改變其行為,至於要改變什麼行為呢?教導與改變的目標誰來設定呢?就判個無期徒刑,依照刑法最長他要在監獄裏接受25年的「教化」。誰去「教化」、如何「教化」、怎樣評估「教化」?這些都不是我法官的事,我法官只斷他可不可「教化」,至於憑什麼說他「可教化」呢?很簡單,只要不判他死刑,任何理由都是理由,因為我法官又不是學心理的,也不是要懂風險評估與管理,網友砲聲隆隆,我法庭內肅靜,裏頭只有我的聲音在迴盪著呀!我說過很多次了,想不再說,卻忍不住,今天就多說一些。


      教化的基礎在於此個人的智力,若是屬於可訓練,那就說他還能改變,但行為改變的時間是需要很長的,因此增強物的給予是其行為改變的重要因素,一旦增強物消失了,其行為改變就消弱而消失了。他們需要有人在旁監管照護,關在監獄裏是浪費矯治資源。高齡者老狗玩不出新花樣,其行為是有改變的可能,問題是我們整個教導體系與方法是建置於兒童與青少年的身心發展之研究,對於如何去教導老年與改變老年人的方法,相信監獄內矯正官是無能為力的,就算監獄外頭的長青大學也都是土法煉鋼,無人有把握促使這些高齡者的行為改變(學習改變)。因此,這些高齡受刑人服刑的教化目標是什麼?我個人認為是「長期照護」,「監獄」已成「安養院」。


      回到主題,因那些使用暴力將人殺死的人要不要判他死刑,永絕後患,此意謂著他不會再犯,但判死刑卻因有一批人是廢死的,認為死刑是沒有人道的、不尊重人權的…………,因此可憐的台灣法務部長就常常要當第一個「劊子手」(簽字批準執行死刑),說真的我是蠻同情這些「劊子手們」。既然這些殺人犯能執行殺人的計畫,顯見其智能不會太差,他們是可學習,行為可改變的,只不過他們的情緒智能太低落了,因此有可能一引發情緒變化,他的衝動就被激發了,他只為達成與小三的天天作愛,就排除一切的阻礙,這時他忘了殺掉他的妻女,他也再不能與小三在一起了。

     

      心理學的研究似乎支持人的衝動會隨著年齡增長而降低,那我們不要判他死刑,就監禁他到很老不就得了,因此我們的監獄依照此邏輯就會成為安養院了。教化是監禁的美妙遁詞,法官們要感謝我替你們說個理由了!可是矯正的官員們會說:「林老師,我們比較尊敬你,你不要替法官想解套,該替我們解套呀!」我想到了,長照不是歸林萬億政委、內政部、衛福部管嗎?那就畫一條線,六十五歲以上因學習能力變緩,衝動性顯著降低,身體健康狀況常因慢性病易因監禁而降低其社會功能造成監禁困難,且再犯風險經評估屬於低下,無接受矯治之必要,應改為社區處遇或移交長照機關收容監護。


    這樣子不是皆大歡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