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訊息:感謝協會為矯正界發聲;居功厥偉!2020-08-31
  • 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訊息:2020.08.31

        本會在林理事長政宏先生的睿智領導下,為爭取有志參加犯罪矯正陣容者之利益發聲促使考試院從善如流功不可沒:

        有關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相關科目,本會前於106年底函請建議考選部改採申論式與測驗式(選擇題)之混合題型(如下連結),利於提高筆試應考分數,以合理進用監所需用管理人力,本會建議案經獲考選部及法務部認同並於108年首度採行。

        據考試統計數據顯示,106年、107年申論題型考試錄取分數仍維持在最低標準50分,但108年度首度採行混合題型後,筆試錄取分數已大幅躍升至男性64.5分、女性68.6分(此按筆試得分由高至低取至錄取人數),而第一試錄取人數男性達445名,女性68名,顯示考試題型會明顯影響應考生的得分,本會建議已發揮預期效果。

        嗣後本會將對政策面或實務面,提出有利建言,希望一起共同努力,讓矯正工作更好。

    相關建議內容:

    請點入下揭網址瀏覽>

    http://www.corrections-cca.org.tw/index.php?do=news_info&id=23231

     

    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之法律學相關科目
    本會建議考選部改採申論式與測驗式(選擇題)之混合題型
    以使基層人員進用考試更為客觀,減少主觀評分因素之影響

      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嚴重,人力不足,需人孔急,今(106)年司法特考四等監所管理員考試原定錄取288人,然筆試實際錄取人數151人,相差懸殊,錄取率僅有10.29%,明顯偏低;相較於警察特考錄取率,落差更大,表面原因在於考生應考平均分數未達50分者,不予錄取,然而錄取率偏低,不僅嚴重衝擊用人機關之迫切需求,也讓考生輾轉反覆於準備考試過程,甚至亦有人不解申論題評分落差何以之大,對國家考試之公信力亦有所衝擊。

      不容諱言,考生參加國家考試的經驗中,法律學科申論題評分普遍較為偏低,俱為不爭的事實,這與法律教授閱卷委員長期以來的風格有關,不易改變(但其實法律教授閱卷委員,未來也應該要有所改變)。

      固然申論題型有助於瞭解考生綜合思考及分析判斷能力,然而監所管理員如同警員,基本學歷資格係高中以上,四等考試及格即可任用,尚非高考或三等司法特考,是否有必要全然以申論題應試,容有檢討之必要,以警察四等特考為例,其專業科目警察法規概要、犯罪學概要、刑法概要等三科,都全係以申論式與測驗式(選擇題)之混合題型,各占50%,以利於考生準備專業科目考試,同時也有較為具體客觀之評分標準,更能減少申論題閱卷委員主觀因素之影響。

      考量國家考試之公平性與公信力,同時為爭取進用矯正機關人力,避免長期以職務代理人約僱方式,本會建議針對監所管理員四等考試之法律專業學科(刑法概要、監獄行刑法概要)及犯罪學概要等三項考試科目,參酌警察四等特考方式,改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題型,各占50%,以減少申論題閱卷主觀因素之影響,並籲請考選部儘速研修「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之應試科目表,希望在明(107)年監所管理員四等考試即能適用,以期能一舉改變多年來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