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司法特考觀護人犯罪學解題》~高點補習班提供2017-08-22
  • 《106司法特考觀護人犯罪學解題》

     

    一、衡量犯罪的方法主要有官方的犯罪統計、自陳報告調查犯罪統計及被害調查統計等三種,試分別論述此三種犯罪衡量方法的優點、限制,並進一步說明此三種犯罪統計的相合性與差異性問題。(25分)

    命題意旨

    有關犯罪衡量的考題,過去曾經在91年三等監獄官、96年四等監所員及96年原住民監所員犯罪學(含概要)出現過。本次觀護人犯罪學之出題,再次顯示有關犯罪現象測量題型,在犯罪學領域的重要性。本題在考驗考生是否對犯罪衡量之各種方法、優缺點以及彼此關係有充分瞭解,是考古題容易得分的題型。

    答題關鍵

    本題之作答訣竅,應掌握三種犯罪衡量方式之意義、特色(優點)、限制(缺點),建議考生可採分項多點作答方式回答,最後並說明統計的相合與差異性及其原因,以獲取高分。

    高分命中

    陳逸飛犯罪學(概要),頁3-8~3-13;陳逸飛三合一題庫班犯罪學講義,頁17命中。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衡量犯罪的主要方法:

    官方統計調查法:官方犯罪統計係指警察、法院和犯罪矯正機構等保存登錄之相關犯罪統計資料或相關部門所編輯的統計報表。

    自陳報告調查法:指調查受訪者在過去特定時間內違反法律或社會規範的程度及類型。

    被害調查法:透過對被害人問卷或訪談方式抽樣調查,陳述其某一期間自己的被害經驗。

    犯罪衡量方法之優點:

    官方統計調查法:豐富詳盡。質量並重。瞭解趨勢。

    自陳報告調查法:用途多重。瞭解犯罪。辨識差異

    被害調查法:就一般或輕微犯罪而言所獲致的犯罪數量大幅超過警方登錄的案數,可用以發掘犯罪黑數。

    犯罪測量方法的限制:

    官方統計調查法:

    犯罪黑數為官方統計最大之缺陷。

    不管警方移送法院之審理結果如何,均列入警方紀錄中。

    刑事司法體系各單位執法寬嚴、記錄方式易受政策變化而影響。

    警察部門可能扭曲官方統計的內容。

    警方犯罪統計的比較,可能因法律修改等因素而顯困難。

    自陳報告調查法:

    信度不足:受試者可能隱匿虛陳或記憶減退,使信度受到質疑,。

    效度不足:無法有效解釋或類推至嚴重犯罪行為。

    欠缺完整:如輟學青少年之缺席,即無法接受調查;亦無法探索白領犯罪等。

    被害調查法:

    類型有限:如無被害者已死亡犯罪即無法調查。

    信度不足:被害者的遺忘或對事實的誤解、訪員的測量誤差,可能影響研究結果。

    止於估算:因這些訊息係來自被害者對犯罪事件的片面陳述。

    三種犯罪測量方法之相合性與差異性:

      1.相合性:許多學者指出,上述三種犯罪統計的相合性仍相當高。其對犯罪與被害者特性的描述,包括性別、年齡、社經地位等因素,三種統計亦相當一致。  

      2.差異性:

      (1)官方統計顯示,犯罪人多屬低社經地位者;但部分自陳報告則顯示社經地位與犯罪或偏差並無關係。惟有學者認此係衡量領域不同所致,前者衡量多為較嚴重犯罪行為,後者衡量的則為較輕微的偏差行為。

      (2)官方統計顯示,男性犯罪率為女性5-6倍。暴力犯罪男女比例差距大,開發國家女性犯罪率較高,但女性犯罪近來有提高趨勢;但自陳報告犯罪統計顯示,女性犯罪比例要比想像來得高,少年男女在輕微偏差行為較為接近,當偏差嚴重性增加或需使用力量時,男女比例差距隨之增大。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891)

     

    二、近年來各項犯罪統計顯示,世界上大部分地區的犯罪都呈現下降的趨勢。請分別以「日常活動理論」與「機會理論」來解釋犯罪下降的原因。(25分)

    命題意旨

    減少犯罪機會的環境犯罪學,近年來受到相當之關注,日常活動理論亦可應用於家庭暴力等犯罪類型,及結合理性選擇等理論,故為被害者學之重要理論之一。

    答題關鍵

    充分瞭解該理論犯罪三要素,套用至社會實例犯罪即可輕鬆作答。

    高分命中

    許春金,犯罪學,自版,2013年,頁455~457;陳逸飛犯罪學(概要),頁11-28~11-31、11-43;陳逸飛三合一題庫班犯罪學講義,頁34、52、53命中。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以日常活動理論說明犯罪率下降的原因:

      1.Cohen 與Felson於1979年提出此理論。認為犯罪等非法活動之發生在時空上須與日常生活各項活動相配合,即日常生活活動型態及犯罪發生之「機會」相配合,而導致「直接接觸掠奪性犯罪」之發生。

      2.主張犯罪是因有能力及動機的加害人,與合適的標的物接觸後,在缺乏監控情況下發生;犯罪預防應從標的物的預防著手,亦即應從預防被害角度著手,強調降低標的物的風險及強化被害的情境,以達犯罪預防的目的。

      3.世界各國犯罪率的下降,可以從日常活動理論所強調的犯罪預防情境控制來解釋。一般市民雖對如何預防被害,即對造成犯罪的潛在性加害人無法控制,但因能透過科技、設備、警政與知識等各種機制,故能控制自己週遭的環境,避免自己成為被害標的,因此降低犯罪發生率。

      4.以日常活動理論理論架構解釋犯罪率降低的原因:

       (1)具有犯罪能力及動機的加害者存在:由於失業率降低、社會福利政策及教育水平提升,世界各國有效減少此類潛在犯罪人。

       (2)具有合適的標的物存在:Felson指出,標的物的價值性、可移動性、可見性以及可接近性是決定被害機會的關鍵。世界各國透過安全建築保障、無現金與塑膠貨幣交易、警衛監控及各類情境犯罪預防策略的應用,大幅減少適合被害的標的物。

       (3)足以嚇阻犯罪發生之抑制者不存在:指一般足以遏止犯罪發生控制力的缺乏,是引發被害的主因。目前各國大量運用監控者如警察守衛、監視系統以及地點管理者等保全業的應用,使各個社區普遍存在抑制犯罪的機制。

    (二)以情境犯罪預防之機會理論說明犯罪率下降的原因:

      1.情境犯罪預防之機會理論策略奏效:世界各國已懂得針對某些獨特犯罪類型,以較有系統且常設方法,對促成犯罪之環境加以設計、管理,俾增加犯罪者風險,減少酬償及降低犯罪機會。

      2.荷蘭犯罪學家Van Dijk指出,個人或企業在經歷犯罪浪潮後採取各種安全措施,尤其在集體安全制度設計下,降低被害機會,使財產犯罪大幅減少,此即自我限制之犯罪浪潮(self-limiting crime waves)。

      3. Shuryo Fujita與Michael Maxfield研究指出,1991~2009年美國汽車竊盜下降超過50%的同時期,也是汽車安全設備增加最迅速的時期。各車廠採用防竊配備與零件烙碼,使汽車難以遭竊更不易銷贓,降低汽車竊盜率,甚至因而產生利益擴散作用,此皆說明控制「情境因素」後犯罪機會將降低的現象。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911)

     

    三、芝加哥學派學者Shaw and McKay以生態學方式對少年犯罪的居住環境生態進行研究發現,少年犯罪有集中於市中心附近的趨勢。有那些因素與這些地區的高少年犯罪率有高關聯性?Shaw and McKay如何解釋這些地區高犯罪率產生的主要原因?之後Sampson又如何以集體效能理論來解釋芝加哥地區的犯罪現象?(25分)

    命題意旨

    這份觀護人犯罪學考題,竟與103年監所員犯罪學概要驚人相似!此題犯罪區位學考題,可說是89年第2次三等監獄官與99年監所員考試犯罪學題目之再現。此類考題原即為研讀犯罪社會結構學派之基本題型,重視考古題練習的同學,相信對此題並不陌生;而最末題則考驗同學對早期與現代社會生態學派整合的能力,故須以Shaw與Mckay的研究為基礎,延伸說明集體效能在社區犯罪預防領域的作用。

    答題關鍵

    回答本題,應先就Shaw與Mckay研究內容加以介紹,繼而分項說明其研究結論中那些因素引發高犯罪率;其次,應聚焦於「侵入團體」與「退縮團體」衝突現象對引發犯罪的影響,作答時注意切重於犯罪預防焦點,強調集體效能對社區改造、社區參與與鄰里計畫對犯罪預防之重要性。

    高分命中

    陳逸飛犯罪學(概要),頁6-11~6-17;陳逸飛三合一題庫班犯罪學講義,頁66命中。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那些因素與高少年犯罪率有關:

      1.芝加哥大學犯罪學家Shaw和Mckay1930年代對於芝加哥市貧民區進行犯罪研究發現,犯罪地帶通常接近工業區、百貨公司及市中心,這是因鄰居關係頹廢,無法發揮社會控制功能的結果。

      2. Shaw和Mckay指出與高少年犯罪率相關的因素:

    自然因素:犯罪率最高的區域大多係位於鄰近重工業區或商業區。

    經濟因素:高犯罪率與低經濟條件有關,受福利援助的比例也低。

    人口組合:高犯罪率與外國移民及黑人族群高度集中有密切關聯。

    (二)高犯罪率產生之原因:

    1.空隙區與轉型區域:由於犯罪與都市變遷及「入侵團體」有密切關聯,當某地區遭新居民入侵時,維繫該區的共生關係就被破壞,形成所謂「退縮團體」及「空隙區」(Interstitial Areas),並產生許多社會問題。

    2.社會解組:由於鄰里關係減弱造成對青少年控制力的降低,犯罪率因此升高,故此「轉型區域」(Transitional Neighborhood)的「社會解組」應屬青少年犯罪的主因。

    3.文化傳遞的觀點:高少年犯罪區域不論人口如何更替變化,均將維持高犯罪率,蓋犯罪次文化形成後,將代代相傳成為該地區犯罪及偏差行為的主因。

     (三)以集體效能解釋芝加哥犯罪現象:

    1.Sampson提出的集體效能(Collective Efficacy)的觀點,係由「非正式社會控制」和「社會信任及凝聚程度」兩  因素構成,主要聚焦在社區鄰里維持公共場所如街道、人行道、公園井然有序的能力。

    2.集體效能若能落實,鄰居民將採取行動維持公共秩序,如向政府投訴環保問題、積極解決遊民與青少年街角遊蕩問題或組織社區守望相助隊加強巡邏。

    3.當社區住戶彼此「相互凝聚信任力」及「建立共識」支持鄰里社會控制以防禦外來侵入時,「侵入團體」與「退縮團體」衝突現象將不會發生;反之,若缺乏集體效能,「侵入團體」與「退縮團體」衝突的現象將會發生。

    4.Shaw及Mckay不強調對青少年犯罪直接處遇,而主張改造社區及社會整體,認為藉此使社會控制力量發揮作用,方能有效抑制犯罪。

    5.預防犯罪必須提升社區集體效能。作法包括喚起民眾社區意識、共同參與社區福利活動與鄰里守望相助工作,並結合各種社區資源如教會、學校等,發展區域性的「青少年犯罪防治計畫」,以改善區域生活環境,共同解決青少年犯罪等相關的社區問題。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864)

     

    四、多數研究顯示,殺人犯罪被視為最嚴重的犯罪行為,常發生於彼此認識者之間,而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彼此的互動情形相當令人關注。試分別論述Wolfgang、Luckenbill及Heide等三位學者如何描述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彼此互動的情形。(25分)

    命題意旨

    國際刑警組織(ICPO)統計資料顯示,相較於美國、法國、瑞士、新加坡和盧森堡等國家,我國殺人犯罪率僅次於美國的(5.5件/10萬人口),由於該犯罪類型犯罪黑數相當低,故此高殺人犯罪率十分值得警惕。因此,在準備暴力犯罪類型考題時,應廣泛閱讀,特別留意學者對殺人犯罪原因論、關係論與防治論的不同論述。

    答題關鍵

    本題屬分項論述題,在篇幅適當、格式對稱的前提下,考生應分別介紹Wolfgang

    、Luckenbill以及Heide對殺人犯罪中加害人與被害人間彼此互動的的研究。

    高分命中

    許春金,犯罪學,自版,2013年,頁169;陳逸飛犯罪學(概要),頁11-21、22;11~22、23;陳逸飛三合一題庫班犯罪學講義,頁79~81完全命中。

    【擬答】:有關本題之問題,茲分項說明如下:

    (一)Wolfgang對加害人與被害人彼此互動的描述:

    Wolfgang研究發現:在「費城殺人者」研究的588件殺人案件中,有150件(佔26%)屬於被害者積極促發犯罪的案件,即殺人事件中有四分之一係因被害人引發事情爭端,最後導致自己死、傷之結果。

     意義:

     被害者先施暴:「被害者促發」指被害者在暴力事件中,是首先以暴行襲擊攻擊者,或在爭執時以致命武器攻擊對方的人。

    暴行乃環境產物:殺人乃犯罪被害者與加害者在環境動力下的產物,非單方意圖殺人者決定的產物。

    積極或消極促發:無論積極或消極促發行為,若無被害者舉止或言詞挑起,犯罪事件將不會發生。

    (二)Luckenbill對加害人與被害人彼此互動的描述:

    1.洛肯比爾(Luckenbill)、高夫曼(Goffman)在1977年研究殺人犯罪案件後,提出「情境互動論(Situated Transaction)」觀點。

    2.理論內涵:

    (1)被害與犯罪者在犯罪中扮演引發犯罪不同角色;犯罪研究必須從兩者與其他因素的互動來觀察,才能瞭解全貌。

    (2)情境互動六階段:

    1第一階段:被害者的行動導致加害者察覺該行動的威脅,使之感覺「失落」(Get Lost)。

    2第二階段:犯罪者將這些行動解釋為侮辱或挑釁。

    3第三階段:犯罪者以具體行動挽救面子或聲譽,包括使用言詞反動或身體的活動。

    4第四階段:被害人採取更攻擊性行動,並示意暴行是好的互動方法,旁觀者鼓動亦同。

    5第五階段:兩造當事人以互毆方式,彼此相互攻擊與報復。

    6第六階段:犯罪者可能因旁觀者的介入而逃離或終止暴力。

     (3)互動方式決定結局:殺人案件從開始到爭鬥,當事人互動和反應不同,結果亦不同。

    (三)Heide對加害人與被害人彼此互動的描述:

    1.Heide提出被害者反成了犯罪者,尤其指殺害父母親的小孩(parricide)此一現象。美國學者Katheleen M. Heide研究發現,殺害父母親的小孩可分成三大類型:

    (1)受到嚴厲虐待的小孩:心理、身體及言語上受到虐待,不能再忍受,約佔90%。

    (2)心神疾病的小孩:人格解組、認知扭曲或溝通障礙。

    (3)極度危險的反社會性格小孩:極端自私、無罪惡感、有反社會人格傾向。

      2.Heide也發現五種狀況是小孩可能殺害父母親之前兆:

      (1)父母親濫用葯物或毒品。

      (2)小孩遭受到嚴厲之言語、性或身體之虐待。

      (3)家庭中常有暴力事件。

      (4)小孩在家庭中不斷遭受到壓力。

      (5)家庭中有槍枝或武器。

    3. Heide有關殺人犯罪的研究,適用弒親殺人犯罪的原因分析,其研究雖帶有被害者促發理論的色彩,但理論分析架構與行為態樣更加完整。

    以上是對本題之說明。(答題字數:935)

     

     

     

    *陳逸飛老師警察監所學堂部落格:https://m.facebook.com/wolfgang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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